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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六题

2014-02-20杨文丰

红豆 2014年1期
关键词:含羞草槟榔温泉

杨文丰

人蚁

蚂蚁是灵蚁,更是“人蚁”。

——手记

1

她不是人,是伟大蚂蚁社会的缔造者,蚂蚁王国的蚁后,也可以说是女王。

她的显赫地位,在洞房花烛之夜,就已基本奠定。

她至今记得那个又喜又悲的历史性时刻:她与雄蚁一见钟情,不闻锣鼓喧天,没有“囍”红字,忘记了拜天地,却在天地间喜结良缘,严格地说,是在浪漫的飞行中交尾,如胶似漆中一一降落大地,她,就果决地就痛挣脱四翅,凭黑色的本能,她马上体会到了尘世的莫测,明白随时有敌人来袭。自己是如此衰弱,能否多子多福——能否繁育足量的蚂蚁也未可知。她知道,曾有不计其数的“准蚁后”,也完成了婚飞,却没能活到开国大典。

幸好慈母般宽厚、温暖和稳实的大地,一直在敞开胸怀。择一处土质松弛的所在,她掘了深三十厘米宽五六厘米的井,这是她所谓的巢,神圣的产房。

她听见卵在自己腹内悄悄地发育,自己的体重却在一天天变轻。她把自己推至饿死与新生的十字路口。

小蚂蚁孵化出壳了。这第一批幼蚁,有谁能够帮她哺育呢?她忍饥挨饿,拖着疲软的身体,嘴对嘴地饲幼蚁食物,直至这第一批接班人成年。

她深知唯有这第一批幼蚁成年后,自己才算坐稳了江山,可独享清福。她还深知自己需不断交配,否则怎能确保蚁国蚁丁兴旺?

她开始有了成就感。

她的王国体系由她和丈夫、工蚁及兵蚁四种蚂蚁构成。

王国的阶级分工倒是既单一,又古板,也可以说是严明,自成体系;每个蚂蚁的阶级地位、职责,乃至各阶级成员的身体造型,似乎都是由神严格匹配好的。

在这个王国体系,奉行“蚁道主义”,生命、生存、职能与体制法则同构,比人类所谓儒家文化的君臣父子观、贵贱等级观还严格,有过之而无不及。构建这等王国体系,靠不了桃园结义盟约,也不依靠公文,不需要行政命令,无须制定组织原则,更不必票决。

作为女王,她有群体中堪称硕大的体型;作为母亲:她腹部阔大,生殖器官发达——是王国唯一能产卵的蚂蚁,这意味着只有她是这一群体中所有蚂蚁的母亲。

有道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她经常会怀念第一任丈夫——国父(父蚁)。这死鬼其貌不扬,头又小又圆,上颚很不发达,触角还细长,为何自己会与之相见恨晚呢?这死鬼还那么短寿,刚过洞房花烛夜,就丢下我蚁后走了。

她似乎更关爱少说乃至不说只干的工蚁(职蚁)。工蚁大部分是雌性。工蚁,都小复眼,还单眼,还极微小,倒是上颚、触角和三对胸足算发达,很适于劳碌奔走,这一切都是为能够做个好奴隶而天生的吧。工蚁的个头在群体中最谦卑,但却是最体现蚂蚁精神的子民,也是数量最多的臣民。

值得同情的,是那些无翅的雌性工蚁,只有做工作机器的命;一辈子都无法婚飞,丧失了爱的权利,丧失了生殖能力,还要劳作一生,不断地建巢(尽管没有具体的建造蓝图和工头指挥,建成的却是非常环保、节能的艺术品),不停地搬食物回家,照顾蚁卵,喂养弟妹,还得照料蚁后一应的生活起居,使这蚁后能够生活15年,真是寿比南山——当然,假如工蚁们罢工,蚁后就只有等死的命,好在罢工至今乌有。蚂蚁社会没有罢工的精神土壤。

既然蚂蚁王国是帝国,就不可能无军队。这蚁军,居然清一色都是兵蚁。

兵蚁和工蚁,都在一心一意侍奉女王、效忠女王。

这样的生灵,同种个体既能合作又能照顾幼体,子代都会在一段时间里照顾上一代,而且,还能分出不同的类型,劳动分工系统也非常精确,真无愧是典型的“社会性昆虫”。

这社会性昆虫蚂蚁,与其说是一个超级生物体,一个特殊部落,一个极权主义国家,我以为还不如说是无隙的铁板般的精神意志,其价值指向,生存为大,劳动光荣,合作至上,更是强权统治,是围绕在蚁后周围的中心国家主义。

所谓的个人主义抑或个体,在蚂蚁王国那里全是子虚乌有的,即便有,也是无意义的,抑或说个体和整体都是合一的;个体在本质上已完全彻底等同于整一个王国,等同于比铁板还坚硬的精神意志。

如此无视个体,一点也不以个体为本的蚂蚁社会,居然可以发展得如此强盛,抱团而成坚硬骇人的整体,真是生物进化史上的异数啊!

2

生存策略既奇特又不凡的蚂蚁,是否拥有自己的哲学?许久以来,我就质疑这个问题。最近读美国学者吉姆·罗恩的著述,他的见解是,蚂蚁不但有哲学,而且有四部哲学:第一部叫永不放弃,第二部是未雨绸缪,第三部为期待满怀,最后一部则是竭尽全力。这哲学说不上缜密,但已抵蚂蚁的精神内核,我想。

想一想,在这大地上生物里头,蚂蚁的智慧足以未雨绸缪。他们储备粮食,备战备荒。北风时至,严冬到了,再辛劳的蚂蚁也难于觅食,然而,长期进化形成的蚂蚁的年生物钟,却能提示其做足越冬食物的储备。他们在冬天到来前搬杂草种子入巢,一部分为过冬食物,一部分留作翌年播种。澳大利亚有一种工蚁甚至会将自己的身体当做食物储藏罐:采集花蜜,吞进肚子,听凭被填成怪异的形状,再驯顺地把自己膨大的身体倒挂上巢穴的天花板。

