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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收入家庭留守儿童的整体性忽略

2014-03-14

东岳论丛 2014年1期
关键词:家庭社区儿童

高 翔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100871)

我国农村大量留守儿童的存在,他们的生活状态与未来前景,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心的问题,特别是留守儿童受伤害事件的大量出现,更是拷问着家庭、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本文拟以留守儿童遭遇的恶性事件为案例,从生态系统和支持网络层面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

一、研究的基本背景

1、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务工条件放开以来,与庞大的流动务工群体相伴而生的是留守在原籍的儿童、妇女和老人群体。全国妇联课题组在《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界定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该课题组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我国目前约有6102.6万农村留守儿童①全国妇联课题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2013年5月10日,引自http://acwf.people.com.cn/n/2013/0510/c99013 -21437965.html。。近年来,随着留守儿童问题的加剧,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加。综合来看,与该群体有关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②高翔:《呵护留守儿童的花样年华》,《中国纪检监察报》,2013年6月14日,第4版。:首先,替代父母提供儿童照顾的群体在保证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方面相对比较薄弱,留守儿童涉险的新闻时见报端;其次,由于缺乏父母的照顾和看护,留守儿童往往在心理和行为上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适应生活环境,长期来看不利于其性格和行为发展③肖富群:《留守儿童社会化状况的实证研究》,《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④柯露露:《留守儿童家庭亲子关系的社会工作介入硏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⑤刘正奎,高文斌,王婷,王晔:《农村留守儿童焦虑的特点及影响因素》,《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7年第2期。;第三,农村留守儿童普遍缺乏高质量的教育机会,不利于留守儿童群体的学习和成长①崔效辉,晏凤鸣:《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中的社工介入——以南京市六合区的XQ小学为例》,《社会工作》,2009年第12期(下)。②唐艳云:《农村留守儿童隔代家庭教育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③刘宗发:《农村小学留守儿童社会支持与孤独感研究》,《教育评论》,2013年第2期。④秦敏:《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年第5期。;第四,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劳动力市场中多数处于中等或偏低的就业地位,留守儿童也难以整体上完全摆脱弱势地位的代际传递⑤唐春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以广西兴安县农村为例》,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⑥谭深:《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上述问题都是涉及儿童人身安全、教育成长的重要问题。虽然政府和社会都呼吁要认真对待儿童的权益,对留守儿童予以保护,但是留守儿童受伤害的现象还是屡屡出现。

2、留守儿童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

儿童是家庭和国家的未来,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遭遇严重的问题,不但对这些儿童未来的成长、发展、家庭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也会对整个社会的秩序和发展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我国早就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政府和社会有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责任。我国的《妇女与儿童权益保障法》也对保护困境中的儿童做出了规定,但是留守、流浪儿童被忽视、受伤害的现象没有明显好转。我们知道,在中国,儿童问题既是公共问题(他们是社会的成员),又具有私人性,即儿童常常被看作父母的财产,儿童问题被看作家庭问题。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父母外出打工漠视留守孩子权益的现象?为什么没有在原住地发展出替代父母的社会支撑系统?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都认为自己尽了力却没有避免儿童受伤害的现象?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还是整体上存在问题?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分析。本文借用社会工作生态系统视角来观察低收入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系统,通过对典型个案的回顾,尝试用“整体性忽略”概念来概括农村贫困留守儿童的处境,在此基础上简要讨论今后留守儿童社会政策和服务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儿童生态系统及儿童忽略研究

1、儿童生态系统

英美等西方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也出现了高婴儿死亡率、童工、儿童虐待等社会问题。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这些国家逐步将儿童政策和服务作为应对家庭功能变迁的重要机制。美国儿童福利研究的领军人物Pecora等学者提出儿童政策和服务应以重建健康的家庭系统为原则,强调应重视四种视角或观点,分别为:重视儿童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系统,增强父母养育子女的能力及儿童自身的能力,考虑孩子成长过程中在不同周期所具有的特性,干预时应该秉持构建儿童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的原则⑦Pecora,P.J.,Whittaker,J.K.,Maluccio,A.N.,& Barth,R.D.,The child welfare challenge:Policy,practice,and research.New York:Aldine De Gruter.2000.。当前,儿童社会工作核心的理论之一即生态系统理论。

