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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云南教育盘点: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4-02-28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4年1期
关键词:云南省云南教育

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在这一年里,全省教育系统以促进公平公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导向,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特别是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毕业生就业、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等方面举措不断,亮点频现。

本期,我们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在回放中,展现云南教育改革发展的足迹。

一、高层调研情系教育

1.刘延东在云南考察时强调:一定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办好

2013年3月28日至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云南考察时指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重点难点都在农村。要下更大力气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为亿万农村孩子成长成才奠定坚实基础。

刘延东到砚山、丘北两县,深入大山深处、偏远乡村、民族地区,实地考察农村中小学的素质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及寄宿制学校建设、营养餐、留守儿童、学生上下学途中和校园安全等情况。她强调,要加大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力度,缩小城乡差距,使农村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刘延东指出,只有把占全国85%的农村中小学办好,才能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巩固“普九”成果,切实控辍保学。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村小、教学点。推进标准化建设,使所有学校的师资、校舍、图书、教学和生活设施等配备以及学校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帮助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要把“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引导学生励志图强、成才报国。要通过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精心组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更多农村学生。要加强培训,关心农村教师成长。提高教师待遇,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扩大免费师范生计划、国培计划、特岗计划规模,让更多优秀教师下得来、留得住、教得好。

2.秦光荣要求:优先建设学校抗旱基础设施

2013年4月7日,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宜良县调研抗旱保教工作时强调,要认真落实刘延东副总理在云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着眼长远、科学规划,优先建设学校抗旱基础设施,用3年时间解决全省学校用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减轻干旱对教育事业的影响。

秦光荣还调研了宜良县一中抗旱保教和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他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让更多师生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在调研座谈会上,秦光荣对前一阶段抗旱保教工作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大家的艰苦努力表示感谢。他说,我省遭遇的连续干旱,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旱区部分学校出现了用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学校抗旱基础设施建设摆在优先地位,作为保障城乡用水的突出任务和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加强对抗旱保教工作的领导,加快抗旱保教工程建设,保障抗旱保教资金投入,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支持抗旱保教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全省学校用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他强调,从现在到5月下旬雨季来临前,是抗旱保教最关键的时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抗旱保教供水方案,加大学校节水宣传,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力以赴打赢抗旱保教保学攻坚战。

3.李纪恒在教师节前夕走访慰问一线教师

在第29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2013年9月8日,省长李纪恒深入学校,看望师生员工,实地考察学校工作,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在教育战线上辛勤耕耘的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李纪恒来到昆明市官渡区云溪小学慰问一线教师,并前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看望来自农村基层学校参加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教师。李纪恒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就是抓进步、就是抓未来的理念,坚持把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教育、重视教育、支持教育,以公平优质为重点,办好更加规范的学前教育、更加均衡的基础教育、更具特色的职业教育、更高水平的高等教育和更加完善的其他各类教育,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4.鲁昕调研滇西扶贫开发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11月4日至8日,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赴云南大理、临沧等地,对滇西扶贫开发工作以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进行调研、指导。

一年来,教育部充分动员教育系统力量支援滇西发展,以探索人力资源开发扶贫新模式为总体思路,制定了《教育部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工作方案》和《教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在项目安排和政策支持方面加大了对滇西的倾斜力度,充分调动教育部各司局、事业单位、直属高校和职教集团资源,累计投入资金和物资折合2.37亿元用于滇西扶贫开发,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对口帮扶大理学院学科建设、滇西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培养计划、滇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修班等重点项目推进顺利,对口帮扶形式多样,16所直属高校定点扶贫、22所直属高校专项扶贫、10个职教集团与滇西10州市战略合作进展顺利。

鲁昕强调,教育部的扶贫不是教育扶贫,而是通过教育创造产业价值,深度挖掘产业价值,惠及滇西老百姓。教育部滇西边境山区建成人力资源开发扶贫示范区的定位非常正确,滇西干部群众充分认同人才培养是脱贫的基础和长效措施。滇西作为教育改革先行区,要以发展职业教育为重点,用职业教育脱贫,用职业教育支撑产业,用职业教育改善教育结构,解决素质型贫困的问题,创新培养模式、学制模式和课程体系。

