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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中农民工新市民城市融入困境研究

2014-03-29曹归来李娇龙

大庆社会科学 2014年5期
关键词:市民城镇化农民工

曹归来 李娇龙

(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 大庆 163318)

城镇化既是调整经济结构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动力,更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然步骤。随着改革开放,工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城镇化率呈快速上升趋势。据统计,由1978年17.9%上升到2000年的36.22%,到2008年全国共有城镇人口60,66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5.68%,城市个数由190个增加到661个,建制镇也由2000多个增加到1.89万个。到了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2.27%,有2.4亿人已经转移到城市,占了城镇人口的1/3,这表明中国已经结束了乡村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开始向城市为主题的社会结构转型。依据当前城镇化的发展趋势,预计在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到2030年接近67%,届时将会有2/3的中国人居住在城镇,实现市民化。[1]

一、新型城镇化、农民工新市民及其之间的关系

(一)“国家建构视角”的传统城镇化向“社会建构视角”的新型城镇化转变

2000年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城镇化”的概念,随后也多次提到了城镇化,并提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届时“城镇化”有了新的内涵,也更符合国家和时代的要求。纵观我国城镇化的历程,国家发挥着中心作用,城镇化本应该是一个自然“集聚与扩散、侵入与衔接”的过程却无处不体现着政府的规划和主导,这样的城镇化渐渐丧失了作为内生力量的社会的作用,导致因搞个人政绩而出现急功近利的情况比比皆是。譬如城中村拆迁根本不考虑农民工租住问题,仅对于本地村民进行补偿和异地安置。在征地中有的地方政府出于利益考量,与开发商结成“金权联盟”,低价从村民手中征得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如此得来的高额收益渐渐成为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样的违规现象伴随着城镇化而蔓延。此外,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社会秩序混乱等“城市病”也随处可见,这种基于“国家建构视角”的制度城镇化模式,并没有真正考虑到人的全面发展,卷入城镇化浪潮中的人成为了真正的利益受害者。面对如此激烈的经济社会矛盾,基于“社会建构视角”的新型城镇化渐渐成为改革和转型的红利,它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所有人的积极主动性,所有个体相互结合成一体,协调资源分配,并共同创造社会财富,最终大家都得益于建构现代化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这种新型城镇化不是政府规划出来的,而是社会全体建构出来的,是“人类社会的择优选择与积累性选择相结合的有机进化过程”,“国家建构视角”的城镇化表现为现代化过程,而“社会建构视角”的城镇化则是一个建构现代性的过程,社会能够与国家共享现代化的成果。[2]尤其是在城镇化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农民也能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体现人的主体性特征,从而实现彻底的市民化。

(二)农民工新市民概念的界定

“新市民”指的是离开农业生产,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利以及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有别于城市市民但正处在向城市市民转变过程的特殊群体。“新市民”一部分源自于“就地城镇化”的农民,而另一部分则是“农村流向城镇”的农民工。“就地城镇化”的新市民一般是在城郊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比较常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公共资源合理均衡配置和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本地区的现代化、文明化、开放化。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可以实现“不离乡”“不离土”的市民化转化。这种城镇化从长远来讲具有更深刻的意义,也相对来说比较容易。[3]而“农村流向城镇”的新市民一般是西部农村向东部沿海或者大城市迁移的农民。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他们从最初的追求经济利益渐渐地转变为向往城市的优越生活条件,他们都想通过努力留在城市,渐渐地成为城市的实际或潜在定居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民工新市民。农民工新市民区别于“就地城镇化”的新市民,要实现身份的真正转变是比较困难的,这是要重点研究农民工新市民及其城市融入问题。

(三)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工新市民之间的逻辑关系

1.新型城镇化内在的包含农民工新市民的城市融入。传统的城镇化并没有真正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落户”迁徙。实际上农民工城市融入相当困难,长久以来的城乡两种户籍制度使农民工无法与城市市民平等享受公共服务,更不近人情的是他们却要承担城镇化所带来的生存环境下降,生活压力不断上涨等各种“城市病”。新型城镇化是区别于传统城镇化的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是对以往城镇化发展战略的系统性调整。而农民工新市民的城市融入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只有他们由身份卑微、权利流失的群体转变为真正的公民化市民,履行与市民同等义务之时也能够享有同等的权利,真正享受城镇化带来的红利;增加收入的同时拥有对城市的归属感,他们才真正实现了市民化,也才从本质上转变城镇化这一自然现象作为GDP增长手段的悲剧,这样的城镇化才是城镇化本应有的内涵所在,才能适应工业化发展的需要、符合现代化应有之义。