生态系统理论强调个人生存和生活的社会性特征,指出在提供帮助时,需要综合地考虑受助者所嵌入的物理与社会生态系统。该理论的发展建立在系统理论和生态理论基础之上,二者均成形于20世纪70年代。系统理论强调个体与其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生态理论提出社会工作实务应该促进个人的成长、发展和适应能力的提高,协助去除环境中的障碍,并且促进社会和物理环境对个人需要的回应⑧Germain,C.G.,Ecology and Social Work.In C.B.German(Ed.),Social work practice:People and environments(pp.1-22).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9.⑨Germain,C.G. & Gitterman,A.,The life model of social work practic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0.。社会工作理论家Carol Meyer将二者整合,提出生态系统视角,指出其为一种元理论,为社会工作实务提供了一种评估个人及与其紧密相连的环境的相关性的方法①Meyer,C.H.(Ed.),Clinical social work in the eco-systems perspectiv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3.②Kemp,S.,Whittaker,J.K.,Tracy,E.M.,Person - environment practice:the social ecology of interpersonal helping.New York:Aldine De Gruyter,1997.。

扎斯特罗(Charles H.Zastrow)把生态系统区分为三个层面,即个人为主体的微观系统,包括个人的生物、心理和社会系统;家庭和其他类型的小群体组成的中观系统;以及文化、社区等宏观系统③Zastrow,C.& Kirst-Ashman,K.K.,Understanding human behavior and the social environment.(4th ed.).Chicago:Nelson-Hall Publishers,1997.④师海玲,范燕宁:《社会生态系统理论阐释下的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2004年查尔斯·扎斯特罗关于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新探讨》,《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94-97页。。平卡斯和米纳汉提出了不同的生态系统分类,他们从社会工作实务工作的角度出发,将生态系统分为非正式/原生系统,包括家庭、朋友、同事等;正式系统,包括社区、商会等;以及社会系统,例如医院、学校等⑤马尔科姆·派恩:《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第三版)》,冯亚丽,叶鹏飞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上述学者的生态系统划分虽有一定的区别,但总体是围绕与个人关系的远近、强弱来展开的。一方面,我们可以理解为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以亲属关系远近形成的差序格局⑥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另一方面,还包括具有现代生活特征的学校、社区网络等社会系统。本文主要观察原生系统(家庭)、正式系统(学校、公共治安体系)、以及社会系统(社会服务机构、社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支持状况。

生态系统理论假设系统之间是彼此嵌套、整合的系统。系统之间的协调合作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有需要的儿童。当各自独立的功能发挥不完全、以及彼此的衔接断裂时,将不利于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实际上,这里就有儿童照顾系统的整体性问题,儿童照顾系统不完整就有可能使儿童被忽略。

2、儿童忽略的相关研究

围绕儿童忽略概念有四个重要的问题,包括:儿童处于什么状态可以被定义为“被忽略”;父母、其他监护人、以及社会的哪些状态和行为可以被界定为忽略;被忽略的后果有哪些;防止和干预忽略的机制是什么。

Tanner和Turney认为忽略是持续地不能满足儿童基本的身体及心理需要,从而导致儿童健康上的损害。包括父母或者照顾者未能提供充足的食品和衣物,没有保护儿童免于身体伤害或者危险,或者是未能确保儿童获得需要的医疗服务;也可以包括对儿童基本的心理需要的忽视或者无反应⑦引自 Pecora,P.J.,Whittaker,J.K.,Maluccio,A.N.,& Barth,R.D.,The child welfare challenge:Policy,practice,and research.New York:Aldine De Gruter.2000。。Pecora等学者区分了4种忽略的类型,即:身体的、教育的、医疗的,以及情感的。Zuravin和Taylor做了更详细的区分,包括:身体健康的、精神健康的、监护、替代的儿童照顾、居住环境的风险、家庭卫生、个人卫生、营养⑧引自 Pecora,P.J.,Whittaker,J.K.,Maluccio,A.N.,& Barth,R.D.,The child welfare challenge:Policy,practice,and research.New York:Aldine De Gruter.2000。。

