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以广西玉林市为例
2014-03-12山永福韦宁雅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山永福,韦宁雅
(1.玉林师范学院 法商学院,广西 玉林 537000;2.贵港市港南区 司法局,广西 贵港 537119)
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以广西玉林市为例
□山永福1,韦宁雅2
(1.玉林师范学院 法商学院,广西 玉林 537000;2.贵港市港南区 司法局,广西 贵港 537119)
自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经过十年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诸多突破。但在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地方基层尤为突出。本文从法律援助的基本理论入手,在对广西玉林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法律援助;现状;对策
一、法律援助概述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
法律援助,首先是一种行为,是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特定行为。将它上升到体系的高度便是一项制度,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将获取法律援助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法律权利。当前,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矛盾激化,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大支撑,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源泉,使困难群众能够平等获得法律帮助,实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更是明确提出,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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