他们经营农场,发展畜牧业。据考证,蚂蚁的农场业,经营期已超过五千万年,而我们人类有农业的历史才多长?不过万余年。

蚁穴农场有怎样的作物?蚁类学家认定的是类似蘑菇的真菌(有五百五十三种蚂蚁种植真菌)。人类种的作物,大部分属有性繁殖,蚂蚁种的真菌却是无性繁殖。蚂蚁懂施肥,那肥料,即自己方便的排泄物。蚂蚁还能慧眼识珠,可辨别威胁真菌的野生菌孢子,一经发现,就把之搬走。为抑制野生菌生长,蚂蚁以抗生素作“除草剂”。

蚂蚁气味相投,在这方面,比人类有过之而无不及。人类的气味相投,也该包括所谓闻香识女人之说,到了蚂蚁那里,气味却成为判别是否一路人(蚁)的标准。联络、沟通,对于蚂蚁,在任何时候都是光明正大的,只是他们的联络、沟通,依靠的是信息素。信息素是蚂蚁身体分泌的芳香物,我以为是蚂蚁天地里高高挂起的“红灯笼”。

蚂蚁为王国利益觅食,从不先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无论是谁发现食物,惊喜之余,都绝不自个儿独享,而是要赶紧搬回家。自个儿可以背回家的,绝不麻烦他人;假如遇上如蛾、蝶一类要团队合作才能搬走的“庞然大物”,蚂蚁就会将信息素撒于食物,然后衔一小块往巢里赶。不是有雁过留声之说吗?信息素的芳香信号于是就留在路途上了。蚂蚁闻香蜂至,纷纷加入搬运大军行列,于是乎,天幕下就出现了秩序井然绵长的蚂蚁搬运长队。

客死他乡的蚂蚁,也会因身上的信息素,被同族蚂蚁识得而得以尸骨还乡。

可以想象,作为小小的生灵,蚂蚁的视野必十分有限。好在他们也重视方向路线,感恩太阳。他们把握方向路线,靠周围的景致作参照物,靠太阳方位定位。蚁类学家曾用草帽状的工具遮住回巢蚂蚁之路,只在帽顶留一可见蓝天太阳的小孔,结果是他们仍能准确地回家;改用大黑板遮住上空,并将黑板压低至他们无法看见上天时,他们就会迷失方向,六神无主,四面胡乱爬行。地上有向阳花,他们是向阳蚁。

蚂蚁在大地上的各个角落都能存活。面朝大地,心暖恋家。但是,他们回家似乎主要还是靠直觉计程。蚁类学家做过一个残忍的实验:他们在距蚁穴10米远的地方放置食物,然后捉一批蚂蚁分成三组,将一组的腿锯短1毫米,另一组的腿像接高跷一样加长1毫米,结果被改变了腿长短的两组蚂蚁,依然归心似箭,但驮食物回家都估错了家的位置:与腿正常的蚁比,长腿的多走了5米,短腿的少走了5米。

蚂蚁生活在蓝天白云下,生活在风雨飘摇的世道,有时难免雨水浸窝。万一雨水来袭,蚂蚁都会行动起来,一边堵通道一边向窝的深下部转移。蚂蚁生活在下层,熟悉土壤固有的疏水性、吸水性,已修炼到家,不至于大小雨一落就匆忙搬家了。

黑夜总是铺天盖地,弥漫而来,细小的蚂蚁与大地上即便再庞大的东西一样,在夜幕下,都难辨形体大小高低。白天黑夜,递嬗交替,也一样地造就蚂蚁的生活节律。蚂蚁并不懂黑夜是某种东西的象征,总喜欢居住在黑暗处,尽管其对黑夜也一直在保持高度的敏感,甚至警惕。夜幕未降临,他们就早早回了家,哪怕家再远,也要归来。小时候我玩恶作剧,黄昏前,我朝蚂蚁回家的必经之路泼洒热水,也放置过燃红的木炭。这对蚂蚁而言已甚于李白眼中的“歧路”。蚂蚁至此,犹豫片刻后,总会绕道而行。

喜当主子并非仅是人类的天性。蚂蚁也蓄家奴。据考,在蚁巢内生活的各种节肢动物可达3000种。蚂蚁独独喜欢选蓄产蜜昆虫。难以想象蚂蚁是如何驯养家奴的。蓄于蚁巢的那些蚜虫、介壳虫、角蝉和灰蝶幼虫,一如人类的家畜,会因驯服渐次丧失本性,身体功能大为退化,甚至无法跳跃,只好堕落成为主子产“酒露”的奴隶。

楚汉相争的乌江边“汉室江山蚁聚成”的文字迷幻,表明蚂蚁的嗜糖习性,而蚂蚁有无曹孟德那般对酒当歌却未可知,然而,蚂蚁养家奴蚜虫,却断断与之嗜“酒”有关。这蚜虫身长五六毫米,蚂蚁一举起触角轻挠其屁股,蚜虫都会乖乖翘起屁股,喷出一股含糖的“酒露”,蚂蚁很爱喝。

我想,与其说蚂蚁深爱家奴,还不如说是和蚜虫建立了利益关系。冬天,蚂蚁将好些蚜虫卵藏入蚁巢,以免蚜虫卵被冻死,风暖日晴的正午,将蚜虫卵搬出蚁巢晒太阳。翌年春天,小蚜虫来到人间,蚂蚁会把这些对命运尚且朦胧的幼小蚜虫驱出巢外,教他们吃上新鲜的植物。

3

或许你已经晓得,蚂蚁这种群居性动物,其历史还可上溯到1亿年前,是大约与恐龙还处于同一时代的昆虫。连《旧约圣经》都说:“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可以得到智慧。”但在比其晚生四千万年的人类眼里,蚂蚁,却一直那么渺小,不是被熟视无睹,就是被视而不见,甚至你我走在大路上是否伤了蚂蚁命也全然不顾。这对蚂蚁如此智慧型的精神与生命同体的生灵,实在不公。

在蚂蚁眼里,任何时候国家利益都高于一切。蚂蚁组织能力超伦,深谙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是生命之大道,团队合作至上,而且,蚂蚁团队以永不言弃为干事的底线。

