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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女性形象异化的文化学阐释

2014-03-12李志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文化传播系太原030031

名作欣赏 2014年5期
关键词:男权水浒传异化

⊙李志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文化传播系, 太原 030031]

作 者:李志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文化传播系讲师,研究方向:明清文学。

《水浒传》描写了一百零八位英雄风风火火闯九州的传奇故事,其中塑造的男性英雄大多生动鲜活,而女性形象却大多是不成功的,甚至是严重畸形、异化的。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可以把《水浒传》中的女性形象大致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美”而不“好”的淫荡女人,以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为代表。

第二类:“好”而不“美”的阳性女人,以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三位女英雄为代表。

第三类:美好而不幸的柔弱女人,如被郑屠夫欺辱的金翠莲、刘太公的女儿、林冲的娘子等等,是一些不太重要的情节性、线索性人物。

《水浒传》女性形象塑造的重心是前两类。从前两类女性形象的比较可以看出,在作者眼中,美丽女人大多是风流淫荡的“妖女”;而巾帼英雄则是丑陋粗鲁的“魔女”。一百零八将中仅有三位女英雄: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在水浒世界里,孙二娘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故称其为母夜叉。顾大嫂的绰号是母大虫,大虫指老虎。从外貌绰号到言行举止,这两位女英雄都凶神恶煞、粗俗不堪,只会舞枪弄棒,杀人放火。作者有意抹杀了她们作为女性的性别特征,同时着力夸大了其残忍嗜杀的行为。在梁山泊这个男人的世界中,她们已被彻底同化了,只是符号化的女人,本质上与男性没有多少区别,所以我们称其为“阳性化”的女人。其中扈三娘是个例外,她容貌俊俏、武功了得。可惜扈三娘是三位女英雄中塑造得最不成功的。她本是扈家庄的小姐,早已与祝家庄的祝彪订了婚约。从文本的描述来看,两人算是年貌相当,比较般配。但突然祸起,由于祝家庄跟梁山泊的冲突,未婚夫被杀,全家老小都被李逵砍死了。顷刻间,扈三娘就遭遇了家破人亡的人生巨变。可是在作者笔下这位女英雄对此却无动于衷,从未想过复仇之事。而当宋江把她许配给又矮又好色的手下败将王英时,扈三娘也没有丝毫的反抗。连自己的终身大事也做不了主,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毫无疑义地听从了宋江出于政治目的的安排,没有思想,没有感情,更没有个性。这就是一百零八将中仅有的三个女英雄。她们既缺乏女性的气质与特征,又缺乏独立的人格与思想,给人的感觉只是严重变形、异化的女性形象。为什么《水浒传》里描写的女性不是美丽淫荡的妖女,就是丑陋凶狠的魔女?《水浒传》女性形象的异化,有着深刻的文化成因。

一、正统文化中“男尊女卑”的思想

在中国的正统文化中,“男尊女卑”是主导的思想。这与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在母系社会被父系社会取代之后,中国进入了农耕文明时期,“男耕女织”是最常见的生活方式,男人比女人承担起更为繁重的体力劳动,并支撑起家庭生活。所以中国的传统家族模式是父系传承和父权统制,男性在家庭与家族中占据主体地位,而女性则是低男性一等的。例如在甲骨文诞生的时代,我们就可以看到男权已经彻底地压倒了女性。甲骨文中所有的女子都是跪着的,甲骨文中的“女”字写作 ,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跪着的女子的姿态。再如“妇”字,甲骨文写作 ,即跪着的女子拿扫帚为妇。其他如“妥”即是手压住女为妥,“威”即古代的武器“戌”架在女子头上为威。由此可见,大致从商代开始,女性已经成为男权社会的附庸,已经受到来自男权文化的禁锢与压抑。