在讨论监护人和社会的责任方面,Polansky等学者强调照顾者故意地或者超乎寻常地疏忽使得儿童经历本可以避免的痛苦,或者未能为他们提供身体、智力、和情感正常发展所需要的要素⑨引自 Pecora,P.J.,Whittaker,J.K.,Maluccio,A.N.,& Barth,R.D.,The child welfare challenge:Policy,practice,and research.New York:Aldine De Gruter.2000。。而Zuravin⑩引自 Pecora,P.J.,Whittaker,J.K.,Maluccio,A.N.,& Barth,R.D.,The child welfare challenge:Policy,practice,and research.New York:Aldine De Gruter.2000。则认为儿童忽略在临床上有别于其他形式的虐待,指的是在照顾中使儿童陷入险境或者受到伤害的疏忽而非主动的行为。同时,她指出在定义儿童忽略时还应当注意另外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忽略表现的多样性;应当参照儿童发展的水平来考察疏忽的行为;以及日常照顾是父母或者首要照顾者的责任,没有提供相应的照顾则是失职,因此忽略主要限定为父母或者照顾者的疏忽。

关于儿童忽略的发生,学界主要区分了父母个人和社会两个层面的原因。父母个人的原因主要包括低收入、失业、低教育水平、较差的交流能力、对儿童照顾水平较低的期望;心理不健全,缺乏养育技巧和方法等。而Garbarina和Collins指出,对于孩子来说父母在心理上的支持是最为关键的,然而,对于贫困家庭来说,满足这一看似基本的需要实际上有着巨大的困难,因此必须要分析宏观社会结构的因素⑪引自 Pecora,P.J.,Whittaker,J.K.,Maluccio,A.N.,& Barth,R.D.,The child welfare challenge:Policy,practice,and research.New York:Aldine De Gruter.2000。。Pecora等学者认为,从社会层面上看,社会隔离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一方面,贫困家庭难以融入主流社会;另一方面,贫困家庭所属的社区通常是高失业率、高贫困率、高犯罪率、住房紧张、以及难以获得社会服务的区域,其社区内部的成员间难以提供有效的支持。他们进而提出社会性忽略的概念,指出由于社会忽视贫困家庭,而进一步影响到贫困家庭中儿童的利益①引自 Pecora,P.J.,Whittaker,J.K.,Maluccio,A.N.,& Barth,R.D.,The child welfare challenge:Policy,prac-tice,and research.New York:Aldine De Gruter.2000。。

对于儿童忽略,美国联邦政府的官方定义较为综合,其1974年的立法中(Public Law 93-247)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父母或者照顾者在提供卫生照顾时的推卸或者疏忽的行为;(2)未能满足儿童的基本需要,包括物品、衣服、庇护;(3)不充分的监督;(4)遗弃。上述的不当行为即对儿童的身体和情感的忽视②引自 Pecora,P.J.,Whittaker,J.K.,Maluccio,A.N.,& Barth,R.D.,The child welfare challenge:Policy,prac-tice,and research.New York:Aldine De Gruter.2000。。该定义主要是列举了儿童忽略的情况。本文认为,儿童忽略是家庭、社会及政府没能重视儿童正常生活和成长的需要,而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的状况。儿童忽略实际上是儿童被忽略,在这里,儿童是忽略的对象,家庭、社区、社会和政府等相关责任者则是忽视的主体。