生物学家威尔逊教授亲眼见过:有只肥大的马蜂受伤后在林地休养,被一只小蚂蚁发现了,爬过去一口咬紧马蜂的翅膀,想把马蜂拖走。马蜂似乎自恃体形硕大,不把蚂蚁放在眼里,翅膀一扇,把蚂蚁扇出老远……然而,蚂蚁并没放弃。没过多久,小蚂蚁回来了,身后还领着一大群黑压压的蚂蚁,很快就把大马蜂围得水泄不通。马蜂拼命扇动翅膀,因伤想飞却飞不起来,蚂蚁一拥而上,爬得马蜂满身都是。最后,这只马蜂束手就擒,被抬的抬,拖的拖,运往蚁巢。

对蚂蚁,这实在是平常的事。最近我在网上读到,一只蚂蚁就能举起超自身体重400倍的食物,能够拖运超过自身体重1700倍的东西。哈佛大学昆虫学家马克莫费特观察发现,10多只蚂蚁团结一致,就搬走了超过他们体重近百倍的动物。蚂蚁是不是如此厉害,我感到疑惑。但蚂蚁有“神力”倒是千真万确的。蚁类学家说,这“神力”来自蚂蚁腿部肌肉的“力气发动机”,这“力气发动机”以含磷化合物三磷酸腺苷为“燃料”。

蚂蚁在团队合作上,既善动脑筋,还会走捷径。有一种带螯针的翘尾蚁,为捉到彼树的小虫,如果两棵树距离较近,他们就会互相咬紧同事的后足,连成长长的“索桥”,自树上垂吊而下,再借风力飘荡到那棵树上去。

最为令人惊骇的,是蚂蚁身上最突出也最令人敬畏的秉性,这就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乃至义无反顾的决绝牺牲精神。

法布尔有一次燃起一支蜡烛,轻轻地插上蚁巢之顶。一分钟后,蚂蚁察觉到“火警”,显得有些慌乱。没过多久,就已部署停当,变得胸有成竹,一队又一队秩序井然地爬上燃烧的烛芯,全部掉转屁股分泌蚁酸灭火,直至烛火熄灭。三天后,法布尔重做这个实验,蚁们已经是全然不惊,不但快速灭了火,还不见任何蚂蚁殉难。

这只是处理一般性的火警。假如遭遇陷蚁巢于绝境的大火,他们会毫不迟疑地抱成篮球大小的蚁球,将蚁王紧紧拥裹在中心,然后滚雪球一般,义无反顾地滚离火海,那情景,真是壮烈!

“文革”时的一年冬天,家乡大洪水,我和小伙伴沿着北风河岸赶路,突见上游漂来一个黑糊糊蠕动的东西。近前一看,原是蚂蚁身体结成的厚厚的蚁筏,正像登陆艇一样设法靠岸。现在想来,这个飘摇的蚁筏上,必有女王,有众多幼蚁,他们是只求女王安然登陆,其他都在所不惜了……不断有外围的蚂蚁像锈腐的铁屑一样在河水的冲击下层层剥落,被起伏的波涛冲走……马上就将触及堤岸了,蚁筏这时像卷轴一样有序地松开、伸展,像伸出长“桥”的登陆艇,朝堤岸靠过来……后面的蚂蚁踏着同伴的身体之“桥”慢慢爬上岸。河中,只留下一小团一小团漂浮的蚂蚁,仍三三两两紧抱在一起,霎时,被洪水吞噬了……

除了团结合作共渡难关,蚂蚁总是疾恶如仇,爱你憎你都没有商量,而且是集团排斥异己。来自不同窝的蚂蚁,因身上带了不同的“窝味”(因各蚁窝的建材、储物及分泌物不同所至)。但是,每只蚂蚁都有辨识“窝味”的看家本领。一旦察觉近在咫尺的蚂蚁味儿不对,即翻脸不认人,以敌相待。假如你用水洗一下不同窝的蚂蚁,“窝味”既除,再把他们放在一起,他们则会和平共处。只是你可千万不要朝蚂蚁身上滴香水,如果那样,你会害得其有家难回,任何蚂蚁都会将之拒之门外。

蚂蚁会组织起来,发动蚁团大战,杀伐旁族蚂蚁,攻城掠地,侵吞邻国,扩张势力范围。蚂蚁好战的本性,古籍亦见记载。比如,汉初的《尔雅·释篇》称蚂蚁为“玄驹”,尔后的《大戴礼记》注“玄驹者,蚁也”,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释“大蚁喜酣战,故有玄驹之称”。

在这烽烟四起的世界,唯兵蚁是蚂蚁王国最忠诚的“红卫兵”。占群体总数10%的兵蚁,个个都是“职业杀手”,个个都雄起硕大的头,脑袋紧裹着发达的肌肉,一对三角形上颚更是异常锐利。激战一打响,每一个兵蚁都遵守战争约定,不朝敌人身上刺蜇或喷射毒液,只以钢丝钳似的上颚,猛切敌人的头和肢体。“城在人在,城亡蚁亡。”如果遭到强敌的灭顶攻击,女王生命危在旦夕,他们还会将自身作为“蚁肉炸弹”——猛烈收缩腹部,使身体如气球即刻爆裂,让充满毒液的腺体溅向敌人,与敌人同归于尽。

风和日丽的日子,和平的日子,兵蚁大都无所事事,在巢内东遛西逛。当然,偶尔也陪伴小工蚁出门,一起掠夺食物。

他们枕戈待旦。

为了共同的王国,蚂蚁为什么会不惜献身?对此,蚁类学家目前多以种内斗争的理论作阐释,虽然莫衷一是。有的认为蚁仗多由抢夺食物引发;较多的观点认为蚂蚁之战并不是什么种内斗争,而是蚁类间的化学强制反应所致;生物学家汉密尔顿教授却认为是出于遗传原因,致使蚁们认同:抚育兄弟姐妹比养育儿女更重要,因而兄弟姐妹关系远要亲于其他动物。正是基于蚂蚁特殊的生理特性,加上独特的生活磨砺,方使勤劳的工蚁倾心为群体服务,使兵蚁从不顾自己生死存亡,百战不殆……

