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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的女子教育与女性意识的觉醒

2014-03-19王美英

关键词:女学光绪师范

王美英

晚清是传统社会发展的末期,又是近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西方列强的侵略阻断了中国社会自然发展的进程,使古老的中华民族面临着“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整个社会发生了空前未有的动荡,在教育制度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革:科举制度的废除与新学堂的大规模兴办,女子教育应运而生。晚清女子教育承前启后,打破了家庭教育的局限,在女子教育乃至中国的教育史上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对晚清的女子教育与女性意识的觉醒进行分析与探讨,以就教于方家与学者。

一、晚清女子教育的背景

鸦片战争之前,一直没有专门的、正规的女子学校,“吾国自上古以至新教育盛兴之期,只有少数贵族女子,得延师受教……”(俞庆棠,1931:175)。女子学校教育之所以能在晚清应运而生,有其根源与背景。

(一)价值观念的转变

传统社会,女性受“男尊女卑”之说的钳制,丧失了社会尊严和独立人格,成为男性的附庸。“三从四德”成为封建时代对女子行为规范的总体要求,其实质是女性对外部世界强加于自身的要求应绝对顺从。伴随着“西学东渐”,传统社会逐渐向近代社会转变。五口通商带来了鸦片,但同时也带来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西方新思潮的涌入带来了男女平等的新观念,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理论成为促使国人觉醒的有力武器。从通商口岸崛起的城市,从器物到精神,从行为方式到价值观念,都深受西方文化观念的影响,西方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习俗给人以启迪,女子不再死守传统的价值观念,而是趋新崇洋,追求自由与平等。

甲午战争以后,面对民族危机的加深,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大力宣传妇女教育思想,把女子教育作为社会改良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女子教育为强国保种之本”的女子教育观,以西方男女平等理论为前提,以学习西方女子教育进而达到自己兴办女学为手段,以救亡图存为目的。如梁启超运用亚当·斯密的生利分利观点论述女子教育对富国的重要性,他说:“……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子以犬马奴隶畜之,于是女子极苦。惟妇人待养而男子不能不养之也,故终岁勤动之所入,不足以赡其妻孥,于是男子亦极苦。”(梁启超,1989:37)他认为女子一大半是分利之人,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女子,若能够从分利变为生利,使人人得以自养,就会使国家富强。在维新派的呼吁之下,在风气开通的都市,士绅阶层渐渐将子女送进新式学堂去读书。

(二)教育制度的改革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实行“新政”,其中,教育改革有四项:废除科举制度、建立新学制、厘定教育宗旨、改革教育行政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科举制度被废除,传统旧学作为封建正统教育从根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新式学堂强调“学以致用”,办学的重点在于灌输西方文明。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1907年3月8日),清政府颁布了《女子师范学堂章程》39条和《女子小学堂章程》26条,对女子师范学堂及女子小学堂的办学宗旨、入学年龄、课程设置、修业年限与培养目标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女子小学堂章程》规定:女子小学堂以养成女子之德操与必须之知识技能、并留意使身体发育为宗旨,分初等和高等两级。入学年龄为:初等小学堂7-10岁,高等小学堂11-14岁。初等小学堂的教科有修身、国文、算术、女红、体操五个科目,音乐、图画二科为随意科。高等小学堂设有修身、国文、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女红、体操等科目,音乐为随意科。《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在府、州、县设立初级女子师范学堂,为小学学堂培养教习,招收女子高等小学堂毕业生,年龄在15岁以上,学生修业年限为四年。课程有修身、教育、国文、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家事、裁缝、手艺、音乐、体操等十三科。女子师范学堂附设女子小学堂及蒙养院一所,以便学生实习(陈元晖,2006:584-601)。《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的出台,表明清政府承认女学的合法地位,第一次把女子教育纳入整个学制系统之中,在女子教育史上意义重大。