二、实施《条例》教育法制化进一步推进

1.《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颁布实施

《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于2013年3月1日颁布实施。该条例是继北京、江苏后第三个学前教育地方省市立法,标志着云南省学前教育立法走在全国地方立法的前列。

《条例》共7章52条,分别为总则、职责、机构设立与管理、保育与教育、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地位、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责,细化了学前保育与教育的制度,严格了学前教育机构的规划和建设,强化了学前教育的保障措施。此外,《条例》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收费、招生,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教师、保育员等人员的资格条件、行为规范、法律责任作了规定。《条例》的颁布施行,使云南省的学前教育有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对于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职责,促进云南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学龄前儿童充分享有学前教育的权利,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保障到2020年实现国家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施行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李卫红此前在云南民族大学参加《条例》调研座谈会上指出,《条例》的颁布,开创了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依法行政的新时代,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在云南省五千人以上的25个少数民族中,有22个民族在社会生活中使用26种语言,其中有14个民族使用22种民族文字。《条例》的颁布,使我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驶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其主要内容包括:省政府将单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经费;各级地方政府应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在学前和小学教育阶段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学;民族高等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应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业的考生,将按照语种与高考招生同步单列录取等。

3.《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施行

《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突出了丰富办学形式、提高民族教师待遇、保障民族教育经费、明确民族学校的认定、促进双语教育等内容。《条例》的颁布,在我省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正式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举办双语幼儿园、民族学校、民族部(班)、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发展具有少数民族教育特色并能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教育;优先建设农村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周转宿舍,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时,享受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改善民族中小学和民族地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

三、继续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1.出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两个阶段的各类升学考试要求,包括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录取、中职学校录取、高考及高校录取等环节的报考条件。

《实施意见》规定,只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其间都可以参加当地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完初中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可在流入地有条件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若未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州市教育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凡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流入地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技校)学习。

在云南省无障碍参加高考及录取的主要条件:一是考生户籍和父(母)亲的户籍都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高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二是考生户籍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初中、高中六年学籍,考生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相应学籍,且考生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具备《云南省居住证》和有社保缴费记录,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院校;在云南就读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随迁子女,可在云南省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在云南省有完整中等职业教育学籍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毕业生,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高职专科院校。

2.新举措扩大高校招生计划

2013年5月17日,记者从在昆召开的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宣传工作会上获悉,云南有236 158人报名高考,比上一年增长了11.76%。云南推出系列招生举措,增加招生计划,服务考生。

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是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新亮点。2013年云南农村考生人数是174 141人,占总考生的73.74%。国家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将2012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这表明云南纳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91个贫困县考生有了更多被重点高校录取的机会。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3所院校还面向迪庆州专项扶贫计划招生150人。与此同时,云南省将积极推进构建“中职、高职入学立交桥”改革试点工作,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范围由2012年的3所扩大到11所,安排招生计划3 560人;本科院校开展高等职业本科招生“三校生”改革试点由3所扩大到6所,安排招生计划446人。

四、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1.出台多项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3年5月31日,云南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74号),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每年公开招聘1.5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教育、卫生等社会领域服务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对到省外就业的省内高校云南籍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对出省就业创业比例达10%以上的高校,对超出部分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学年及毕业一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实行实际出资额“零首付”。新办小微企业的,1年内可实行试营业备案制度,按营业额减免所得税。各州市创业园区内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小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三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省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专项资金,对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给予补助。每年组织不少于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四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力度。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省财政补助见习资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每年组织1万名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2.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分享云南经验

2013年12月6日,教育部召开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袁贵仁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何金平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2013年,我省有毕业生13.8万人。省教育厅和各高校举办的各类专场和校园招聘会达3 500多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超过30万条,毕业生入场人数超过50万人次;对出省就业的云南籍毕业生给予补助,还将全省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生也纳入一次性求职补贴范围;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截至2013年9月1日,我省到县及以下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占已就业毕业生的55.3%。

五、搭建平台关注教师专业成长

1.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成立

2013年2月28日,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在云南师范大学成立,这标志着云南省教师教育事业进入组团化发展的新阶段。

