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失灵的必然性与 “第三种力量”的现实关照——兼论社会改革视野下的收入分配改革
2014-03-31李志强封忠晨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
李志强,封忠晨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就必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劳动与资本、城市与农村、政府与市场等重大关系,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指导意见。毋庸讳言,收入分配改革已经成为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综观当前学界对于收入分配课题的讨论,主要局限于市场逻辑、政府逻辑和市场与政府结合逻辑的研究范畴中,而或多或少的忽视了收入分配改革作为整体性社会改革系统层面组成部分的重要属性。对于解决我国收入分配改革难题,就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可能存在的“双层失灵”而言,都可能带来改革运作的“空转”困局。因此有学者指出,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实际上是社会改革,是社会管理方法的创新,在市场和政府调节可能同时失灵局面下,将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视角移位于社会,让社会各方在产出结构中都有获得收入机会,则可能实现收入的重新分配。[1]换句话说,社会改革的思路在收入分配改革中的作用和地位需要得到应有的强化和彰显。
一 市场分配:“自由流动”的选择困惑
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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