(三)社会舆论的宣传

舆论的宣传推动了晚清女子教育的发展。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陈撷芬开始创办《女报》,光绪二十八年四月初一(1902年5月8日)正式出版,内页目录标为“飞行女报”,内容主要为反对妇女缠足、提倡开办女学堂、刊载女界新闻、介绍西方妇女生活状况等,还刊出女学生们撰写的课艺月刊,到年底共出版九期。时人称之为“女苏报”。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初一(1903年2月27日),《女报》改名为《女学报》,改用西式装订。除了继续以前《女报》的主旨以外,进一步提出了女权问题:在主张反对君主压迫民众的同时,也反对男人压迫妇女,还提出女子自主与独立的问题。光绪二十九年(1903)8月,由《国民日日报》报馆印行在日本东京编辑的《女学报》,报刊的撰稿人与主笔几乎都是女性,这是第一次由中国女性自己喊出的“妇女解放”的心声,也是第一份面向女性读者的刊物,它的宗旨是宣传变法维新、提倡女学、争取女权、争取妇女参政、主张男女平等。《女学生》认为:男女不平等的原因是教育不平等。秋瑾在《白话》第一期中说:“要尊贵女子的权,必须先兴女子的学。”《女子世界》说:“女子既不学,则天性本驯者,日以顺从为事,依赖之外一无所称。”《神州女报》指出:“作为一个新妇女,应当有独立的人格。”这些女性报刊的大力宣传,促进了女子教育的发展。

二、女子教育的形式

晚清女子教育包括教会女子教育、国人自办的女子学堂、女子职业教育以及出国留学等四个方面,概述如下:

(一)教会女子教育

道光二十四年(1844),英国“东方妇女教育促进会”会员爱尔德赛女士在宁波自费设立女塾,免费招收女学生数十人,供给伙食。这是教会在中国大陆创办的最早的女学,是中国本土的第一所女子学校。课程内容有圣经、国文、算术等,还学习缝纫、刺绣。随后,美国长老会、美国浸礼会、美国圣公会等陆续在通商口岸建立了一批女子学校。据统计,从道光二十四年到咸丰十年(1844-1860),外国人兴办的女子教会学校约有16所(熊月之,1994:288-289)。19世纪60年代以后,教会女校逐步由沿海向内陆扩展,学校的数量、规模不断增大,并且开始设立中学。另外,洋务运动的开展在中国兴起了一股“西艺热”,使教会女校迅速发展。19世纪70年代以后,教会女子学校发展迅速,出现了“教会所至,女塾接轨”的局面。光绪三年(1877)以后,教会女学开始进入正规化和世俗化的新阶段,截止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教会女子学校的学生有4373人。

教会女子学校在课程设置方面既有西方近代科学的课程,如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卫生等,又有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课程,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熊月之,1994:293),但宗教课程依旧是教会女学课程的核心。宗教科目不仅繁多,而且课外还有各种名目的教会活动,尽管教会女子学校的意图不在于培养人才,而是以学校为依托来宣传福音,但它们冲击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客观上对女子教育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国人自办的女子学堂

维新派以西方天赋人权、男女平等理论为前提,以救亡图存、强国保种为目的,极力鼓吹女子教育,又因受教会女校开办既成的冲击和影响,国人自办的女子学堂迅速兴起。吴怀疚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创设务本女学,此系中国人捐资兴建的女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5月,经元善与唐广仁、梁启超等在上海集资创办经正女塾,这是近代中国的第一所女学堂。经正女塾招收8岁至15岁女学生20余人,课程设置体现了中西并重的特点,中文课程有《女孝经》、《女四书》①是《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的总称,在明朝晚期被学者王相汇编合刊。、《幼学须知句解》、《内则衍义》、《十三经》及女红、绘事、医学等,西文课程有英文、算术、地理、体操、针补、琴学等。学堂还为女学生们开设了算学、医学、法学等三门专业学科,每位学生可自学一门,完成一门学业后,学堂发给文凭,作为日后从事职业的依据。学堂还设有师范科,专门讲求教育童蒙之法,凡学成毕业,均颁发正式文凭。经正女学注重对科学知识的讲解,侧重实用技能的传授,为学生以后独立进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自光绪二十七年(1901)至光绪三十年(1904),每年增设女子学校。女子学堂的学生人数也逐年上升:光绪三十二年(1906)为306名,光绪三十三年(1907)为1853名,光绪三十四年(1908)为2679名,宣统元年(1909)为12164名(王燕来,2010:15)。