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将致力于制订共同的教师教育行动计划,构建协同、共生、共赢的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机制;引导和促使优质办学资源在联盟成员内部的合理流动与配置,整合教师教育优质资源,实现教师教育资源共享,形成合理的区域教育发展结构和分工体系;加快推动全省教师教育一体化进程,实现教师培养渠道由单一闭锁走向多元开放,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从相互分离走向贯通衔接。联盟将通过合作开展教师教育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课程开发、技能培养等工作,推进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云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提供咨询和服务,打造西部教师教育品牌,全面提升云南省教师教育发展水平。

2.“国培计划(2013)”培训我省79 958名教师

2013年7月22日,“国培计划(2013)”云南省项目工作会在昆明举行。“国培计划(2013)”云南省项目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的培训模式,对全省79 958名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进行针对性专业培训,为全省各地培训和输送一批“种子”教师,充分发挥“国培计划”项目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中“示范引领、雪中送炭、促进改革”的作用。

2009~2012年,“国培计划”云南省项目投入资金共计1.39亿元,培训教师131 556人,占全省同类教师总数的34%。在“国培计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下,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体系及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培训模式改革及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集中表现在:“国家项目示范引领、省级项目整合拓展、州市项目跟进扩散、县级项目补充覆盖、校本研修积极配合”的全员培训格局初步形成,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全员培训资源有效增加,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进程加快。

3.11位教师获“2013年云南省教书育人楷模”称号

2013年9月9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在昆明举行云南省庆祝第29个教师节座谈会。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副省长高峰出席座谈会,为荣获“2013年云南省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的11位教师颁奖,倾听教师代表的心声,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为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在全省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认真履行人民教师的崇高使命,推进云南教育科学发展,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授予朱正华等11名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11位获奖教师中,小学教师4人、中学教师2人、大学教师5人。5名教师来自县级以下农村学校,其中,绝大多数获奖教师的教龄都超过了20年。

六、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1.秦光荣就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批示

2013年秋季学期开学不久,一位家长就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的不良校风、教风、学风等问题致信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学校党委对信里反映的问题迅速作出回应并在师生中展开讨论。省委书记秦光荣和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分别对此作出批示,要求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批示指出,实现富民兴滇,教育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了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提高了生均定额中的财政拨款,支持建成了高校呈贡新区,“十一五”以来,累计投入高等教育经费556亿元,高等院校办学硬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但在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等“软件”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教风、学风等问题仍是“软肋”。

批示强调,教育的改革发展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与未来。要高度重视这封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省教育厅和各高校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各高校要在稳步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办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强化办学特色,加强名师队伍建设,把提高办学质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关键着力点抓紧抓好。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弘扬园丁精神,教好书、育好人,以精深的学识、良好的师德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学生及社会的尊敬与赞誉。

2.积极行动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常态化

2013年10月24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秦光荣,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对加强高校校风、教风、学风分别作出的重要批示,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此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还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教育问题,把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通知》强调,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省委书记秦光荣和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的重要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是全省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教育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要求,既要着眼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又要建立长效机制经常抓,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常态化。

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转变作风,增强服务群众的责任感

2013年7月17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动员和全面部署委厅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上,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何金平对委厅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动员部署;省委第四督导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史政讲话。

何金平站在推动委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密切结合委厅实际,在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委厅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正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切实增强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要严格落实方法步骤,认真抓好工作环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作为省委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决委厅机关乃至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云南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会议传达了中央及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学习了中央及省委领导的讲话精神,下达了《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大会的召开,拉开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序幕。

2.委厅党组聚焦“四风”揭短亮丑 立足整改重在实效

2013年11月7日至8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通过对照查摆,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对应具体的整改措施。

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原则,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班子成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实事求是地分析了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共计提出109条批评意见建议,达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在准确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明确整改完善的方向和措施。大家一致表示,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八、出台政策鼓励民办教育发展

1.民办与公办学校同享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从2013年1月1日起,云南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口径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该项工作共涉及全省220所民办中小学校13.6万民办中小学生,省财政每年为此将投入财政补助资金6 100多万元。

为体现公办民办教育“一视同仁”的法律地位,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发文规定:城市学校学生享受免学杂费补助,农村学校享受公用经费补助,补助资金随同公办学校一起,由省级按照统一标准和实际学生人数测算,直接下达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再安排到民办学校。城市小学和初中免除的学杂费标准分别为110元和190元,农村小学和初中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为500元和700元;民办学校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由省级按照实际学生数与公办学校一起同时招标采购,免教科书费用小学为90元,初中为180元。

