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
2014-03-21阿风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阿 风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100732)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徽州商人与王阳明 “新四民论”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在很多研究者看来,王阳明的 “新四民论”体现出中国近世的商业伦理,而16世纪以后徽州商人则成为了实践 “新四民论”的典范。研究者征引了大量有关徽商的语录与言行来佐证 “新四民论”在徽州的影响①代表性的著作如余英时 《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余英时在讨论 “中国商人”的精神凭藉和思想背景时,就是以 “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为断,也就是从王阳明至乾、嘉汉学这一段时期”。参照该书第97页。。也有研究者为了解释徽州人的经商热情与徽州宗族发达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徽商在经济伦理上以王阳明为代表的新儒学为本,在政治伦理上却以程朱理学为依归的看法,认为王学的重商思想和程朱理学的以家族为本的宗族理论,从两个方面驱策了徽人的营商热情[1]。笔者近年来在整理明代徽州族谱的过程中,发现不少商人家族的族谱,其中不乏商人的传记与行状,同时也有关于 “四民观”的讨论。本文就以明隆庆二年 (1568)刊印的 《珰溪金氏族谱》[2]为例,分析珰溪金氏一族变迁,讨论族谱中商人的传记,进而从一个侧面分析明代徽州人的 “四民观”。
一、关于珰溪金氏与 《珰溪金氏族谱》
今天安徽省休宁县陈霞乡境内,率水迂曲南向处的东岸,有一个被称为 “小珰”的村落。两条小溪自东向西在此合流,注入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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