综上所述,儿童忽略问题包括以下要点:首先,主要强调父母和其他照顾者的主动或者消极的行为;其次,强调这些行为对儿童造成了原本可以避免的负面影响;第三,在考察对儿童的影响方面,提出了身体、智力、以及情感三个主要方面;最后,监护人、国家和社会都要承担养育儿童的责任。

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儿童忽略有不同的侧面,也有不同的程度。儿童忽略是一个复杂的领域。联系到前面所说的儿童的生态或社会支持系统,如果某个系统未能启动,他/她就是部分地被忽视了。如果众多责任主体未能启动而发挥作用,那就是整体性忽略。下面我们用这一视角来分析我国农村低收入家庭留守儿童(简称“贫困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和被忽略状况。

三、农村低收入家庭留守儿童的整体性忽略问题

1、农村留守儿童的被忽略问题

就文化传统而言,我国不是忽略儿童的国家,延续香火、养儿防老的生育文化传承千年。但是,在一个家庭因贫困而难以生存时,牺牲儿童的部分利益而谋家庭的生存就是可能的。改革开放以后,全面市场化对贫困农民造成了巨大冲击,并威胁着他们的生存,许多贫困农民选择了抛下未成年儿女外出打工,于是形成了大量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被忽视的现象比较严重。

近年来,全国妇联持续地跟踪调研留守儿童的状况,其2008年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当时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5800万人,存在着亲情缺失、生活抚育较差、教育监护不足、安全保护不力等问题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2008年3月5日,引自http://www.women.org.cn/all-news/02/1985.html。。2013年5月,全国妇联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发布了《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④全国妇联课题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2013年5月10日,引自http://acwf.people.com.cn/n/2013/0510/c99013-21437965.html,同样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性,其总量已近6103万,他们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生活照料面临诸多挑战。虽然研究报告指出我国政府近几年采取了某些应对留守儿童问题的措施,但从客观现实来看效果不彰。换言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比较严重地存在。为了更深刻地认识这一问题,下面我们以毕节事件为例来相对细致地进行分析。

2、毕节事件中的儿童被忽略问题

2012年11月16日,毕节市七星关区街头,5名男孩因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其平均年龄在10岁左右。后据查,这五个孩子彼此是兄弟和堂兄弟关系。孩子的父母都外出打工,被委托给他们的伯叔看管;孩子因学习不好都辍学,学校虽有过问,但仍没有上学;孩子冬天在外流浪多日,行人多见但没人真正关心;孩子在垃圾箱里烤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后被拾垃圾的老太太发现,事件爆发。我们利用媒体报道的资料来分析这一事件中儿童被忽略的现象。

(1)家庭——“被迫的忽略”

从家庭背景来看,这几个孩子都来自贫困家庭,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往家里汇的钱也少。有的父母从不给孩子打电话,孩子行为上已出现偏差,出事一年以前就开始间断地到市区流浪,但父母和亲属并未进行有效地干预。作为孩子的大伯,在发生问题后,他只充当了一个传信的角色,给孩子的父母打电话告知此事。家庭是儿童照顾的第一责任者,但是本案例中父母被迫出去打工,不给孩子打电话,发现孩子有问题(辍学)也不认真解决。可能这些外出打工者并不是不关心自己的孩子,但是孩子在家庭的“总体规划”中被忽略了(可称为“被迫的忽略”)。亲属关系在农村是家庭关系的扩大,但是一方面关系可能相对疏远,另一方面自身贫弱也无能为力,所以管教和照顾只是基本道义上的,大伯的作为就是如此。自己外出打工而把孩子托付给别人(包括自己的亲属),被托付者也处于困境之中,这时儿童被忽略就是必然的。家庭的忽略是根本性的。

(2)社区——“习惯性忽略”

