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医院改制的理论分析
2014-03-12方鹏骞
医学与社会 2014年5期
张 晋 白 雪 方鹏骞
1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武汉,430079;2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武汉,430030
企业医院主要指各类工业及其他部门办的医院,伴随着建国初期的“仿苏潮”应运而生,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特定产物,主要涉及铁路、煤炭、钢铁、石油、石化、电力、邮电、纺织、重汽、交通、建筑等国有企业,它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有鲜明的时代印迹[1]。企业医院以保障企业职工身心健康,确保企业劳动力健康,促进企业的生产与发展为目的,是企业内部职工的一项福利事业,在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下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随后,市场经济的到来使得企业医院开始向周围居民开放、向市场开放,引起了新一轮的改革浪潮。
1 国有企业医院改制的政策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和政策,旨在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从而加强企业医院改制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医院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难题。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企业卫生机构是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逐步实现企业卫生机构社会化。
199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位于城市的企业,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所需费用可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并逐步过渡到由政府承担,有些可以转为企业化经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