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定的前提是纳税人权利法定
2014-03-1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100044
国际税收 2014年8期
关键词:法律
施 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 100044)
税收法定的前提是纳税人权利法定
施 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 100044)
税收法定的前提是纳税人权利法定。本文介绍了纳税人权利的法治基础及我国纳税人权利法治缺失的具体表现,提出我国要以修改《宪法》、制定《税收基本法》为切入点,围绕税款征收、税款使用、税收征管和涉税救济等环节,全面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的法律保障。
纳税人 权利法定 税收法定
税收法定的前提是纳税人权利法定。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形势下,需要抓住我国纳税人权利的法律保障这个切入点,全面推动税收法定原则的贯彻落实。
一、我国纳税人权利的法治基础
(一)纳税人的一般权利
根据《宪法》、《立法法》、《预算法》、《监督法》、《审计法》等相关规定,我国纳税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纳税义务的法定权。《宪法》第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根据《宪法》第二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税收法定的权利。基于纳税义务的法定权,纳税人财产的确定性、可预测性等权利才相应确立。
2.税法制定的参与权。在提案权方面,《立法法》第十三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人大代表可以联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在建议权方面,《立法法》第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案,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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