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法博弈记
2014-03-13/伟民
浙江人大 2014年8期
/伟 民
2014年4月24日,施行了整整25年的环境保护法首次修改,舆论热情洋溢地称之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律”。而在此以前,当环保法修法草案提交初审后,却几乎被负面评价淹没,并引发了大规模的批评和争议。从弥漫失望到交口点赞,折射的是一部法律的蜕变重生,也见证了近年来罕见的一场立法博弈。
修法历程非同寻常
2011年,环保法正式列入立法机关修法计划。其时,自1989年正式颁行的环保法,正处于极为尴尬的处境。法律长期停滞与污染日益升级之间的巨大脱节,早已导致环保法被架空、被遗忘,甚至一度引发存废之争。
在环境学界和众多环保组织看来,这是一次难得的修法机遇,因而普遍希望对环保法进行拆筋动骨式的大修改。主管环保的环保部亦秉持相同立场,其起草的修法建议稿甚至被外界视为颇具“激进”色彩。
然而,令人一度充满乐观的修法前景,却遭遇了地方政府、权力部门以及产业界的巨大阻力。利益不断协调的最终结果是,当环保法修法草案于2012年8月正式提交初审时,已经变成了“有限修改”模式,环保部修法建议稿中提出的“按日计罚”、“政策环评”、“公益诉讼”等重要机制,统统被删除。
如此结果,激起了强烈反弹和质疑。2012年8月底,一审后的环保法修法草案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内,有9572名网民提出了11748条意见,绝大多数都是批评之声,一审草案被公认“没有多少新意”。
环境学界和诸多环保组织更是以召开研讨会、提交建言书等多种方式表达不满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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