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导向审计中风险环节权重的重构与修正研究——基于条件概率和贝叶斯定理
2014-02-18董丽虹
当代经济 2014年14期
○董丽虹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内审处 宁夏 银川 750001)
一、引言
国际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及其最新发展趋势表明,内部审计应采用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和方法,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能。风险导向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对象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全面把握被审计对象的风险状况,根据量化风险水平识别高风险领域,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和频率,以便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和协助管理风险,实现审计价值增值的独立、客观的签证和咨询活动。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就风险导向审计做了大量的研究,深入阐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涵义、特征,并结合当前我国内部审计的现状,提出了推进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应用的策略。
人民银行开展风险导向审计是与国际先进审计标准接轨的必然趋势,也是符合央行职能转变和业务发展需要的必然要求。《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转型2011—2013年规划》的制定积极推进了内审工作的转型与发展,各基层行运用“风险引导审计,审计关注风险”的内部审计理念,从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础与环境,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构建以及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路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然而,风险导向审计的关键环节是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过程中,风险因素权重的设定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验证权重设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审计实践对风险权重进行重构与修正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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