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局限与出路
2014-03-31黄健元潘付拿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黄健元,潘付拿
(河海大学人口研究所,江苏南京 210098)
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局限与出路
黄健元,潘付拿
(河海大学人口研究所,江苏南京 210098)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将社会保障作为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的实践。通过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局限性分析发现,土地保障和社会保障不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社会保障安置存在着背离权利主体的平等性、转换责任主体、混淆分配层次、保障水平较低等局限性。社会保障作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在理论上存在着误区,在实践中出现了严重的困境,是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伤害。作为再分配手段的社会保障既不能代替安置的功能,也不能被安置的初次分配功能所替代。为更全面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应在合理安置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这一“安全网”。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安置;路径选择
在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非农用地规模不断膨胀,被征地农民①一些文献也将被征地农民称为失地农民,为保持叙述的一致性,在基本内涵一致的情况下,除了相关政策文本表述保持原文外,本文将失地农民统一表述为被征地农民。数量随之增加。当前我国被征地农民数量已达4 000~5 000万人,到2030年将达到1.1亿人左右[1]。农民失去土地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就业岗位,由于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不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差,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的竞争一般又都处于弱势,大部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没有保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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