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4-03-21石曦
吉林农业 2014年1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就要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1-06-1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化县就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是生产优质农产品的基础。各乡(镇)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土壤普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做好主要农产品分类划区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继续抓好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工作,结合各自优质、特色农产品特点,积极加强农产品基地认证工作,对已认证基地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引导群众按标准化要求操作。在基地管理上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立基地领导小组,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建立详细的生产档案,明确基地名称、范围、负责人,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产品基地管理水平。通化县农牧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责任制
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是生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前提。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责任制,逐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长效机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