(三)女子职业教育

晚清,民族资本投资的缫丝厂、纺织厂主要招收女工,社会上需求女性职业人才,于是女子职业教育顺应社会需求开始起步。一是建立女子蚕业学堂。史家修于光绪三十年(1904)在上海西门外斜桥南桂墅里创设私立女子蚕桑学堂,招收15岁至35岁的女子。此外,还有福建蚕桑女学堂、杭州蚕桑女学堂等。二是设立女工传习所,培养女子技术工人。光绪三十年(1904)11月,上海速成女工师范传习所成立,教学内容主要以织纺工艺为主。此外,在女工传习所中影响较大的还有扬州女工传习所、北京豫教女学堂、杭州工艺女学堂、四川女工师范讲习所等。这些女子职业学校设置的学科与开设的课程多与家庭琐事有关,如上海女子蚕桑学堂开设的手工课为外国刺绣、织线和铁机织缝;上海速成女工师范传习所设置了织线、针黹、织造和车造(即机器裁缝)四科;扬州女工传习所开设的课程则有国文、女学绘图读本、算术、中西笔算、珠算、针黹、绒绣、线绣、刺锦等。随着这些学科的设置和课程的开设,蚕桑、缝纫、织造、刺绣等晚清第一批女子职业得以产生,同时也培养、造就了第一批职业女性。在职业女性之中,还有女医生与女教师。医学堂培养了一些女医生,在女医生中,又以从事妇科和小儿科的占多数。女工师范传习所培养了一些女教师,留学日本速成师范的一些女子回国后也当了教师。女子职业教育的出现与发展,大大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一些思想进步的女子正是通过女子职业教育走上谋取经济独立的道路。

(四)出国留学

以赴美留学为主。甲午战争前,在传教士的资助下,金雅妹、柯金英、康爱德和石美玉等4人赴美留学。金雅妹是中国女子留学第一人。光绪七年(1881),她被义父麦嘉缔送往美国攻读医学,4年后她在纽约医院设立的女子医科大学以名列榜首的成绩毕业,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子获得大学毕业”的学生。柯金英于光绪十年(1884)在福州教会医院的资助下赴美留学,首入俄亥俄州的一所大学修习4年,其后进入费城女子医科大学学医,光绪二十三年(1897)毕业。康爱德和石美玉一起于光绪十八年(1892)赴美进入密西根大学学医,光绪二十二年(1896)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金雅妹、柯金英、康爱德和石美玉四人是中国近代医学的先驱,她们最早赴美留学,归国后以高深、精湛的医术服务社会,使时人对女子刮目相看。甲午战争以后,留美女生略有增加,光绪三十一年(1905)有19名中国女子在美国中等学校就读,全是自费生。与甲午以前赴美的是平民女子相比,甲午以后的留美女子多为开明官绅和富商买办家庭的千金小姐(刘秀生等,1995:156-157)。

赴日留学居第二。江浙离日本较近,因父兄留日者甚多,因之女子亦得附骥而行。第一个留日女学生是浙江的夏循兰,她光绪二十五年(1899)进入日本的华族女学校学习,当时只有9岁。光绪三十一年(1905,明治三十八年)3月,日本之东西女学附设中国女子留学速成师范学堂,限定本科修业二年,并有修业六月之音乐专修科。实践女学也开设了中国女子留学师范工艺速成科,本科一年,工艺科六个月。当时留日女生大多在这些专设的学校补习。光绪三十一年(1905)7月,湖南省选派20名女生赴日本实践女子学校学习,这是中国官方首次选派女子出国留学。之后,奉天、云南、江西、辽宁等省竞相效仿,光绪三十三年(1907)春,奉天女子师范学堂派21名女学生到实践女学读师范科。清末留日学生人数不过几百,多为名门闺秀。女子出国留学是中国教育近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亦是中国女性史上的一大创举。