想来,每当兵蚁鏖战之后,尸横遍野之时,都是长风如泣,落日苍黄,残阳如血。

你别以为奋勇杀敌的兵蚁就没有柔情,就只有铁石心肠。生活在非洲沙漠的兵蚁,万一战友沙场光荣了,他们也会一起来,走出长长的“送葬”队伍,将殉难烈士送至固定的墓地……

也别以为庸常的日子里蚂蚁就没有自己的期待。在冬天里,蚂蚁向往春夏秋天。北风呼啸,被吹得身子孱弱飘摇的蚂蚁,也该会提醒自己:既然严寒就要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

4

在我们这个众生共处的地球村,弱肉强食,雨雪霏霏。雨雪无法温暖蚂蚁,或许反而还会成全蚂蚁。

在水里都能存活半个月,在地球村中抗逆能力实属最强者之一的蚂蚁,我以为,无论如何也够得上是尘世的品牌生灵了。

在世人眼里如此渺小的生灵,是如何被修炼成钢的?——作为人,你对蚂蚁的认识,能够说得上已经全然清晰、清楚和深入吗?

忠君信仰,不惜精神,国家至上,蚁后统治,专制体制,等级阶级,协作统一,畜牧蓄奴,独营农场,攻城卫国……只凭这些与蚂蚁宿命相连的品德特质的认识,你就敢断言已构成人对蚂蚁社会的全面认知了吗?

在蚂蚁社会,个体恪守等级分工,死心塌地遵循蚁国显规则、潜规则,而此种生存环境,与个体的自由到底还潜伏怎样的关系呢?是否全然不考虑个体的生存理由,不考虑个体的自由权利,只要有奇异的精神信仰,就可以构筑出独特而完整的蚂蚁社会?

这地球村,有人“不自由,毋宁死”。在蚂蚁社会,是否正因为是没有了个体的自由,才换来了整个蚁国的自由?才导致了个体蚂蚁普遍拥有自由了呢?

蚂蚁看上去似乎过于刻板、程式的行为方式,是否反成了蚂蚁纵横天下的“利器”呢?

更且,蚂蚁社会亿万年以来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因是什么?在大地上并没有根的蚂蚁,能够子后有孙,孙后有子,能够永远存活下去,是否因为蚂蚁一直拥有大地母亲的博爱呢?

乌托邦本是人类早就想实现的梦,然而,如此的精神图景,何以居然先行在蚂蚁那里建成,而且还会运作得如此成功?

自然法则告诉我们:人类无法完全彻底认识蚂蚁,只能不断深入地认识蚂蚁。

江山代有才人出。历史期待蚂蚁研究的大智者横空出世。

真该感谢蚂蚁研究权威威尔逊教授,正是他以宽广的学术视野,犀利的哲人眼光,首创著名的“社会生物学”,将蚂蚁研究强力推入经济学、艺术乃至宗教等领域,力倡“社会生物学以最新的方式最好地解释人类群体行为的细微部分”,断言人类在内的各种生物的许多习性,都有共同的生物学根源……如此由蚁及人、人蚁对照的研究方式,犹同一石激起千重浪,为人类学研究赫然竖起了一面蚂蚁社会之镜。

其实,我以为蚂蚁社会这面明镜,与也可作蚂蚁眼前镜子的人类社会之镜,早就构成了奇异的“互镜现象”,这就是:通过人类社会的行径,可读出蚂蚁行为;由蚂蚁行为,也可反睇到人类社会惊人的精神镜象……

作为社会性昆虫的蚂蚁,是本该获得世人真正的敬畏的!

想想,这天地之间,众生万物,本来就是平等的,本来就是大自然共同体中的成员,没来由蚂蚁就不配享有被敬畏……

含羞草

1

羞涩不是女性的专利,即便是多年生草本植物、豆科的含羞草,也表露出羞涩。

你只要轻轻地触动一下含羞草,她的身子就如情人初拥触电般颤动,原本舒展开放状的羽状复叶,霎时就闭合起来,随即低垂下去,俯首低眉,一派“害羞”之态。

含羞草何以会如此“害羞”?

是因为叶子被触动后,叶柄基部由薄壁细胞构成的水鼓鼓的“叶枕”里头的水分,立即会如人体血管里的血液,朝上部和两侧流去,导致叶枕的上部像打足气的皮球那般鼓胀,而下部却似泄气的皮球瘪塌下去。这样一种细胞紧张度的改变,导致了叶柄的垂落、羽状复叶的合拢,含羞草终于露出“羞涩”之态。

含羞草如此“羞涩”的生理反应,与她的“家庭出身”有关。她原本生长在美洲热带大风大雨常如不速之客的沙漠地带。每遇暴风雨,只要叶片闭合、下垂,叶片遭受风雨打击的面积就会随之减小,躯体被雨水的冲击亦会减少,植株被轻折的情况也会减少……长期的进化过程,凡养成如此“羞涩”之态的含羞草便生存了下来,并使“羞涩”的生理反应作为对付恶劣尘世的“护身符”得以世代传承。

即便如此羞羞涩涩的含羞草,身材依然娇小,植株一般高20~50厘米,顶多高达1米,茎基部木质化,总披着长而软的毛、尖锐的刺,2至4枚羽状叶片成手掌状排列,抗日性强而耐寒性略。喜成簇生长。含羞草的外形虽然说不上光辉灿烂,却自有不畏风霜雨雪的柔韧和妩媚。

如此独具女性气度的含羞草,表现的羞涩,果真只似《现代汉语词典》阐释的“难为情,态度不自然”吗?难道就没有更深广的内涵吗?

