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一把手需要修为的“度”
2014-03-01唐信祥
人民公仆 2014年6期
■ 唐信祥
党政一把手需要修为的“度”
■ 唐信祥
各级、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处于权力的关键承接部位,在党的中心工作中既有领导经济发展的决定权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又有岗位责权范围内各项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评判权。其能力、素质、修养与工作作风表现,对推动科学发展、确保和谐稳定、实现人民幸福等都不同程度地产生着重要影响和发挥着关键作用,无论是基层干部群众,还是上级党组织,无一不对党政“一把手”个人修为的“度”寄予期待与厚望。
贵在自觉,“一把手”的自身要求要有“密度”。密度反映质量,密度越大质量越高。人们普遍认为,“一把手”的履职层面多居于“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很软、下级监督不敢”的关键部位,其能否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是最为重要、最为关键、最为有效的修为。无论是其“有所为”,还是“有所不为”,都需要自身个人思想与行动的“好自为之”,一是必须有高“密度”的科学发展理念,二是必须有高“密度”的担当负责精神,三是必须有高“密度”的民主法制观念,四是必须有高“密度”的知识水平储备,五是必须有高“密度”的履职自觉能力,六是必须有高“密度”的群众工作观点,七是必须有高“密度”的人格带动力量,八是必须有高“密度”的自我约束意识。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能力“空档”、素质“空白”、作风问题,才会把这些“高密度”的自身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自觉忠诚于党的事业,做一个有抱负、有作为和让群众认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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