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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民声

2014-03-22

劳动保护 2014年3期
关键词:易安安监教训

“扩大安全生产监管范围还需相应的配套措施。”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新通过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也再次强调扩大监管范围。易安网友感慨:随着近两年扩权强县的逐步落实,安监部门监管职责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作为直接面对监管一线的县级安监局,职责增加了,人员、权力却不加,又缺乏专业人员,后续难免会有失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不然只能流于空谈和美好愿望,基层监管人员被追责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造成人心涣散。

“要想干好安监工作,就得把持住自己的‘手和嘴,抵住诱惑。”

——身处安监一线的易安网友总结安监系统最容易滋生腐败的5个环节:一是事故调查处理时,失去原则,当罚不罚或轻罚;二是安全设施“三同时”评审备案及验收时,条件随意放宽;三是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时,对待隐患避重就轻;四是安全评价时,指定专门机构,让企业无从选择;五是安全生产许可方面易犯错。权力是把双刃剑,用不好会伤到自己。

“安全管理上最大的教训就是不接受教训,不接受教训必将迎来更大的教训!”

——易安网友发布博客文章称,众多的安全事故中,同类型的事故被复制,同样的事故原因被粘贴,甚至同一个人,前后犯同样的错误。这些都说明,安全管理上最大的教训就是不接受教训。接受教训,重中之重是加强环节管理的同时加强事故教训的宣传,事故不能捂着盖着,广而告之才能及时堵塞漏洞和隐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还需细化评审职责和操作细则。”

——易安网友爆料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出现两点问题:一是评审机构与咨询机构的职责未分清,有的地方,评审机构、咨询机构同时参加,相互交换评审,导致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其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打分不够合理,三级达标只要60分就通过,没有否决项,于是企业找易得分的隐患进行整改,导致出现“单位已达标,重大隐患却还在”的现象。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其主流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的划分及具体操作还需完善。

“安全员,自称‘纠结的人。”

——某易安网网友是一建筑工地安全员,发帖自嘲:安全员就是在一个企业里,一直找茬而不参加生产活动的人。“红袖箍”是显著的身份标识,与人发生争吵是家常便饭,盯着“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是主要业务。一年到头提心吊胆,操心费力,但与绩效奖金绝缘,因而也被冠名“纠结的人”。

“应该明确基层安监人员尽职免责事项,使他们敢干、能干,而不是不愿意干、被迫干。”

——易安网友发帖称: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安全检查要求全覆盖,可是基层安监人员人少、事多、难以专业化,有些隐患根本就难以排查,一旦发生大事故,安监人员又难逃其咎。为了保护基层安监人员,让他们更好更有效地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应该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尽职免责事项,公平追责。

编辑 张艳梅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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