据了解,免学杂费补助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公办学校的资金分担方式,由中央、省和州(市)按比例共同承担,有资金分担任务的州(市)要确保按比例承担的资金足额按时到位,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学生同时得到补助。免费教科书配备纳入全省统一招标采购,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由中央资金承担,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和地方课程的免费教科书资金由省级承担。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人均月收费不高于公办园的1.5倍

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缓解入公办幼儿园难、入民办幼儿园贵的现状,云南省教育厅出台了《云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鼓励和引导全省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云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收费上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收费标准审批(备案)手续齐全,幼儿人均月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区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没有公办幼儿园参照的,收费标准参照所在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且根据贫困家庭收入情况设立灵活的缴费时限,幼儿伙食费收支平衡,坚持零利润,没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须实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制度,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拖欠工资现象。对幼儿人均月保教费收费标准高于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的幼儿园将实行“一票否决”。

九、“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走进校园

1.“我的中国梦·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拉开帷幕

2013年3月15日,“我的中国梦·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首场报告会在昆明学院举行,这标志着“我的中国梦·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践行云南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大学生中广泛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与“云南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实现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战略目标,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中去。该活动主要以主题报告会、征文大赛和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

2.2012云南省大学生、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受表彰

2013年5月30日,“我的中国梦”第三届云南省高校文化节暨大学生、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颁奖仪式在云南开放大学举行,10名大学生和10名高校辅导员被授予“年度人物”称号。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省政协副主席曾华出席并颁奖。

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及结果公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授予闫大海等10名大学生“2012云南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授予李云芝等10名辅导员“2012云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据了解,受表彰的“大学生年度人物”用知识技能奉献社会,体现了创新、探索的精神,是践行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广受师生好评,是推动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生力军。

3.云南省颁发“中国梦·教书育人星光奖”

2013年11月20日,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教育基金会联合在昆召开第一届云南省高校教师“中国梦”教书育人星光奖暨教育公益组织创先争优支教助学经验交流会议,奖励在教书育人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高校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奖励支教企业和个人。

会议授予云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段炳昌教授、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杨丽宏等50位优秀教师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星光奖;授予世纪金源(云南)集团、云南东昌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33个单位和个人“支教助学,功在千秋”奖。会议指出,荣获“中国梦·教书育人星光奖”的优秀教师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学认真,治学严谨,热爱学生,业绩突出,一直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用自己渊博的学识、良好的师德,赢得学校广大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希望获奖的优秀教师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珍惜荣誉,率先垂范,再接再厉,为把高校建设“成为人才涌流、人才辈出的摇篮”多做贡献。

十、多渠道推进教育国际化

1.云南小语种人才培养扩规模提质量

2013年6月28日,云南省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语种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提出,小语种人才培养是云南高校办学的特色,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实施一系列小语种专门项目,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省小语种在学学生规模达到10万人;各学校学习学生要尽快达到在校学生人数的20%。

据悉,为实现云南小语种人才培养扩规模提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就业实力,云南将启动小语种教师特岗计划、优秀翻译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优秀学生留学项目、双学位双专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项目,优先支持小语种教师列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计划,重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师资、教学、科研方面加快发展,新设小语种教材发行基金、优秀翻译人才奖学金、优秀毕业学生奖学金,继续加快小语种人才培养示范点建设、开展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和口语比赛,启动开展等级证书考试。

2.第六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在昆举行

2013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有世界中学生汉语奥林匹克之称的第六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在昆明举行。来自世界五大洲62个国家的350余名中学生及领队教师,参加包括汉语语言能力、中国国情知识、中国文化技能的竞赛。

此次比赛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云南省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广播电视台承办。以“学会中国话,朋友遍天下”为主题,旨在以赛带学,将比赛、体验、游戏等交融为一体,向世界展示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中学生在中国的故事,让参赛选手在汉语学习过程中,收获知识、友谊,并懂得彼此尊重、包容文化的差异。这是云南继2012年以来第二次承办“汉语桥”活动,也是历届“汉语桥”中学生比赛中规模最大、参赛国和参赛人数最多的一次。据统计,迄今“汉语桥”比赛共有100多个国家30多万名青少年参赛,亿万海内外观众收看了比赛节目。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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