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域外司法问责研究*
——以主体、事由与程序为中心的考察

2014-03-21叶肖华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5期
关键词:法律

叶肖华, 颜 翔

(1.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2.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8;3.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吉安 343100)



域外司法问责研究*
——以主体、事由与程序为中心的考察

叶肖华1, 颜 翔2,3

(1.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2.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8;3.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吉安 343100)

域外司法问责以美、法、德、日等诸国最为发达,其制度的核心架构由问责主体、事由和程序来建构,并在规制法官行为与维护司法独立之间实行审慎平衡原则。因而问责主体的设置在强调立法权、行政权对司法权制衡的同时,又突出了司法自治主义;问责事由的确定既要从维护司法公信力角度来对法官言行实行严格标准,又要避免对法官司法裁判的不当干涉;问责程序的选择决定了惩戒的轻重,是以一种多元化、多层次的方式来进行,可以使不同主体均有机会启动司法问责,在对法官形成有效威慑的同时又提供了必要的保护。

司法问责;主体;事由;程序

司法问责是监督司法活动,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1]。因此,司法问责制度的健全关系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能否有效确立。域外法治发达国家对此也十分重视,建立了适应各自国情的司法问责制度,并积累了重要的运行经验,这对于健全我国司法问责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
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为什么法律推理必须是独特的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法律拟制与法律变迁
非正义法律之解释与无效
《欢乐颂》中的法律“梗”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