三、女子教育的局限

(一)举步维艰

受传统观念的制约与影响,晚清女子教育举步维艰。就教会女子教育而言,教会女学创办之初,处处充满着艰辛和坎坷,如爱尔德赛创办宁波女塾时就出现过一些谣言:有人说她借办学之名行骗儿童去挖眼睛炼药水之实;还有人说她是魔鬼的化身,不仅弄死了自己的孩子,还想陷害别人的孩子等。这些谣言影响了女塾的生源。为了解决生源问题,爱尔德赛多次亲自上门动员,不厌其烦地耐心劝导,并且向学生家长承诺:孩子上学后,不仅不会给家庭增加负担,反而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在爱尔德赛的努力之下,女子学塾的学生才有所增加,到咸丰二年(1852)增至40名(熊月之,1994:290)。国人自办的女学堂也不顺利,创立之初就遭到了顽固派的反对。经正女学从创立到关闭只经历了两年,连一个毕业生都未培养出来。女学的兴办较为艰难,有为兴办女学不惜倾家荡产的,甚至还有为创办女学而殉身的。杭州贞文女学堂校长惠馨得知靠劝捐不能解决学校经费时,在给当局写了一封痛陈女学兴衰的利害关系的信后便服毒自尽。她在遗言中说:“愿将一死,感动当局,兴女学,图自强。”(王美秀,2001:90)她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兴女学、争女权的悲壮之歌。可以说,晚清女子教育在总体上还是较为落后的,从受教育的主体来看,能够接受教育的女子极少,正如陶行知所说,女子教育简直是“小姐教育”、“少奶奶教育”、“姨太太教育”,大多数劳动妇女被摒弃于学校之外(苏洁,2007:78)。在国人自办的女学中,学生来源局限在“高等闺媛”、“良家闺秀”的范围,大多数下层妇女没有受教育的机会。

(二)男女有别

虽然一些女子可以接受学校教育,但跟男子相比,还是有其差别。《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对女子教育权利的确认是有限的。首先,女子得到的最高教育程度是初级师范教育,不设女子中学、女子高等学堂和女子大学;其次,女子学堂与男子学堂虽然同时开办,但女子小学堂和女子师范学堂修业的年限较之男子各少一年;第三,严格实行男女分校,实行男女双轨制教学,男子可以按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的顺序依次递升,能够接受实业教育以及师范教育,女子只能就读小学,毕业后如果继续求学,只有一个选择——进入女子师范学堂。在学校管理上女子学校比男子师范要严格得多。严格执行男女有别的方针是为了限制女子参与社会活动,防止道德行为上的出轨。由此可知,女子虽有机会享受某种程度的教育,但是男女平等、女权等观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

(三)分布不均

晚清的女子教育在地域分布上很不均衡。据学部总务司所编的《第一次教育统计表》,直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甘肃、新疆、吉林三省还没有女学堂,其它各省均有女学,但人数多少不一,按照光绪三十年(1904)的女学生人数排序,依次为:江苏、直隶、四川、云南、浙江、江宁、奉天、京师、广西、湖北、湖南、广东、贵州、福建、江西、陕西、山西、黑龙江、安徽、河南、山东。就自办女学而言,江苏是创办女学的发源地,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前,江苏女学堂数居全国第一,占全国的1/3。光绪三十二年(1906),直隶官办女学堂跃居全国首位,占总数的1/4。光绪三十三年(1907),直隶、四川、江苏三省位居全国女学堂总数的前三名,其中直隶25.6%,四川16.4%,江苏15.6%,三省合计占全国女学堂总数的57.6%。女学分布不均的原因就在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民众的生活水平不一致,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才会投资女子教育。

四、女性意识的觉醒

晚清的女子教育冲击了传统的教育观念,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促进了女性意识的觉醒。

(一)走出家庭禁锢,承担社会责任

随着女子教育的深入,较多的妇女走出深闺、步入社会,以自强、独立的人格参加社会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女子教育的发展为女性架起了通往职业领域的桥梁,部分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能够进入文化、经济、医疗等领域工作,从事教师、医生与护士等职业。就毓英女校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去向来看,光绪十四年——宣统元年(1888-1909)共毕业117人,其中11人担任医生或护士,8人担任幼儿园教师,4人担任教会学校教师,5人任公立学校教师,5人留学美国,4人留学日本。上海中西女塾光绪二十六年(1900)第一次毕业的3人都担任教师。这些走出家庭、步入社会的女性不只是为自己独立生活创造了条件,而且也为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虽然由于传统势力与习惯的影响,女子涉足的职业领域还不广泛,与当时固守男耕女织、生儿育女的传统女性相比人数较少,但是她们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大大改变了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维模式,对“男尊女卑”、“男女授受不亲”、“女子无才便是德”等观念产生了较大的冲击(谢长法,2000:46)。