2

我以为含羞草那般的羞涩,已成了人性中除了爱之外最为纯净、柔软和美好的部分。羞涩是良善人品的自然流露。

羞涩不只是一种表情心态,更属于人之天性的柔媚,内心的谦卑、纯真、朴实和善良,是人最美好、最动人的情态和品格之一。

含羞草那般的羞涩,承载着大自然特定的秘密,可以抑制无疆的欲望,同美与善总是和谐一致,是灵魂深处尚未被污染的花园,是中秋夜圆月悄然洒落下界的月华。

羞涩亦是春日天上柔和的云朵,夏日拂面柳枝的清凉,秋山一脉明净柔软的溪水,雪天屋内忽明忽暗的炉火,是徐志摩以《沙扬娜拉》动情吟咏的女性那最迷人的一低头的温柔。

羞涩还是尘世难得的内心真实,是情感湖泊浮现的莲花。谁说女子含羞,不是以情态言说自己的温柔、自己的妩媚呢?

回眸一笑百媚生,媚中自见羞涩在;相爱需逢含羞目,知音自爱含羞花。可谓最教人难忘最让人喟然长叹的还是半遮半掩半低头的含羞之态。

只是这羞涩,骨子里就一点儿不蕴藏紫色的忧伤吗?就只是闭花羞月的羞涩吗?

羞涩,就不能是个体有杀伤力的武器吗?

何况,这羞涩与温柔相较,总比温柔要多一分动人;与动情相关,却又比动情含几许理智。

羞涩固然多属于女性,尤属涉世尚浅的青春少女。她们以纯真素面红尘,脸颊上泛出的是最展示自己美质的红晕,这是人间最珍贵的含羞花儿。

谁说不是呢?世间那些知礼识义、妩媚优雅、美丽温柔的“含羞草”,难道不多是总含羞涩之心的女性么?

含羞草,那含蓄的小小的花,那轻轻的浅浅的羞涩,不一样犹抱琵琶半遮面么?不是一直在映衬着女性特有的羞涩么?

3

羞涩的含羞草只拥有紫红、粉红的小花球。含羞草总是一直以小小的歌喉,在那么轻轻地唱,自顾自地唱,在这穹庐下,在这月光里。这小小的含羞之花。

如此独特的花,纯粹的花,由宛若青春少女合唱团那般羞涩的花序集合而成。你只要俯身近前细瞧,就能看到花球上每一个小小的单位都有小小的四裂的花瓣、小小的四根雄蕊、小小的一枚雌蕊。有了如此成批的小小的单位,才能构成一朵花。

这花呢,在羞涩中,在静静的光阴里,也能成为果。每个荚果三到四节,披毛,每荚节有一颗种子。种子一俟成熟,就慢慢地、静静地扑向大地母亲的怀抱,留下节间空空如也的架子,一如闺中女子羞涩的期待。当然,如此的期待,总难免存在妩媚的孤独。

诗人雪莱在《含羞草》里,深情地吟咏过她的孤独:

在花园、田野,在荒郊,

已没有什么像孤独的含羞草……

其实,长期被冷落的含羞草的叶子,即便只是一片叶子,一旦被“撩拨”,所产生的生物电旋即就能将刺激扩散至其他绿叶,教整株含羞草的叶子依次“害羞”,恰似集结成团队,一时脱离了孤独。诚然,随着刺激效应的渐次消散,不多久,叶枕下的水分一充盈,含羞草又能回归常态——孤独。

含羞草受外界刺激而生的如此的羞涩反应,生物学家称之为感性运动。

啊,含羞草,你的类似于人的感觉知觉的感性运动,你的这种在长期的孤独中进化而成的羞涩——以柔弱克刚强的情态,我以为反成了你表达思想和尊严的特殊形式。你的一切尽管有些含蓄,然却是个体的,是个体的柔弱的生存哲学,却完成了自己孤独的形象塑造。

含羞草的羞涩就像平原上的雾一样,是难于克隆也难于假造的,而且,含羞草正是依赖自己孤独的羞涩,向世人声明:美,并不仅存于那些灼人眼目的诸如牡丹、蝴蝶兰一类名花身上,也同时存在于含羞草这些小花小草之身,甚至成为她们的立身之根……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世俗生活的忧伤,真是旷世的忧伤!

一个人的脸皮如果愈来愈厚,灵魂又冷又硬,羞涩也只能离他远去。

含羞是含羞草的身份证,羞涩是羞涩者的护身符!

假若含羞草万一失却受人类喜爱、该让人敬畏的羞涩,她的生活必然会陷入沙漠一样的冷漠,娇嫩的身躯也将无法承受尘世的苦雨霜风……

萤火虫之美

虽然生命孱弱、短暂,也要表现出独致的美,发出美丽的光,尽管自己的光是那么微弱。

——手记

夜读科普作家贾祖璋科学小品《萤火虫》里的文字:“被捉住的最初是用它来赌胜负,就是放在地上用脚一拖,在地上画起一条发光的线,比较哪个人画得出来,就作为胜利。”心中不禁凄然:发光微弱的萤火虫,也太弱小太平凡了,平凡得几至平常。在这个世界上,平常而又弱小的生命,命运是莫测的。

然而,萤火虫却是有独致之美的。

萤火虫能够发光已是十分美丽、奇特和神妙的事。雄雌萤火虫都能发光,而雌虫的光度稍微弱一些。萤火虫的发光器在腹部第六七节的腹面,这腹面在白天是灰白色的,只在黑夜才能让人看到发光。何以能发光?因为腹部的发光器有含磷的发光质和催化酵素。这发光器上有气孔,空气进入气孔后,发光质会在催化酵素的催化作用下与氧气产生氧化作用,使化学能转化为光能,产生出或黄绿或橙红,亮度不一之光。萤火虫何以会发出颜色不同的光?这是所含发光质和催化酵素有差异的缘故。萤火虫发出的光是冷光,没有热量。

萤火虫在我跟前一流一闪,似夜的天穹漏出的星光——这是那年秋夜我偕小儿在郊野散步时,突生之悟。这白天无法看见的“星光”,这平常而弱小的美,的确,在夜海愈阔大愈深,才愈显得出陪衬,愈能展示美。夜,是萤火虫实现生命至美的背景。

旧闻穷孩子随月读书,不甚为怪,然听说有人捉大把萤火虫囚于瓶中,就着凝集的其实还是微弱的光来夜读,便既感奇异,又涌酸楚了。而想到萤火虫一生只有短暂的二十来天,每天都在努力发光,则又在神奇、凄美之上,给了人奋发向上的感受。

