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超范围使用农药导致葡萄减产的农业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2014-03-21杨红钧李燕宁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产量
王 奕,杨红钧,朱 媛,李燕宁
(1.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司法鉴定中心,云南 昆明650205;2.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编辑部,云南 昆明650201)
一、案情简介
某县葡萄园园主王某称xx年向该县农资公司农药服务部购买了12.5%氟环唑悬浮剂农药。在其葡萄园施用该农药6天后,园内葡萄出现烧叶现象,并影响了果穗果粒生长。王某要求农药服务部承担全部责任。xx年x月下旬,农药服务部销售商卢某到葡萄园进行了实地观察,发现园内葡萄确有药害现象,但无法确定是使用了该服务部销售的12.5%氟环唑悬浮剂农药导致的。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二、鉴定过程
(一)现场调查
××年×月×日,鉴定组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对王某葡萄园所处区域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及其生产条件、栽培管理水平、葡萄受害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二)鉴定材料审查
鉴定组依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令第20号)、《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业部令第10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和农业部农药登记注册的农药标签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销售商卢某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审查。
(三)安全性药效试验
鉴定组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制订出药效试验方案,进行12.5%氟环唑悬浮剂药剂对葡萄的安全性鉴定试验。
(四)经济损失评估
鉴定组采用产量差对比法和收益法对葡萄园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三、鉴定结果与分析
(一)现场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观察的情况,鉴定组推定王某的葡萄园所处地理区域位置、土地肥力及栽培管理水平与周边其他葡萄种植户无显著差异,就其果园内部分地块的自然环境而言,略差于其他葡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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