这一事件反映出孩子们生活的两个社区——作为留守儿童生活的家庭所在地及他们流浪生活的城市社区——都漠视了他们的存在。父母不管自己的留守孩子,其他无亲无故的更不会管这种“闲事”,甚至村庄的干部也不管辍学的事,村干部没有把避免孩子出事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其他村民也以为自己没有责任。在孩子们主要流浪在城市社区,“几乎所有人都见过这五个孩子,孩子们也都向他们讨过饭,‘他们有时也会去附近一个菜市场去讨东西吃’”①杨雪:《贵州毕业5名男童闷死垃圾箱内,生前凄惨,多官员被处理》,深圳之窗网站,2012年11月22日,引自http://city.sz.net.cn/city/2012-11/22/content_3060783.htm。。但无人去真正帮助他们结束流浪。总的来说,在城市这个陌生的社会中,人们对流浪的孩子可能会有所议论,但没人真正去帮助解决问题,没有对问题追本溯源、积极干预,而仿佛是与己无关的他人某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可以说是一种常规化的漠视,可称为“习惯性忽略”。

上面分析了孩子们的原生系统,接下来主要分析公共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作为。

(3)学校——“仪式化忽略”

在新闻报道中,提到“五个孩子中,三个是‘黑户’,念了几天书,就被老师撵回家了。”5个孩子中,仅一人读小学六年级。孩子中就读的辍学后,校长和教师也曾询问和动员过,但是并没有改变辍学的情况。根据强制义务教育政策,学校对学龄儿童负有责任。但是在成绩第一、升学第一思想的指导下,学校教师比较繁忙,如果孩子的父母都不关心自己的孩子,教师只能是“尽力而为”。学校虽对逃学、辍学的学生有强制管束的责任,但对差生实际上做“放羊”处理,没有真正坚持确保入学,只是形式化地开展工作。这种形式化的工作对于成绩不好、又不守纪律的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的改善是没有实质意义的。我们可以将这种徒具形式、放任自流的做法称为“仪式化忽略”。事实上,事后的处理处分了当地的几个教育官员,说明学校应对留守儿童的安全负有重大责任。

(4)公共治安机构——“例行公事的忽略”

新闻报道中提到“五名男孩……有时几天不回家,当地派出所民警曾多次将孩子送回家。”在这里,似乎民警也尽到责任了。从现代国家的责任来看,这种只把孩子送回而不解决孩子流浪的深层原因的做法,也是某种程度的忽视,忽略了对产生问题的原因的进一步认识和可能有的进一步干预。我国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政策要求儿童救助机构要主动地去救助处于困境的儿童,但是毕节的儿童保护机构在事情发生的这一阶段缺少作为。在不少地方,儿童保护中心的职能是针对外来流浪儿童的,本地儿童不在其列,在责任范围上就已经把他们排除了,反映出儿童救助部门工作的缺漏和不足②王思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能力建设》,《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以上我们以毕节五名留守儿童不幸死亡的例子分析了这类孩子被忽略的事实和原因,我们可以看到,是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家庭照顾的缺失,其他亲属的无能为力,邻里以及村庄对这一现象的漠视,以及学校和公共治安机构的例行公事式的过问,即整个留守儿童关注系统(他们所处的生态系统)的碎片化,各责任人的忽略和无力,而导致这些孩子因缺乏关爱丧失了生命。这是整体性的忽略。

3、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性忽略

从毕节留守儿童死亡及其他留守儿童意外伤亡的事件可以看出,孩子们的无知是导致悲剧的直接因素,家庭、社区、学校及政府部门对儿童的各自忽略和整体性忽略最终造成悲剧。作为主要监护人的家庭(父母)的忽略是最为根本的忽略,意味着儿童生存系统中的重要资源的缺失。在中国文化下,家庭关照的缺失可能是第一枚多米诺骨牌;亲属和社区不是法定监护人,因此缺少进行干预的法理基础,并且在各自的生存压力下的作为常常仅是“提醒”;学校、公共治安等部门采用例行公事式的过问形式,实际上只关心符合形式上定义的职责,而没有给予贫困留守儿童整体性的关照。

