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的透明度改革初探①
2014-03-21林其敏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林其敏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成都 610041)
国际商事仲裁的透明度改革初探①
林其敏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成都 610041)
保密性是国际商事仲裁的特性,但随着WTO透明度基本原则以及投资仲裁透明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也掀起透明度改革的浪潮。推动透明度改革的可能性来自于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仲裁员之间的竞争、参与者之间的竞争、透明度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透明度改革的动力。从信息披露和自愿公开仲裁裁决两方面对透明度改革进行实例考察,初步构建透明度改革的基本模式,分别为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仲裁裁决的公开、加强对腐败行为的监管和仲裁员信息的公开,并对未来透明度的改革前景进行展望。
国际商事仲裁;透明度;改革
国际商事仲裁在过去主要是以妥协、调解为主导的程序,仲裁庭为了达成一致意见,以及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利益,常常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案件。[1]仲裁庭主导的仲裁程序主要基于专业经验,而不是基于官方的透明规则,并且仲裁员常常基于其专长作出裁决,实质上掩盖了裁决的公平性和公正感。这种情形导致当事人没有机会去了解决策过程的内部运作。[2]9此外,由于自愿遵守裁决的当事人比例很高,使得国内法院在裁决执行过程中也无法探寻仲裁过程的细枝末节。[3]因此,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进行透明度的改革非常有必要。
一、透明度改革的可能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国际商事仲裁处理贸易争端,其结果直接加剧了仲裁机构、仲裁员和当事人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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