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聚合和均衡聚合: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要素分析
2014-03-20白雪娇
山东社会科学 2014年12期
白雪娇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集体经济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一种基本形态,对于我国农村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从理论上讲,相比个体经营,集体经济因为能够实现要素的“有机聚合”和“均衡聚合”而更具有优势。但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专业合作社、股份社等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有效性并未体现出来,这就需要我们在新形势下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当前多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创新实践都是对提升集体经济有效性的有益尝试,而这些模式之所以能提升集体经济的效率和效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融入了现代的生产要素,实现了要素聚合。
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要素,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制度等逐步成为农业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古典政治时期,土地、人口就是构建共同体的基本要素。但是这个时期,要素是相对静态的和非经济的。随着私有制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公社性质的集体组织开始解体,土地开始从一种静态的要素变为动态的“生产要素”。最先将土地视为生产要素的是威廉·配第,他提出“土地是财富之母”。*威廉·配第:《赋税论》,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91页。穆勒、马歇尔等经济学家也将土地视为财富生产的第一要素。而马克思明确地将土地与集体制结合在一起,他认为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