2.农民工新市民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每年农民工正以迅速增长之势跻身于各个大中小城市,“离乡不离土”的身份虽然没有改变,但是进城之后他们的收入确实增加了,文化素质得以提升,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了,他们真真切切享受到了城镇化带来的一些好处。农民工新市民作为廉价的劳动力,活跃在各行各业,从传统的建筑、服务业到现代高技术、文化传媒业等各领域,到处都听得到南腔北调的声音,见得到穿梭于其中的农民工新市民的影子,他们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生力军。他们勤劳勇敢、善良质朴,填补了很多城市市民不愿从事的岗位空缺,缓解了城市蓝领不足的矛盾。尤其是春节农民工返乡过年之时,更能够深刻感受到他们已经成为城市正常运行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此外,农民工新市民促进了城乡统一体的形成,破除了城乡二元制度壁垒,促进了传统社会制度的改革,加快了社会前进的步伐。

二、新型城镇化中农民工新市民城市融入的困境

尽管新型城镇化中农民工新市民是生力军,但他们的付出并没有与他们应得的回报成正比。从地域来看他们已经实现了居住环境的转移,但是他们并未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处在城市的边缘位置,分享着少量的公共资源,却承担着巨大的城镇建设任务,很难与原住市民打破隔阂实现水乳交融。他们面临的困境,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户籍及其相关体制障碍

近年来随着各个地方户籍制度改革措施的实行(譬如居住证代替暂住证及户籍积分制),某种程度上打破了以往的城乡二元壁垒,使农民工新市民融入城市成为了可能,也让他们在城里安居乐业有了希望,但是长久以来依附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利益并非说调整就调整,与之相应的制度和政策也并未能及时调整和转变,这种固化的利益分配格局有损农民工新市民的利益,他们始终处在不知情或者服从的地位,无论是从社会保障、受教育还是就业、创业来说,都不难看出农民工新市民要想彻底成为城市市民的艰辛。首先,农民工新市民进入城市工作,但是户口仍然在农村,附着在户口上的社会保障和救济制度无法覆盖到这部分边缘群体,尽管部分地区的居住证代替暂住证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是我国起步较晚尚不完善的社保体系和负担较重的财政预算难以顾全农民工新市民的利益,因此他们不得不牺牲在这个转型体制下。其次,他们能够从封闭落后的农村进入到城市工作和生活实属不易,但是较低的文化素质和欠缺的技术技能要想谋得一份好的稳定的职业概率较小,即使自学很多技术与方法,就业岐视政策使他们失去机会,尤其是大多数稳定岗位都明确要求本地户口,因而农民工新市民就被排斥在外。再者,当前我国教育投入不足,资源分配不合理,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新市民要想与城市居民一样畅通的享受各种企业和政府提供的技能培训和指导也较困难,这不仅是他们文化水平低造成的,更多的是没有渠道和途径了解到相关信息。他们的子女也难以和城市居民子女一样享受公平优越的教育资源,较低的起点以及某些潜规则成为他们追求知识的绊脚石。此外,我国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有其优越之处,但家庭承包的土地制度实际上给农民工解决了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是农民工自我循环(即自己年轻体壮时来城市务工,老了再回农村生活)和新老农民工之间的代际循环的促进因素,他们有了退路,自然对城市生活的追求就缺乏破釜沉舟的魄力。[4]

(二)经济收入和住房问题

首先,农民工新市民进入城市工作相比于在农村看天收入有了更多的保障,但是他们大多从事的是建筑、清结、餐饮等行业,辛苦且收入较低,相比于较高的物价水平,有的甚至是入不敷出,难以存下来钱为定居于城市做准备。其次,农民工新市民一般很难通过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辛勤打拼赚到一套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大多都是租住在城中村便宜矮小的单间里,不得不面对好几口人拥挤在狭小空间内的尴尬境地,因而无法享受社区或者物业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设施,只能艰难的维系着遮风挡雨的简陋条件。[5]不少城中村还面临着拆迁的压力,这无疑是对农民工新市民融入城市雪上加霜。因此,大多人都没有落脚生根的意愿,也不敢期盼成为真正的城里人。

