辩证逻辑下的道德实践——牟宗三“良知坎陷说”之省察
2014-03-31陆畅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陆 畅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23)
传统内圣如何开出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是现代新儒家们面对的主要理论难题,牟宗三的“良知坎陷说”正是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的。然而,自从该理论提出以来,就遭遇学界激烈讨论,质疑与诘难不仅来自于自由主义阵营,也来自史学界、社会学界和新儒家阵营内部。不同层面的理解与反诘,为人们看清“良知坎陷”说提供了多层的理论视角,也向人们展示了这一问题蕴涵着复杂的理论面向。然而,正如所有的理论都会在诠释与批判中遭遇误读一样,“良知坎陷”说也被误解为“泛道德主义”、“本质主义”、“历史目的论”、“咒术”,等等。这些批评都基于这样一个判定,即“良知坎陷”说是建立在“内圣开出外王”之线性逻辑的因果关系之上,所谓的外王、历史都可以化约为道德理性。事实上,牟宗三所进行的努力正是要解构这种线性逻辑下的因果必然性,试图代之以辩证逻辑下的实践的必然性,使儒家传统的道德理性自我否定“辩证开显”出知识理性,从而使科学与民主得以独立。
一
林毓生曾对新儒家吸纳科学与民主的努力评论道:“中国传统文化内在并不必然有要求发展民主的思想资源。……上述《宣言》中的两点意见最多只能说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了一些思想资源,它们与民主思想与价值并不冲突;但它们本身却并不必然会从内在要求民主的发展。”[1]引文中的《宣言》是现代新儒家的代表牟宗三、唐君毅、张君劢、徐复观在1958年元旦联名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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