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根基的反思与重构——何怀宏教授学术访谈录*
2014-03-21何怀宏戴兆国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何怀宏,戴兆国
(1.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100872;2.安徽师范大学 政治学院,安徽 芜湖241001)
一、社会道德根基与长治久安社会建设
戴兆国 (以下简称戴):首先祝贺何老师《新纲常》出版。这可能是您继 《良心论》出版之后的又一力作。我想就相关问题请教于您。《新纲常》在引言中提出:“本书的确是尝试从一种道德体系的角度来构建这一社会的 ‘道德根基’,即力求完整和周延地阐述当今社会的道德原则、价值信仰和实践途径。”请您谈谈社会的道德根基对于一个社会的建构和发展的意义何在?道德根基与经济基础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有何不同?
何怀宏 (以下简称何):要长久地维系和发展一个社会,肯定不能靠强力,甚至也不能完全靠经济效率,虽然经济效率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即只有达到了足够的经济效率,才能有效地维持和发展国计民生,满足 “生生”原则的基本要求和更高标准。但是,当人们走出了生存挣扎,尤其是在大致满足了温饱之后,会考虑、也应当考虑一些更高的事情,也是人之为人应该考虑的事情,比如过一种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等等。而且,对一个社会来说,只有多数人能够相信这个社会基本是公正的,或者说是可以和平地予以改善的,这样才会去支持和维护这个社会的基本制度,但也不放弃不断地改革。包括了经济实力的国家能力是不能没有的,也必须达到一个合适的水平,但是,还要有尊重所有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正义或者说全面的社会道德根基,这样才能是一个长治久安而非得过且过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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