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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效解决农村垃圾围村问题的意见建议

2014-03-21

吉林农业 2014年1期
关键词:环境卫生人居整治

近年来,全省各地对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工作比较重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环境总体形势依然严峻。2013年7月6日,梨树县金山乡崔家岗子村二社村民刘国文写信给巴音朝鲁省长,介绍了该村垃圾严重污染村屯环境问题。针对梨树县农民来信,巴音朝鲁省长批示“要抓好农村环境整治”。为了落实巴音朝鲁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省农委开展了调查研究。

当前,我省农村垃圾已成为一大顽疾,整治的难点和重点在粮食主产区:一是人口多,生活垃圾日产量大;二是柴草多,乱堆乱放现象严重;三是畜禽饲养多,畜禽粪便清运不及时;四是农村所有的空闲地都种上了庄稼,很难找到集中堆放、统一填埋垃圾的地方;五是粮食主产区普遍财力薄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脏乱差问题一时难以解决。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以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抓手,以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环境整治为重点,总结推广了“三线一环”重点部位整治等8种模式,着力抓了村屯道路建设等20项重点任务,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直相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工作。住建部门突出抓了农村环境改造提升总体规划、垃圾污水处理和危房改造。环保部门加强了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生态保护建设的监管和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改和财政部门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交通、国土、水利、林业、卫生、粮食等部门不断加强农村道路、土地整治、饮水安全、绿化美化、卫生厕所、科学储粮仓等基础建设。农业、畜牧部门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及污染治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教育、文化、体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加强农村中小学、文体场所、农贸集市、乡村旅游景点、农家书屋、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建设。其他部门也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主要成效:一是突出规划编制。全省先后完成28个县(市)镇村体系规划、307个镇总体规划和258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分别占应编制规划的70%、72%和30%。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农村公路5.35万公里,解决672.24万农村人口及1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农村电网“低电压”问题基本解决,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3.35万户,完成76.4万户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改造农村危房16.26万户。三是发展公益事业。建设城乡校舍704万平方米,实现5554个广播电视盲村“村村通”,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624个,武装农村文化大院6000个,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公园)覆盖60个县(市、区),为3741个行政村配建健身设施,修建村部4539个并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修建卫生室6050个、农家书屋7249个、科普画廊2850延长米。四是环境连片整治。启动国家环境连片整治试点,总投入14亿元,对1983个示范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进行整治,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受益人口360万人。开展了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五是突出卫生管理。建设室内水冲和户外卫生厕所54.8万个,公共厕所2.1万个,新建垃圾处理场点5.5万个,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9000个,新建科学储粮仓36.6万套,修建排水沟3005万延长米,改造围墙3631万延长米、大门20.6万个,安装路灯5.78万盏,绿化美化村屯2.1万个。

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差距。一是重视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地组织机构虽然都比较健全,但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不够。二是规划编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各地都搞了一些规划,但总体上村庄布局规划、建设规划和配套规划体系还不健全。三是投入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不足,整合资源不够,农民主体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重建轻管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既缺少管理制度,也缺乏管理手段,垃圾围村、秸秆污染、粪便乱堆等突出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当前看,解决农村垃圾问题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是实现村容整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危害农民健康的环境问题、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农村垃圾围村问题,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治标治本相结合。为此省农委研究制定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改善等六大工程,分2013年全面启动重点突破、2014~2015年深入实施全面推进、2016~2020年提高完善全面达标等三个阶段,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的意见。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省政府文件下发施行。近期,省政府召开一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对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将农村环境整治结果纳入到市(州)和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行政一把手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建立财政补贴制度。从2014年开始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照一定补贴标准每年部分行政村给予补贴。各县(市、区)财政进行配套投入。补贴主要用于购置垃圾转运车,建立垃圾堆放场点和填埋场,对农村环卫人员工资补贴等。各乡(镇)和村也要拿出一定额度的资金,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

第三,开展评比命名活动。每年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省政府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待遇,命名为环境卫生达标县(市、区)、环境卫生达标乡(镇)、环境卫生达标村。

第四,建立管护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村屯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屯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要建立保洁制度,落实农户包保责任,保证街路、巷道、庭院、村屯整体干净。建立每周一次的全民卫生日制度,集中搞好室内外卫生,不留死角,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建议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公益岗位,专门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突出抓好农村环境改造提升总体规划、垃圾污水处理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监管和环境连片整治实施、生态村创建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扶持政策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交通、国土、水利、林业、卫生、粮食等部门要抓好农村道路、土地整治、安全饮水、绿化美化、卫生厕所、科学储粮仓等基础建设;农业、畜牧部门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及污染治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教育、文化、体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要抓好农村中小学、文体活动场所、农贸集市、乡村旅游景点、敬老院和农村社区建设;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活动。(省新农村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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