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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化解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捷报频传

2014-03-14刘夏李,马权岭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4年2期
关键词:东丽区妇女儿童审理

保障权益化解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捷报频传

东丽区人民法院被全国妇联授予“2013年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院长蒋亚辉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妥善审理执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2013年度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东丽区人民法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刑事、民事和立案庭组成专门的合议庭,由经验丰富善做妇女维权工作的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同时特邀各行业中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女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刑事犯罪中,法官们耐心为受害方讲解法律、释明诉权,帮助她们得到应由的赔偿。在调处民事赔偿时尽可能多地依法予以照顾,使被害妇女儿童不仅在精神上得到抚慰、在经济上也得到救济。对涉及妇女隐私和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坚决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刑事诉讼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罪犯尽力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证了他们的辩护权。对于大量涉及婚姻、抚养、赡养等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在审判中坚持程序规范的同时,着重考虑弱势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近3年,共审执结此类案件5489件,无一例错案,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准许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对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申请执行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道。同时该院还组织法官走向社区企业、学校课堂义务宣讲《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发放宣传单、开辟宣传栏,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和整体素质。

平均审理期限2011年505.3天、2012年243.8天、2013年71.9天;案件调解率2011年29.4%、2012年63.6%、2013年84.2%;调解案件全部自动履行。这组数据看似平淡无奇,但它却是东丽区人民法院程林中心法庭2011年以来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所取得成就的集中体现。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专业性强,医患双方积怨深,多次反复鉴定现象普遍,致使其成为审判实务中最难处理的一类案件类型。面对审理医患纠纷出现的种种困难,东丽区人民法院程林中心法庭审判人员通过加强医学知识储备,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进行专题探讨,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搭建诉前、诉中两个调解平台,由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整个调解过程,提前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情绪疏导工作。针对司法实践中极个别当事人通过纠集“医闹”或社会闲散人员闹访缠访、哄闹法庭等意欲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审判人员在查清案件事情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其不当诉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延伸审判职能。

刘夏李马权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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