(二)反对陈规陋习,提倡新风尚

受过教育的女学生逐渐觉醒,反过来推动社会改变陋俗。她们积极地批判陈规陋习,提倡新风尚。反对缠足,提倡放足。由于广大女性深受缠足之苦,所以放足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很多地方都成立了不缠足会,尤其是湖南办得很成功。反对溺婴,提倡女权,民间溺婴现象有所缓解。反对包办婚姻,要求家庭解放,秋瑾就是典型的代表。秋瑾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由家庭包办与纨绔子弟王廷钧结合,王廷钧有“无信义、无情谊、嫖赌、虚言、损人利己、凌侮亲戚、夜郎自大、铜臭纨绔”的恶习丑态(秋瑾,1979:38),秋瑾对其不满,就与其决裂,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2月东渡日本求学,从此走上了革命道路。随后,陈撷芬、梁绮川、徐慕兰、庄汉翅、宋雪君等一批知识女性也相继步入秋瑾的后尘。《女学报》作为女性报刊大张旗鼓地批判包办婚姻,提倡新式婚姻。在一些文明开化地区如上海、长沙、无锡、江苏等,女性追求婚姻自由更为大胆一些,对自己的婚事有较大的发言权,婚姻不以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而取男女之同意,淡化了婚姻是为宗族传宗接代的目的,增强了婚姻自主观念,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徐珂,2010:1987)有的还举行新式婚礼,如江阴女学生吴丽玉与王君某举行婚礼时摒除旧俗、采用新式礼仪。在知识女性的努力与推动下,晚清的一些陈规陋习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一些文明的社会风尚开始出现。

(三)社会意识增强,女性意识觉醒

部分接受新式教育的女性在新思想的熏陶下,社会意识大大增强,对国家的责任感和对政治的参与意识增强。受过教育的女性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对政治较为关心。同时一些受过教育的女学生开始结团组社,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成立的共爱会,光绪三十年(1904)成立的对俄同志女会等。此外,还有一些女学生亲自投入到推翻清朝的革命运动中,对政治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女性意识开始觉醒,其标志之一是一批巾帼女杰脱颖而出,她们创办报纸杂志、著书立说、广造舆论,逐渐取代了“男界”倡导妇女解放并代为立说的局面。女性开始发出了自己的声音,男女平等、兴女学、不缠足乃至婚姻自主等构成了女性意识的基本内容。她们不只是追求个人的自强自立,还积极号召女性努力求学,不能卑微地做人,“女人在世,要想与男人一样平等地为人,就必须有做人的精神,有做人的道理。这种精神道理,就是世上的事业。这事业是必学的,不是生来就能的。”(苏洁,2007:37)以此来唤醒其他女子的自强自主意识,带动她们自立自强。标志之二就是妇女团体的组建,据统计,辛亥革命前后,由女知识分子发起组织的各种妇女团体约有35个,它们大都成立于同盟会成立前后和武昌起义前后,分布在全国8省4市及日本东京,其中上海最多,有15个(史革新,2000:389)。其活动有振兴女子教育、提倡移风易俗等,如张竹君于光绪三十年(1904)在上海组织的“卫生讲习会”以“谋为国民增健康之幸福、立强毅之基础”为宗旨,为改良家庭起了很好的作用。

总之,晚清女子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培养了一批杰出的女性人才,改变了女性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拓展了女性的视野,启迪了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开创了妇女解放的新局面,在妇女解放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1] 陈元晖(2006).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 史革新(2000).中国文化通史.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3] 梁启超(1989).饮冰室合集.北京:中华书局.

[4] 刘秀生(1995).中国清代教育史.北京:人民出版社.

[5] 秋 瑾(1979).秋瑾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6] 苏 洁(2007).晚清女子教育研究.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7] 王美秀(2001).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与女子教育的发展,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

[8] 王燕来(2010).民国教育统计资料汇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9] 谢长法(2000).晚清女子教育与女子职业的发展.教育与职业,7.

[10]熊月之(1994).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1]徐 珂(2010).清稗类钞.北京:中华书局.

[12]俞庆棠(1931).三十五年来中国之女子教育.庄俞等.最近三十五年之中国教育.上海: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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