东邻日本的茶道、大相扑和花道,姑且不论其是否属病态美,然其震撼人心处,我以为主要还不在内容,而在于由仪式性、程式性泛生的哲学抽象。凡属平常的事,一经抽象,蒙上了雾一样的神秘,就不那么简单了。在浅浅的初夜,在迷离的雾岭,看石,看树,看花,看鸟,物像不是因轮廓模糊简单有如剪影而略显朦胧美、神秘美么?萤火虫之美与此就非常相似。中国古代墨客骚人杜撰的腐草为萤之说,尽管不符合科学道理,然却使萤火虫蒙上了朦胧神秘之美。如此这般,尽管依然是孱弱、平凡乃至平常的萤火虫,却导致人产生如此之多之妙的遐想,我以为已“不那么简单了”。

多年前我居大都市郊野,夏夜秋夜,夜幕降临,一闪一闪的萤火虫还可偶尔看到。都市之人,惯看的皆是霓虹华灯,对萤火虫之光早已不屑一顾了。但是,倘若许许多多萤火虫营集起来,聚成一个蓬蓬松松、飘飘移移犹同飞碟一般大小的光团,流经一个地方,就映亮一个地方,又该给人带来怎样神奇的美感呢?

奢望洁净的霜

不知为何,成年以后,尤其是近十年来,经常是秋深冬至的清晨,打开门窗,我都奢望读到霜……

童年时,冬天,遇北风骤停、星月皎洁的夜,母亲偶尔会领着我,端小半碗井水,水中斜插一根竹筷,把水碗置于葱畦,祈望寒夜,碗能接收自天而降的霜。翌日晨,开门户,果见屋顶上、草地上、田滕上茫茫大白,银子世界一般。母亲就叫我将葱畦里硬实实白花花的霜碗端回家。

霜,果真是从天上落下来的吗?童年的我,曾生过疑问。对这个疑问,倒是成年后才彻底了悟的。尽管新痕旧梦里,依然很文学地诵读“月落乌啼霜满天”,也很物候地念叨“霜降”,但是,这霜,遵从自然律,只能是空气中的水汽,接触到冷至摄氏零度以下诸如草木、瓦屋一类物体,由水汽直接凝华成的固态冰晶(这过程倒与艺术创造有些相似)。当然,这霜,须由寒冷产生,是民间寒冷的饰物。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话,算是霜走入人类生活后生出的不太正常的事。其实,他人利益是否如霜,在不同时候不同人眼里,不尽相同。何况霜,除传染人寒冷冰凉的感觉,还附带其他意象,譬如,这霜,从色泽神态观,虽无雪花之飘逸,柳絮之轻盈,却教人想及洁白的茶花,想及窗玻璃的冰凌花,还想及水银般的明镜。好多霜图霜象如若袭上心怀,那感觉,会是好霜!

台湾诗人余光中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而我觉得国人的乡思乡愁,源头大抵来自唐诗人李白诗里的霜。“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一吟出《静夜思》,就无法不被下游的游子万代千秋吟唱。当然,对霜体味的深浅,会与阅历境遇有关。在少年时我读《静夜思》,盖因乡思未缠绕心头,心中只有隐约说不出来的萦怀之感。当那年我客居他乡经年,看遍地月光,教爱子吟唱《静夜思》,当时的感受,与以前就迥然不同。看来,乡思千古游子情。游子羁旅他乡,孤独凄冷,看地上水银泻地的月光,举头遥望半空清冷的银盘,不联想别的,独联想地上霜,到底是让人可理解的事,何况霜给人的寒冷感,亦是再形象具体再“情景交融”不过的事儿。

昨夜还鸡声茅店月,今晨已人迹板桥霜。现代人,对霜的思索感悟,与李白那年头相比,当会阔大深长实厚不少。现代人,不仅会揣摩古人见霜心态,不仅会感悟乡野茅店、人迹独立的秋冬萧瑟之景,更主要的是现代人比古人多了对霜的科学认识,知道霜的来龙去脉,更明白在霜上的内涵,而且,还能科学地生霜贮霜用霜除霜,也吟得出空前绝后辽远阔大的霜景,比如“寥廓江天万里霜”,甚至现代人还可让似有似无的精神之霜,像雪花般,无声无息神奇神秘地落个不停。今天,由于气候变暖,大自然馈赠的霜,已越来越少;假如“霜降”太多,尤其让被浸染杂色、污染内质的霜更多地成为不速之客,人世尘寰,能够欢迎吗?

幸福生活的最佳境界,是容不得人为制造复杂混浊,只要那本色自然、单纯洁白。

在传统社会未被怎么污染的地上月光,纯净洁白如二月带雨梨花的霜,尽管浮泛缕缕虚幻的寒光,但在现代人眼里,却日益变得奢望了……

尊敬一棵树

1

复活节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这样说,不是因为耶稣基督,而是因为在这一天,在苍茫暮色中,犹同月下窥美、水中赏月,我对一棵槟榔树,一棵并不普通的槟榔树,开始了史无前例的观赏和赞赏。我很后悔自己未能早一点尊重美丽的槟榔树。暮色苍茫槟榔树。细雨已霁,湿墨色的雾,状如国画的淡墨色泼濡开来,自然就有些儿湿,就如王维诗所说的空翠一般,直湿你的衣,当然也湿离你不远的槟榔树。暮色苍茫槟榔树,树影活似美丽的剪纸,杆顶一丛叶,叶四散而纷披,影影绰绰,在暗蓝得有些忧伤的天幕背景下,很纯,很自然,也很美。

翌日晨风。我与槟榔树复习了一次“相看两不厌”。不知槟榔树会不会想:这眼前的人,以“绿色”的审美眼光在读我么。槟榔树,是有独特美的树。树不高而爽净,叶不阔而疏朗,叶纷披似齐整的芭蕉叶。杆呢,形如古花瓶,潇洒的身躯上,一级级状如阶梯的,是脱叶遗留的痕,那痕,就似树身穿了件海魂衫。

