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布新《纳税人权利法案》
2014-03-13赵艳清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北京100038北京市地税局北京100044
赵 岩 赵艳清(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北京 100038)安 剑(北京市地税局 北京 100044)
美国发布新《纳税人权利法案》
赵 岩 赵艳清(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北京 100038)
安 剑(北京市地税局 北京 100044)
当中国税务机关大力开展“便民纳税春风行动”,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时,大洋彼岸的美国国内收入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也将纳税服务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2014年6月10日,IRS正式发布新《纳税人权利法案》 (Taxpayer Bill of Rights)①http://www.irs.gov/Taxpayer-Bill-of-Rights.,并称新法案将成为关于美国纳税人权利的基础性文件,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其享有的权利。
一、法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早在1988年,美国国会就颁布了《纳税人权利法案》,并于1996年和199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此前,关于纳税人权利的规定分散于美国各税法之中,不利于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纳税人援助服务处(Taxpayer Advocate Service)②纳税人援助服务处设在IRS内,但相对独立,代表美国全体纳税人的利益,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援助。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大多数的纳税人不相信在IRS面前他们有权利可言,能举出纳税人有哪些权利的更是少数。
新《纳税人权利法案》出台前,IRS和纳税人援助服务处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从2007年开始,出台这项法案就一直是国家纳税人援助官(National Taxpayer Advocate)尼娜·奥尔森的工作目标之一,并一直位列其近年来提交国会的年度报告的首要位置。受到丑闻事件和预算大幅缩减的影响,IRS在新任局长约翰·科斯基宁的带领下,确实需要一些创新的举措来改变形象、提升士气。公布新《纳税人权利法案》就是在这一背景下,IRS为加强执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