(三)社会文化及心理差异导致难以适应城市生活

1.城市与农村的差异性很强,农民工新市民难以适应。城市与农村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城市具有人口规模大、密度高、异质性强、流动性高,社会分工细、专业化程度高等特征,因而城市居民交往时往往是一个角色扮演者,一般都是表面的和短期的。[6]而农村人口的同质性很强,归属感也强,大多以宗亲、血脉和地缘为基础建立起来村落,大家信仰共同的风俗习惯和传统礼节,社会关系也比较简单。两种完全不同地域共同体下的人要融入到一起,尤其是保守落后的观念以及生活模式要适应复杂先进的思想和守则就显得尤为困难了。农民工新市民交往比较简单直接,大多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和工作伙伴,进城以后也延续以往的交往方式。经统计,亲戚在他们交往中所占比例35.2%,朋友所占比例31.1%,工作伙伴所占比例16.9%,同村村民所占比例14.8%,而与原城市居民的社会交往仅占0.6%。[7]闲暇时间也大多是和亲戚朋友串门,再就是呆在家里看电视或者做做家务,单调而乏味也缺乏积极向上的因素。在农村没有所谓的娱乐生活,转移到城市之后,由于陌生和无知,对城市的文化娱乐生活也缺乏兴趣。这些自身和外在因素使他们难以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多数人也就习以为常地认为自己处在城市的边缘,对自身市民身份的认同感不强,严重影响着他们融入城市,也为城市的稳定发展带来不和谐因素。

2.传统小农经济的文化背景形成了农民的劣根性。农民工新市民的农民心态并没有因为居住环境和职业的转变而迅速的发生变化,他们虽然质朴勤劳,但是传统小农经济下形成了观念保守,害怕改变,小富即安,缺乏革新精神的心理状态,这种根深蒂固的劣性与城市生活所需要的开拓进取和效率至上的精神背道而驰,代表两种相互对立文化的群体实现交融自然是比较困难的。[8]

3.城市原住市民对农民工新市民的排斥。城市原住市民总有一种以“城里人”自居的高傲心态,认为农民工新市民只是流动着的过客,片面的认为他们缺乏素养,没有稳定的工作,生活习惯不良,思想观念落后,无法在城里长期“生根发芽”,由来已久对农民形成的偏见和歧视并没有因为他们在城里生活而发生本质性的变化。无论是从普通市民还是到城市的管理者,并未从心底里接受这样的新群体,因而在日常生活中农民工不被尊重,权利受到侵犯等现象处处可见。此外,农民工新市民固定的生活方式和欠缺的自身素质决定他们思考问题偏激和片面化,也是不断遭到质疑和排斥的原因之一,这种不被肯定和认可的艰难生活使得他们更加自卑和抵触城里人,无法调整心态在城里安心的生活和工作。

农民工新市民城市融入面临如此多的困境,在今后的社会结构重构的过程中,首先,要将农民工新市民的相关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考虑,做好与户籍相关的社保、就业、医疗、教育、土地等制度的配套改革,要勇于克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阵痛,长远考虑,全面规划。其次,规范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审批程序,严格按章规章制度执行,减少寻租空间,改善农民工新市民的生活环境。再者,宣传农民工新市民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带来的正能量,为他们提供业余学习技能和知识的平台,让他们有更强的归属感,也能够得到原住居民的肯定;再就是建立交互信息网络平台,疏通渠道,使他们更全面的掌握各种有利于改善自身的信息。同时,我们应该更加清楚,相比于农民工进城的城镇化,就地城镇化更具有现实意义,更能够让农民适应城镇化的步伐,减少城镇化的成本投入,也更能够保证城镇化的质量,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适当侧重于就地城镇化建设,根据人口资源分布,因地制宜建设小城镇,缓解大城市的压力的同时,也让农民能够更快实现市民化。[9]

[1][3]范红珏.城乡关系转型背景下“农民市民化”之困境走向[J].中共四川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4(2).

[2]张鸿雁.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解构”与“结构”——新城市社会学的视角[J].社会学,2010(10).

[4][5]黄志强,容溶.广西城中村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研究[J].社会工作,2014(1).

[6][7]中共龙泉驿区委党校课题组.城乡统筹进程中新市民城市适应性研究——以成都市龙泉驿区怡和新城为例[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3(1).

[8]廖全明.发展困惑、文化认同与心理重构——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9]刘思维.发展重点校城镇推进农民就近就地市民化的探讨[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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