本文认为,家庭基于客观需要、而非主观意愿的委托式关照是本质性的忽略;亲属及社区实际上是表意性关照和事实上的忽略,出于亲属关系和社区伦理,他们可能给留守孩子以提醒,但是要对他们进行较多关注也是无能为力,甚至是视而不见;学校、政府的儿童保护机构本应当是儿童权益的重要保护者,但是一些学校对成绩差、不守纪律的差生,对经常逃学和流浪的儿童的保护可能是形式上的和最低限度的。它们之间相互影响,无法为儿童建立真正能够发挥作用的保护机制。换言之,农村贫困留守儿童的生态系统呈现出各自失能且彼此断裂的状态,这就是整体性忽略的深层原因。

整体性忽略有如下特征:第一,各责任主体(主要指政府、社会和家庭)对问题认识的不足,他们在主动行动(active action)方面都存在不足即忽略的现象,这种忽略发生在各个方面,具有整体性;第二,这种忽略跨越了留守儿童的整个生态系统。各责任主体之间没有发展出能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系统方案,在应对同一个问题时彼此是断裂的。特别是国家在制度建设、政策执行及服务提供方面均未能做出有效安排。第三,核心责任的缺失使整个责任系统趋于解组。在留守儿童照顾方面,家庭和政府是两个最主要的责任主体,家庭和政府(甚至仅其中一方)如果能真正发挥作用,恶性事件可能就不会发生。现在的情况是,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对留守儿童扔下不管,农村基层政府(包括村级组织)对留守儿童很少过问或形式化地过问,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中就不可能形成关怀留守儿童的氛围,恶性事件就有可能发生。正如媒体报道,这五名孩子事发前曾在垃圾箱旁的拆迁工地搭塑料帐篷居住多日,却无人在事发前向警方、街道、民政等部门反映过孩子的情况。这是一种社会的失灵。

可以认为这些忽略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家庭以未来取向(挣钱)来替代对儿童的现实责任,家庭忽略是关键,尤其在中国,孩子在很大程度上被看做家庭的私有财产,孩子的事也是家庭的“私事”,这种家庭责任制是对孩子的社会性忽视的文化基础。同时,有关的政策粗略、缺失,生态(照顾)系统的某部分空缺和被“悬置”,以及政策实施不力,根据部门化分责任导致对儿童关照的碎片化和例行公事,它们之间的空档就是忽视,这是一种制度性忽略。

可以看出,各主体在事件发生前有意或无意确定的首要需要与儿童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有偏差的。对于儿童来说,首先是保障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换言之,就是从物质和服务方面保障基本的衣食住行,以及受教育、自尊、爱与自我实现等需要。然而,家长认为出外打工赚钱是首要需要(当然也有迫于一家人生计的原因),在此前提下安排儿童由其他人照顾,是否真的能够获得有效的看护反而成了次要问题;学校追求的是出成绩,对于后进生、差生的成长和发展常常排在次要地位,对其中的辍学者仅做基本的劝说工作;公共治安系统以维护整体社会秩序为目标,而对留守儿童的流浪行为只是送回家而已。所以,我们看到的是,各责任主体在本意上并不一定要忽视留守儿童的权利,但是在他们各自任务的优先次序排列中,留守儿童的首要需要都没有被放在重要地位,于是整体性忽略出现了。

来自家庭(父母)的“被迫的忽略”,社区的“习惯性忽略”,学校的“仪式化忽略”,以及公共治安系统的“例行公事的忽略”综合起来成为对儿童的整体性忽略。儿童所处的生态系统是不健全的,他们从中获得的支持十分有限,因而存在被严重伤害的风险。前面我们所分析的毕节的案例就是这种整体性忽略的极端例子,大量留守儿童被有意无意的伤害就是他们的生态系统失能、被整体性忽略程度的表征。

