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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2014-03-11熊坤新陈召强

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少数民族马克思主义

熊坤新 陈召强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经济·社会]

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熊坤新 陈召强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从我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研究和探讨,不断进行理论上的创新与发展,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取得了四次历史性的突破,形成了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民族理论政策的科学体系,指导我们走出了一条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促进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最终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

从历史上看,各民族密切交往、和谐相处的时期,大都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时期;民族大家庭的经济越发展、社会越繁荣,越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进步。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努力增强民族地区经济实力,促进民族地区文化繁荣,推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当前,民族地区的发展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新中国的民族政策,不仅在国内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在国际上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一、确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地位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列宁指出:“我们要求国内各民族绝对平等,并无条件地保护一切少数民族的权利。”①列宁.列宁全集:第十九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00.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少数民族劳动者……和汉族的劳苦人民一律平等,享有法律上的一切权利和义务。”①中共中央党校.民族问题文献汇编[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71.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1952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1954年9月,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并对实现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宪法的这些规定,在后来历次修宪中都坚持了下来。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就必须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1957年8月,周恩来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经济、文化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今天还存在,历史上反动统治压迫的后果也还存在。”②周恩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65.所以,“我们要把历史上的痕迹消除掉,要把各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状况逐步消除掉。”③周恩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67.民族平等,成为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原则立场,成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基石。

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又一根本原则。毛泽东指出:“帝国主义过去敢于欺负中国的原因之一,是中国各民族不团结。”④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11.因此,“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大团结,才能战胜敌人,完成民族和民主革命的任务。”⑤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⑥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04.针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和现状,毛泽东强调:“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⑦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27.同时又指出,两种民族主义“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矛盾”,从而明确了两种民族主义的性质。此外,他还强调党是民族团结的核心力量,“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⑧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毛泽东十分突出地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必须共同遵守的一条普遍原则。这些观点,深刻地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团结的基本主张。1954年宪法及以后修订的宪法都明确规定:“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民族团结,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最基本的内容之一。

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共同纲领》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⑨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733.1957年8月,周恩来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们社会主义的民族政策,就是要使所有的民族得到发展,得到繁荣。”(10)周恩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79.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关心和帮助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取得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

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在中国的运用与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在这一理论的正确指导下,我国各民族共同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新纪元。

二、对民族工作指导思想进行拨乱反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了党的民族理论的第二次飞跃。这次飞跃的重要标志是,彻底否定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理论,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

1979年4月,中央召开全国边防工作会议,全面重申了党的民族政策,揭开了民族工作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序幕。同年6月,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式上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①邓小平.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EB/OL].(2009-06-30)[2013-09-13]求是理论网http://www.qstheory.cn/zl/llzz/dxpwjd2j/200906/t20090630_4658.htm.这一论断,为加快民族工作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提供了理论基础。1980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进一步指出:“在我国各民族都已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今天,各民族间的关系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因此,所谓‘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说法是错误的。”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34.同年7月,《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评所谓“民族问题实质是阶段问题”》的特约评论员文章,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对这一错误理论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强调“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绝不能混为一谈。”③本报特约评论员.评所谓“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N].人民日报,1980-07-15(1).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再次强调指出:“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这些阐述,澄清了长期混淆的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界限,把人们的思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理论上彻底推翻了笼罩在民族工作上的“左”的错误思想。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④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39.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宪法,明确规定:“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这就从法律上正式确认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和关心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要使各民族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⑤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9.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治建设,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主权。”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基本法的形式把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固定下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进入了法制化建设的新阶段。

邓小平理论中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迈开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步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三、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我国当代民族问题的核心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民族问题成为全球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并与境内外分裂势力相勾联,企图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打开缺口。同时,国内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展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也使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所有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党从理论上做出回答和应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问题、怎样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实现了党的民族理论的第三次飞跃。

1992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发表重要讲话,他深刻指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把民族自身的发展引入民族问题的内涵,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在民族理论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项重大贡献。这个论断,为民族工作战线的思想解放,为正确观察和研究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为科学制定并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此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指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①江泽民.加强各民族大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携手前进[EB/OL].(2005-02-17)[2013-09-13]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17/content_2586992.htm.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②江泽民.加强各民族大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携手前进[EB/OL].(2005-02-17)[2013-09-13]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17/content_2586992.htm.

民族团结,是国家发展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1989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执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③江泽民.加强工人阶级领导,巩固工农联盟,增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EB/OL].(2005-02-17)[2013-09-13]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23/content_2608708.htm.1990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考察工作时又指出:“在我们祖国的大家庭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G].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180.这一表述,科学地概括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现状,集中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在颁布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强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⑤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EB/OL].(2000-12-18)[2013-09-13]中央统战网http://www.zytzb.org.cn/09/theory/lchy1/200909/t20090927_575632.html.民族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⑥江泽民.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所作报告全文[EB/OL].(2002-11-17)[2013-09-13]人民网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11/17/content_693542.htm.

这些论述,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基本特征,深刻把握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贡献。在这一科学理论指导下,我国民族地区实现了大发展,民族之间增进了大团结,民族工作开创了新局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谱写了新篇章。

四、推进民族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发展

新世纪新阶段,是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站在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继承和发扬党重视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了党的民族理论的第四次飞跃。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2003年3月,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的大事。要求全党同志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他还明确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又要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既要帮助他们把经济搞上去,又要帮助他们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既要继续发挥中央政府的作用,又要坚持抓好各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2005年5月,胡锦涛强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他又进一步指出,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坚定决心。200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关于民族工作的第一个决定,加快发展是文件的重点内容。此外,国家在编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还第一次编制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三个专项规划。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迎来了又一次历史性的重大机遇。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对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2005年5月,胡锦涛指出,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必须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胡锦涛同志还第一次全面地阐述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内涵,强调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全面理解、正确把握和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

200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从12个方面总结概括了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十二条,归结起来,比较集中和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和民族问题,以及怎样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从事的民族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凝聚了党的几代领导集体的智慧,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也是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重大贡献。它全面、系统、深刻地阐明了我们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实现了党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更是强调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部分,强调了要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同时,报告中还指出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要将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

党的民族理论,是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和新成果,是党在长期奋斗和艰苦探索中取得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未来的征途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风险,都要坚定不移地以这一理论为行动指南。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不断发展的事业,我们还需要继续进行新的实践和新的探索。我们要把党的民族理论作为深化理论探索的新起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策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蓝图时,同样强调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并认为这同其他几项基本政治制度一起,成为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

总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从我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研究和探讨,不断进行理论上的创新与发展,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取得了四次历史性的突破,形成了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民族理论政策的科学体系,指导我们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Constant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of Marxist Ethnic Theories

XIONG Kunxin CHEN Zhaoqiang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081)

Marxism;ethnic theory;Sinicization

Marxistethnic theory is the guiding ideology of our CPC in settling domestic ethnic issues.In the differenthistorical periods of revolution,construction and reform,CPC constantly study and discuss Marxistethnic theory,constantly promote theoretical developmentand innovation,and constantly advance Sinicization of Marxistethnic theory,always proceeding from the actual conditions in China.In this process,the 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of the Marxistethnic theory in China hasmade fourmajor historical breakthroughs,and a consistentand scientific system of ethnic theories and policies thatadvancewith the times is formed,guiding us to the right path of resolving ethnic issues thatmeets China's actual conditions and has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熊坤新,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伦理学等。

D633

A

1009-9506(2014)01-0018-06

2013年11月8日

陈召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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