在正统的儒家观念中,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更是根深蒂固。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①(《论语·阳货》)汉代董仲舒则更进一步将男尊女卑的观念上升到道德教条的形式,对男女夫妻关系做出“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②的价值判断。受其影响,成书于汉代的《列女传》和《女诫》等著作充斥着“男尊女卑”的道德说教与生动例证。这样的观念经过理学家的提倡达到了高峰。程颐曾明确提出“男尊女卑”的思想,“恒,长男在长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妇居室之常道也”③。理学所提倡的“三纲五常”观念: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也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的伦常关系场域的指导原则,渗透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中。社会上的尊卑、贵贱、长幼等秩序也都被理学家提升到“天理”的高度,并依靠国家强制力及社会道德舆论的力量保证实施。《水浒传》成书于元明之际,此时,理学臻于成熟,故《水浒传》受理学的影响较深。因而,在《水浒传》中男性享有绝对的话语权,带有明显的“男尊女卑”的观念。男性处于主流地位,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女性则处于“失语”状态,丧失了个体人格独立和个体人格价值。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水浒传》中不论是“美”而不“好”的淫荡女人,还是“好”而不“美”阳性女人,都是被严重异化的,都是以男权文化为中心对女性形象的再塑造。“理应和男性平等的女性束缚于男性社会的罗网中,处于被奴役的无权状态。”④作者有意忽视了女性应有的与男性平等的生存权利和人格价值,肆无忌惮地将其形象涂改得面目全非。例如:对三位女英雄的塑造,作者采用的是漫画式的夸张手法,故意将其丑化、阳性化。在着意突出了她们与女性特征不相符的外貌行为后又极力表现她们的英雄气概。这显然是对女性人格价值的异化。阳性化的女英雄不仅失去了一切女性的心理特征,更失去了自我,成为了符号上的女人,本质上的男人。与之相比,“美”而不“好”的淫荡女性形象要更丰满一些。因为,她们已具备了女性的性别特征,也会有意识地遵从自身的人性欲望去追求男欢女爱的正常生活。在她们身上已经初步表现出对自我人性和自我生存权利的追求。但这种追求却又被作者有意妖魔化,推向了极端。她们不加节制地去追求自我欲望的满足,直至“红杏出墙”与人偷情,为此,甚至不惜置丈夫于死地,似乎她们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追求性的满足。这使她们违背了社会伦理,最终以悲剧收场。造成其悲剧命运的根源同样来自于男权文化对女性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和正统文化中“男尊女卑”思想对女性欲望的长期压抑。在《水浒传》中美貌被当作是“淫荡”的代名词,美貌女子被异化为“性恶魔”。而巾帼英雄则被阳性化为没有性别体征和自我欲望的“中性人”。

二、民间文化中“红颜祸水”的观念

早在《水浒传》成书之前,民间文化中“红颜祸水”的观念久已有之。“红颜”本意是指女子美丽的容颜。后用来借指美貌的女子。“祸水”一词用来代指女性最早源于文言小说《飞燕外传》。当美艳绝伦的赵合德被汉成帝召入宫中时,遭到了博士淖方成的唾骂∶“此祸水也,灭火必矣!”后来“祸水”就演变为女子特别是美丽女子的代名词。

红颜之所以成为祸水在于其可以引发男性的恐慌。在男权社会中,男人们对于女性美貌既充满欲望,同时也充满恐惧。这种恐惧来自于其对自身生理欲望的恐惧与压抑。在民间传统的养生观念中,男人属阳,女人属阴。男人如果过渡沉溺于女色,阳气就会被阴气所耗,导致阴盛阳衰,丧失意志与精力。《水浒传》中就有这样的告诫:“销金帐里无强将,丧魄亡精与妇人。”因而,很多梁山好汉都自觉地远离女色,“宋江是个好汉,不以这女色为念”,“只爱学枪使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晁盖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卢俊义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而对性的渴求是男人与生俱来的生理欲望。“事实上封建社会生活中的男性尤其是壮年有成的男性不好女色、淡泊情欲的虽不说绝无仅有,但也真可称‘曲高和寡,附者寥寥’。”⑤女性的美貌是有诱惑力的,是能唤醒他们压抑已久的性欲望的催化剂。出于恐慌,男权文化中就把那些女子,特别是美艳的女子看作是“祸水”,而向这些红颜女子开刀。这些女子也就成为了男性对性意识期待、压抑而又恐慌等种种复杂心理的牺牲品。英国著名的文艺理论家特雷·伊格尔顿曾在《后结构主义》一文中指出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与排斥来自于“它也是被一个由恐惧、欲望、侵略心理、受虐和焦虑组成的复杂结构所保持着的”⑥。也正因为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戒备与恐慌,所以美貌女子都被扣上了“祸水”“淫妇”等帽子,被异化为贪婪的性恶魔。

《水浒传》是一部世代累积型的作品,经过了许多江湖艺人和民间“说话人”的不断加工和创作。这些来自社会下层的民间艺人为了迎合受众的审美需求与心理诉求,在作品的创作和讲唱中不可避免地会打上民间文化中“红颜祸水”的印记。《水浒传》中的美貌女子都是风流淫荡、势利狠毒的坏女人:宋江因婆惜而落草为寇;卢俊义因贾氏夫人而亡命天涯;武大郎因潘金莲而命归黄泉;石秀、杨雄差点因潘巧云而兄弟失和。文中仅有一位不贪情欲、贞洁自持的女性林娘子,却因为太过美艳而招惹是非,导致林冲不断遭到迫害。这些认识使好汉们不爱女色,甚至仇视和杀戮女性。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叙述这些女性被杀戮的血腥场面时,是带着欣赏的眼光来叙述,是作为一个看客在兴致勃勃地品评着。例如武松是这样杀嫂的∶

……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刻,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喀嚓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把妇人头包了,揩了刀,插在鞘里,洗了手,唱个嗒……