每一次读槟榔树,我都强烈地感到槟榔树的美,受美的感染,我的心境也变得出奇地好。说实在的,我以为读任何一棵槟榔树,都不会让你失却好心境。闲适自得,儒雅清高,虚怀若谷,泰然自若,人树相对,两两相宜。

槟榔树是美的。

在这地球村,唯美的物事,更能被人尊敬。

2

在美国,《沙乡年鉴》是一本与梭罗的《瓦尔登湖》地位同等的书,被西方誉为“环境保护主义的圣经”。作者利奥波德在书中先知式地提出土地伦理的概念,认为:“人是一个由各个相互影响的部分所组成的共同体的成员。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一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又说,“土地伦理只是扩大了这个共同体的界限,它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者把它们概括起来:土地。”值得指出的是,这是利奥波德半个世纪前所说的话。

按照里奥波德的观点,我当然也属共同体之一员。槟椰树,当然也是共同体的一员。一草一木是,一飞禽一走兽亦是。但事实是,即便是今日共同体中的成员中,谁又能享受到平等呢?更别奢谈什么尊敬了。人对树无疑也有影响,而坏影响劣影响恶影响呢,是否比好影响更多?如何才能相敬如宾?

我以为有必要对同属“共同体”的槟榔树,以及对她与人的关系作出再认识。——没有认识,何来彼此的尊敬?

我以为槟榔树即使不作自然的象征物,也应该作为自然的代表。事实上,槟榔树,一直都默默地在穹庐下,奉献着美。这种美,既非崇高美,也不是优美,我杜撰一个词儿,叫生命美。槟榔树的美,美在生命。俄国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提出“美是生活”,依我看,完全可以说“美是生命”。十年才美出这一棵槟榔树。十年了。多年前,她还是小姑娘,不起眼,当然亦美,然怎么也不可能有今天美。槟榔树,在这苍茫中,已出落成了美光四射、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其实,与人为美、与天地为善的情怀,在槟榔树身上也同样在表现。槟榔树在“共同体”中似乎已感到了紫色的孤独。她感受环境,也净化着天地。倘若人间空气、水分、温暖适宜,她必会生活得更快乐、更满足、更幸福。谁愿意她成为凄苦的泣妇呢?

她会乐意与你“合影”而成一帧好风景呢。虽然她生得不偏不倚,貌似中庸,然仍希冀成人之美。她虽然有些清高,有些生气,纵然拣尽寒枝,高贵的鸟儿可能不落栖,她仍在坚持使命。

“玉宇澄清万里埃”的境界,槟榔树想必甚为神往。飞灰、酸雨以及废气,是与她不共戴天的敌人。

茅盾在《白杨礼赞》中,通过白杨树,盛赞北方人民不屈不挠的抗敌精神,认为白杨树是一个民族的象征。周知堂随笔《两棵树》所表现的虽是两棵树,但纸上弥漫的还是书卷气,并未涉及树的意义。我以为,其实也大可不必给槟榔树戴什么思想光环,我们只要实实在在地在认识的基础上,理解槟榔树,爱护槟榔树,以表达我们以前未够尊重她的失误、愧疚,就是有价值的行为。台湾作家张继高先生说得好:“一个人被人尊重,这常是源于那个人身外的添加物,如财富、权力、地位、学识、票房、阶级、头衔、知名度等等。如若想赢得‘尊敬,则起码还得在上述条件之外,在内身中加上品德与见识。”(《尊敬与尊重》)槟榔树的内在品德与见识,我认为都是美的。

槟榔树,还不值得世人尊敬吗?

3

“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王维《辛夷坞》)王维的芙蓉花是幸运的,唐时的自然环境无疑远比今天清幽、静寂、恬适,尤其是洁净。现代化的进程,给河山带来黑白污染,雾霾浓浊。倘若再不爱江山,再亵渎生态,这个地球村,就将走进末日。

今天,我尊敬的这一棵槟榔树,长在大学校园,校园在大都市的郊野,郊野的天地环境,还比较干净。槟榔树,如能得到更多人的认识、理解和尊重,我想,她必定是幸福的。

想起“森”这个神奇的中国汉字,由三“木”构成。独木不成林,爱护森林,护卫绿色,同样并非一两人的责任,在于众人都能尊敬一棵又一棵树,尊敬槟榔树。

坚守于污染苍茫之中的树,生活在水泥圆孔里的街树,尤其值得每一个人尊敬。

尊敬一棵树,并非只是人的责任,更应上升为全人类的义务。

失贞的温泉

1

你一泡入纯净、纯洁的温泉,就感到温泉无微不至的柔软在容纳你、拥抱你,这柔软真如同女人的爱——女人的爱都是柔软的,就像圣哲说的风吹不折的细草。这是起起伏伏不断流的柔软、和平的柔软、透明的柔软。你在温泉内部,捉住这柔软了吧?柔软在你手中若有似无,柔软从你手中滑走,你也视而不见。

奇异的是,这柔软还柔软出怪异的浮力。这珠海御温泉就有个死海,这是一池盐分饱和的阿拉伯式温泉,因其密度比人体还大,竟能让你直挺挺地躺在水面上。

温泉的柔软没有缝隙。不是吗?你只要百分之百进入温泉,柔软就会比果戈理《套中人》中神幻的套子更严密地包围你。

温泉的柔软给人的欢喜比初春土地更湿润、更暖和。

柔软如此的温泉,在未荡入人类社会前,就像处女般纯洁;没有渗入人的因素的自然物,都是纯洁的。

其实,从温泉的形成已知其纯洁。温泉的形成有两说:一说温泉是由地壳内部的岩浆作用形成。在死火山一带,在地壳板块运动隆起的地表下,那些未冷却的岩浆会持续、大量地释放热能,使附近带孔隙的含水岩层受热而水温升高,或沸腾为蒸气。另一说则认为温泉是由地表水的渗透循环作用而成,即雨水从地表渗透成为地下水。地下水受地热加热而成为热水。地层深部的热水多含二氧化碳气体。升温的热水、蒸气受到头顶不透水岩层的阻挡,会形成高压,通过裂缝涌上地面就成了世俗意义的温泉。

