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认知视角下的农民“反行为”分析①
——以河东村为个案
2014-03-31刘海健王毅杰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
刘海健,王毅杰
(1.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社会管理系,江苏南京 210038)
产权认知视角下的农民“反行为”分析①
——以河东村为个案
刘海健1,2,王毅杰1
(1.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社会管理系,江苏南京 210038)
通过对河东村农民偷盗铁矿石等行为的调查发现,农民“反行为”虽与逐利动机和厂民关系恶化不无关系,但其背后却潜藏着一套地方性的社会文化逻辑。尽管农民并未拒斥国家法,但其产权认知与法定产权存在一定矛盾,体现了农民生活世界中的“理法冲突”。因此,农民的“反行为”从形式法角度来看是违法的,在农民眼中却具有合理性。产权认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民生活世界的特征,是促成“反行为”的重要社会诱因之一。因此,乡镇企业发展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应更加重视农民的社会认知因素。
农民;反行为;产权认知;地方性知识;实践
一、引 言
偷盗一直是为人们大加鞭挞的劣行。然而,若暂且搁置善恶评价,有些偷盗行为在农村却具有更深层原因。2000—2008年,鲁中河东村经常发生村民偷搬铁矿石、私开铁矿的事件。显然,村民从事偷搬铁矿石、私自开矿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我们在田野调查时发现,当事人和旁观者都表达出了上述行为的正当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在“非此即彼”的道义和法律判断之外,进一步透视此类行为形成的社会背景。
中国传统社会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产权制度,人们通常以伦理、习俗、惯例来界定物的归属并解决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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