四、改变儿童忽略,保护儿童成长

1、强化留守儿童的生态系统,改变整体性忽略的状态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贫困留守儿童被整体性忽略的原因既有制度性的,也有文化上的。市场化魔咒下贫富分化的加大促使贫困农民留下儿女外出打工,亲属和社区系统也“无暇”关照这些留下来的孩子;学校、儿童救助机构有重大的工作压力,对边缘少年儿童的过问也只是仪式性的。在他们各自的主要任务面前,留守儿童的需要是次要的。于是,我们发现,虽然我国普遍建有妇儿工委关注留守儿童,但是作为协调机构,他们没有能力去真正实质性地推进对留守儿童的保护。

要改变农村贫困留守儿童的整体性忽略状况,需要在制度上强化其生态系统的功能。近年来,有学者已经开始强调围绕留守儿童、留守家庭的系统化的赋能和服务。叶敬忠强调从监护人、学校和社区的角度出发,改变监护人的教育方式及观念,并且在农村社区建立互助机制,减轻监护人的劳动负担,从而帮助其有更多精力去照顾和关爱留守儿童①叶敬忠:《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与特点》,《人口学刊》,2006年第3期。。周翔等学者强调要重视农村社区人际关系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和成长的影响②周翔,田坤,叶敬忠:《留守社区与留守儿童问题初探》,《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本研究进一步认为,要解决留守儿童被忽视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在自然系统和正式系统中,切实确定留守儿童成长和安全的核心地位。二是确立明确、具体的社会政策,提高政策实施系统的行政能力。三是向留守儿童及其支持体系提供具体而切实的社会服务。要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支持系统,使这种支持具有可及性、连续性和实效性。近几年来,面对不断出现的留守儿童受到伤害的恶性事件,政府各部门也各自出台应对性文件,但仍缺乏部门之间、上级政府与地方职权部门之间、政府与社区和家庭之间的良好连接和整体运作,碎片化现象依然存在。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很好地从整体角度思考问题和具体地处理问题。

从现实的操作层面来看,有两种增强这一群体的生态系统功能的思路:一是为父母同时兼顾工作与儿童照顾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机会,通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当地的务工机会,进而发展良好的学校和社区服务。另一条思路是在地方的社会经济环境发展不够发达之前,政府应该承认父母必须出外务工的客观需要,但是要切实建设儿童照顾的替代性和补充性的资源。这一种思路下,应该探索如何依靠亲属和社区切实建立起留守儿童的照顾系统。还有就是探索地方政府、学校及其他儿童保护机构与家庭、社区的“综合治理式的”、无缝隙的留守儿童帮助体系,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2、完善社会政策、强化社会工作,帮助留守儿童

当前针对农村贫困留守儿童的社会政策有两个方面的不足。首先是尚未形成系统的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权利保护的社会政策。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十分需要日常的照顾资源③高翔:《美国儿童照顾政策述评——兼论对中国儿童照顾政策的意义》,《晋阳学刊》,2013第3期。。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形成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特殊需要的社会政策,他们与其他类型的农村儿童群体的差异性没有获得政策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回应。

其次,已有的社会政策多具有宣称型特点,即某些政策只是一种宣称,而没有真正实施。一些政策看起来是强调了儿童的权利,但缺乏具体的落实流程、实践细则、乃至可以进行评估的服务标准。毕节事件发生后,政府开始尝试建立留守儿童的档案体系、专项救助基金,以及行政系统的分级负责制,都是从宣称性政策到务实政策的积极尝试。但是在解决有关部门责任分割、不能有效接续方面,还有待整体儿童福利体制的重塑。

最后,本文倡导运用社会工作中多种实务工作方法综合推进农村贫困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的建设,例如,学校社会工作能够围绕家庭困难、成绩较差的学生展开服务,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互动;社区社会工作能够协助增强农村社区功能的实现,为处于弱势的困难家庭搭建基础的社会支持网络;同时,要开展外展社会工作服务,工作人员主动接触辍学、流浪的儿童与青少年,避免问题严重化,提前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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