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三重境界
——兼论问题青少年矫正的困境
2014-03-13段炼炼毕宪顺
东岳论丛 2014年7期
段炼炼,毕宪顺
(鲁东大学,山东 烟台264025)
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三重境界
——兼论问题青少年矫正的困境
段炼炼,毕宪顺
(鲁东大学,山东 烟台264025)
问题青少年矫正的困境在于对矫正实质的认识偏差,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是基于预防本身,从而创建青少年内在的自我防御机制。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可以划分为“三重境界”,即以不知不觉为特点的放任不管模式、后知后觉为代表的司法矫正模式和以先知先觉为目的的教育矫正模式。这三重境界表达了矫正工作的三个愿景。即可以根据问题青少年所处的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矫正。
问题青少年矫正;不知不觉;后知后觉;先知先觉
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困境不仅仅是实践操作层面,实质在于对问题青少年本身的认识偏差和思维转换不足。一直以来很多研究者把问题青少年等同于青少年问题,概念的混用导致了常识性问题的模糊。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一个科学严谨的界定,这也使得研究层面停留在问题本身,而忽视了群体的话语权利以及外部力量的责任。
一方面,“问题”作为一种标签始终是影响概念界定的主要因素,研究者总是千方百计地识别、矫正这些“问题”,为了矫正这些“问题”,本能地采用强制、惩罚等手段。这样的研究范式势必会付出巨大的努力而收效甚微,而掌握“问题”话语权的人却没有意识到自己主观评判的荒谬和自身的责任;另一方面,问题青少年的产生伴随着不成熟的人格养成,一个具有较高思维水平的人必然可以在日后的生活中立足现实、前瞻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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