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影像作品的美学特征与文化功能
2014-03-22钟丽茜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4年3期
□钟丽茜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 100024]
影像技术出现之前,存在了数千年的传统文艺框定了人们对“艺术”的定义,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美”的概念的内涵。现代影像的面世与发展,悄然改变了审美的许多成规,“在所有艺术中都存在着一种已不再能像以前那样去观赏和对待的物质成分,因为这种物质成分也不能不受制于现代科学和现代实践”①。人们的审美感受方式与心理机制都随着影像艺术的潜移渐进发生了巨变,艺术对世界的表现方式、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乃至艺术本身的定义,都偏离甚至颠覆了传统框架。譬如,就“纪实艺术”来说,艺术应当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对现实生活的忠实度、艺术应当选取怎样的现实去记录和表征、艺术家的主观性应如何参与(或能多大程度地参与)到纪实艺术当中……这些原本在传统时代基本已形成定见的问题,却被许多影像作品重新提出、并呈现了诸种新的可能性。
一、对自然主义影像的美学宽容
众所周知,“自然主义”是存在于文学、绘画、摄影、电影等多种艺术中的一种创作方法,其特征是事无巨细地描绘现实,对生活不加改造地进行实录,既不评价也不深入探寻事物本质。如果暂时忽略不同门类艺术在表现手法上的具体差异,将“事无巨细、不加改造”作为自然主义文艺作品的主要特征的话,我们会发现:影像艺术中的自然主义作品似乎赢得了世人更多的热爱和更宽容的接纳,而在文学和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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