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的媒介建构——以株州为例
2014-03-31江珍珍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
邓 庄,江珍珍
(1.衡阳师范学院,湖南衡阳421002;2.株州日报社,湖南株州412003)
法国思想家居伊·德波提出“景观社会”的概念,在一个被影像包围的景观社会中,世界完成了从“商品的堆积”到“景观的庞大堆聚”的转变,转变的秘密在于以电视、电影和出版业等媒介为主体的景观产业的支配。媒介本身既从属于景观社会,是景观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反映和呈现景观,并不断塑造和建构景观社会。[1]本文以湖南株洲为例,以地方报纸对株州地标性新建筑与怀旧老建筑这两类城市景观的报道为研究对象,来探讨地方媒体与城市景观的关系:媒体如何呈现城市景观信息;媒体如何发挥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力;市民通过媒体形塑的城市文化景观能否建构起对城市的认同?
一 景观的象征意义
景观可以理解为地表可见景象的综合,它建立在地理的基础上,又被赋予了丰富的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等人文内涵。首先,景观是实在的物质的空间,然而城市景观和城市空间,“不仅具有实际的使用功能,而且同样承载了信息和含义,表达了城市用地和城市景观背后 (不同)人类主体的价值、态度和情感。”[2]可以说,在人类的城市生活中,“实体空间,诸如广场、街道、建筑物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构筑意义、传递信息的媒介”,如上海城市的地标景观外滩,整合了虚拟和实体的多种媒介元素,渐渐成长为一个建构与传播上海现代性的媒介。[3]其次,城市景观还存在于人们的精神和构想中,这个想象空间主要是由传媒来建构,传媒对城市景观的描述与解释表现了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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