作者让潘金莲遭受了剖腹挖心的残酷虐杀,场面之血腥令人不忍卒读。但张青夫妇在听了武松讲述后的表现却是“夫妻两个,欢喜不尽”。如此恐怖血腥的杀戮场面引起的竟然是欢喜之意,从中我们不难读出作者的评判标准与价值立场。而且,这样的场景在《水浒传》中非止一例:杨雄对潘巧云的残忍杀戮是“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又将这妇人的七件事分开了”。卢俊义杀贾氏是“割腹刻心,凌迟处死,抛弃尸首”。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受民间文化中“红颜祸水”观念的影响,作者对这些红颜女性的生命表现得异常冷漠。

三、绿林文化中“敌视女性”的心理

《水浒传》中所描写的梁山义军常被定性为农民起义军。但实际上从梁山义军的构成成分来看,一百零八将中真正的农民是少之又少的。其中有不少人是地主乡绅、朝廷降将、下层官吏,甚至流氓、赌徒、扒手、刽子手、开黑店的等流民。因此,水浒义军是一个合农民起义与游侠传统为一体的,带有江湖风格和绿林文化特色的军事集团。它所反映和表现的是流落江湖的强盗、罪犯等流民阶层的生活。江湖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游民关系场域,有其自身的价值体系和文化文法。绿林文化则是一种介于正统文化与民间文化之间的复杂的文化体系,其与主流社会的分野标志着场域的不同以及场域里价值评判标准的不同。所谓的“场域”是指由一定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所派生的,“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⑦。

从绿林场域的文化心理层面看,这些游民早已脱离了当时的主流社会,远离了正常的生活方式。这一点从游民自身的特性即可看出,所谓“游民”其主要特点就在于“游”。“他们缺少稳定的谋生手段,居处也不固定,大多数人在城市乡镇之间游动。迫于生计,他们以出卖劳动力为主,也有以不正当的手段牟取财物的。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有过冒险生涯或者有非常艰辛的经历。”⑧游民群体的这一属性在一定程度上派生了绿林场域中“敌视女性”的文化心理。因为绿林好汉大多置身于主流社会之外,缺乏安全感。因而,出于对自身生命安全的考虑,他们会自觉地淡漠家庭亲情与儿女私情,甚至敌视和仇视女性。因为,女性、安定的家庭生活会给他们的亡命生涯带来不便。只有远离女性甚至敌视女性才不会节外生枝,才可能躲过灾难。《水浒》中对女性的种种特殊描写,正是这种游民心态的典型表现。

这样一种敌视女性的绿林文化心理直接影响了《水浒传》的英雄观。在水浒世界中,评判那些行侠仗义的好汉是否能被称为英雄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不近女色。因而,在后世武侠小说中常见的英雄与美女侠骨柔情的场景绝少出现在《水浒传》的文本叙事中,相反则是远离女色,敌视女性。在这一标准的引导下,对梁山好汉进行逐一梳理,会发现:梁山英雄几乎个个都是不近女色的“中性人”。依36员天罡星来说,至少有50%的人是光棍。当然,这一描述也并非全是作者凭空杜撰的,而是与历史上绿林场域中游民群体的真实状态相符的。“‘好汉’们在加入绿林以前是中国古代社会性比例失调、一夫多妻制、商品和货币拜物教盛行之世风下光棍比例最大的人群。”一部《水浒传》,高扬的就是“不爱女色、远离女色、仇视女色、践踏女色”的主旋律。这也是对绿林场域中敌视女性的文化心理的一种深刻诠释。

综上所述,《水浒传》女性形象的异化有着非常复杂的文化成因。这与正统文化中男尊女卑的思想,民间文化中红颜祸水的观念以及绿林文化中敌视女性的文化心理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在这些被异化的女性形象身上,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根深蒂固的男权视角。正是在这种男权视野之下,《水浒传》中的女性不是美丽淫荡的妖女,就是丑陋凶狠的魔女。在这些严重异化的形象背后隐藏的是男权文化对女性的歪曲和歧视。那些美丽而淫荡的妖女形象体现了男权文化不肯放弃人性欲望与自我生存权利而向男权发出挑战的女人的厌恶和恐惧,而那些丑陋凶狠的魔女形象则是男权文化对女性人格价值与生存权利的漠视。无论妖女还是魔女都是以男权文化为中心对女性形象的再塑造,是以男权为中心再现的女性形象,是被男权异化的女性形象。它反映了现实中男性对女性的偏见、压迫和不公。

① 孔子:《论语》,朱熹:《四书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② 董仲舒著、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③ 程颐、程颢:《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60页。

④ 李新灿:《女性主义观照下的他者世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⑤ 张放:《食色冲突中的英雄塑造》,《文学自由谈》2002年第6期,第42页。

⑥ [英]特雷·伊格尔顿:《当代西方文学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⑦ [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3页。

⑧ 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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