我觉得可将温泉分为人文温泉和原生态温泉。

人文温泉也可叫人文自然态温泉,即是介入人类思想文化、行为特质的温泉;我以为人文温泉是温泉的沦落,是温泉已被异化;原生态温泉才是未被异化、未遭受人工污染的温泉,犹同躲在深闺人未识的女子。

倘是原生态温泉,一泓碧水(是碧水吧),就不但温温热热,荡荡漾漾,静静默默,孤孤寂寂,更是一切都那么的纯洁。月圆之夜,圆月在天有多高,月在温泉颤抖的倒影就有多深——水里和天上的两轮明月,深浅对称,洋溢温软浮动的纯净风情。

2

人类以科技、文化为名一“琢磨”温泉,温泉的原生态意味就随之消解了。可以说,人类对温泉的“重视”越深入,温泉被异化的程度就越彻底。

人类异化温泉与医疗保健、休闲相关。温泉作为天然地下热水资源,含钙、钠、镁、钾、锶等微量元素,据说能改变皮肤的酸碱值,软化皮肤角质。对其他一些疾病,温泉也有疗效。

在珠海海泉湾温泉,在海南兴隆金叶桃温泉,我都邂逅过土耳其温泉鱼。这是一种长不及5厘米的小鱼,生活在40摄氏度的温泉中。这种小鱼吞吃不了人,可你一入池中,它们就成群鱼贯围拢过来,一口口啄食你身上的皮屑。你感到有些痛,有点痒,然却惬意。人类已通过小鱼而异化温泉,这是对温泉的特殊消费。

异化温泉,人类更多的是打起弘扬文化的旗号。古兜温泉谷是一个立体式温泉度假村,半隐于广东阳江高低参差的山谷。来到古兜温泉谷,你会发现,尽管融入了欧美文化、日式文化,但仍主打唐文化:大门按“唐门”设计,大殿金碧辉煌,唐宫宽敞气派,传奇神秘的敦煌壁画、贵妃出浴塑像、太子池莲花汤,无不展现盛唐之风。在如此的氛围里,玉女洗濯,流眄顾盼,倒可见徐志摩笔下“水莲花的娇羞”。文士浴罢入户,可躺龙椅读书,可伏长案挥毫,可蜷入贵妃椅,闲赏庭前花开花落,仰观山间云卷云舒。不可否认,这是将自然元素、生活元素、中外历史文化元素整合在一处温泉矣,是非常现代的温泉了啊。只是如此一捣腾后,本色原始的原生态温泉,安在哉?

3

温泉无法“守身如玉”,全在于这尘世有人。

作为个案,我需要略略解剖御温泉被人文化的过程——

有这么一首关于珠海御温泉的小诗:

这一刻,

我什么都可以想,

什么也可以不想,

水温39度,

我在御温泉,春暖花开。

还能不是吗?仅仅御温泉之名就已透露人对温泉的异化。史书说七百多年前南宋末代皇帝赵昺及皇室和众文武大臣,仓皇逃难到了崖门江口(今珠海斗门一带),见景致秀美,便下旨设立行宫。恰好邻近有奇泉一泓,四季温热,热气扑面,似仙气弥漫,还能医治百病,被誉为“神水”。皇帝仓皇间入浴,龙体龙心顿觉舒畅许多,情绪也稍稍进入稳定……民间为铭记这段历史,遂将此温泉称为御泉,并将之开发。

我数次泡过御温泉,每一次,都感到这“神水”在不断异化。

御温泉的天然泉眼在何处你是无从知道的,因为温泉是从他处引过来的。作为“泡客”,你能知道这“他处”在何处吗?各个池子都有温泉水进出口,从那里流出的冒着热汽的水,你能说不是温泉吗?问题是御温泉大大小小的温泉池全是人为规范的池。酒香扑鼻是酒池,更多的是中药池,许多池子上有屋顶。池畔的木牌上书此池加了何中药、有何疗效、水温多高等等。池畔的许多木牌专门写“我听到了鲜花盛开的声音”。被如此人文化的温泉还能是原生态温泉吗?

有多少原生态温泉还要被异化呢?

异化温泉,自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

4

人类本来是大自然的儿子,是大自然家庭成员。人的生活须臾无法离开大自然。人的发展本该主动适应、顺应和符合大自然规律。人对大自然能不长葆敬畏之心吗?

然而,人类驾上技术的战车之后,便在总体上、本质上与大自然为敌了,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无论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是野蛮的、侵略的和不道德的。可以说,在今天,人类爱什么、关注什么,什么就会被异化,甚至遭殃。淡忘了自己身份的人类,还能不与大自然越来越疏离吗?

即便是友人之间突然揳入哪怕一层“窗户纸”,关系都会疏离。何况今天的大自然,已被强行揳入如此之多的“异物”甚至“污秽物”,人与自然,还能和谐吗?

面对如此污染的河山,疮痍的河山,面前是一个个“伟大”的同类,作为个体,作为对自然和人类之境有觉悟、有忧患的人,会陷入怎么样的忧患境地?女作家蒋子丹就说过这样的话:“我的真切体会是,当我们真心关注生态,就等于踏上了一条绝望的路。”

……

今夜,水温适度,夜莺在歌唱,你又进入温泉了。蒸气氤氲,水雾缭绕,你惬意地闭着眼睛,在体会“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况味。然而,拥抱你的温泉却再不是处女温泉了……

或许,在科学伦理尚未建立的今天,在人类没有认识到一草一木都是生命的今天,我们能如此对待温泉,如此异化这只有能量而没有生命的温泉已是太自然、太正常、太得体的“践行”了。

那久远的农业社会里荡漾牧歌的汪汪温泉,虽然寂寞,然却多么安全、多么幸运、何其尊严啊……

路在何方?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除非人类产生一种新的宗教——人类自我约束的宗教,有道德戒律的宗教,约束你不能做什么,人类才有救。

什么时候,才能建构起如此温暖的宗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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