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颁布后上海高校保险人才培养改革探析*
2014-02-15华东理工大学崔惠贤
华东理工大学 崔惠贤
“新国十条”颁布后上海高校保险人才培养改革探析*
华东理工大学 崔惠贤
继“两个中心”战略和自贸区设立后,“新国十条”为上海保险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仅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看,上海已经超过了“新国十条”的要求,但是与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综观“新国十条”的各项新政,创新是实现新政目标的原动力,而创新的根本在于人才,因此,培养厚基础、强实践、适应“新国十条”时期保险业发展的高素质保险人才非常重要。
一、“新国十条”时期上海对保险人才的需求特点
上海保险业不仅受惠于“新国十条”的政策红利,更有“两个中心”和自贸区的区域政策优惠,因此区别于国内其他省市,上海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应该是进一步做“强”,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引领全国,并建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保险中心。2013年制定的自贸区试点方案中,涉及保险业的主要有四项: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可见,保险人才的需求不再是传统教育模式能够满足的了,应具备综合型、国际型、信息型、应用型等特征。
(一)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和扎实的金融理论基础
首先,保险是融合了经济学、法学和统计学等诸多学科的一门综合学科,合格的保险人才必须接受一般经济管理课程、法学课程(主要是民商法和海商法)、数理基础课程、财务会计课程的教育,奠定宽厚综合的知识结构。
其次,保险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银行、证券、信托等的融合非常紧密。“新国十条”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上海自贸区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的建设也将使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进一步融合。因此,高端保险人才还需要具备商业银行经营、证券投资、金融理财等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
第三,保险与非经济类学科的交叉学科日益重要。“新国十条”首次提出创新养老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继续推动责任保险和巨灾保险的发展,这与上海自贸区鼓励健康保险和航运保险创新的政策不谋而合。上海也一直在积极开展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因此,新型保险人才还应具有医疗健康、社会人口、船舶航运、气象灾害、法律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并能将某项专业知识与保险有机融合。
(二)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上海一直是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截至2012年年底,上海共有保险公司122家,其中外资保险公司33家,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比为13%。自贸区的设立意味着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已经明确的试点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等。随着改革的推进和配套政策的完善,外资保险中介机构、精算服务机构、风险管理机构、再保险机构等大量的外资保险机构会进驻自贸区,对精通外语、熟悉国际经济文化的人才需求将会大大增加。同时,自贸区航运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再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的跨境业务性质也决定了未来的保险人才不仅要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保险业务工作,而且要了解多种文化,熟悉国际经济惯例和保险行业惯例,具有全球意识,拥有在国际层面处理相关事务的知识和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信息专业知识和数据处理能力
“新国十条”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保险业将以更快的速度从一般的服务业向产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一方面,互联网的崛起和电脑的广泛普及改变着保险业的运作方式,电脑成为保险信息形成、处理、发布和传输的主要角色和交流渠道,网络成为联系保险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顾客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也将带来保险业的巨大变革,大数据技术不仅可以拓宽行业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还能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能力和反欺诈能力,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因此,保险公司及监管部门必须研究制定大数据战略,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和数据公司的合作,统筹规划大数据应用,而大数据的运用关键是需要专业的数据人才。所以,新型保险人才应具有完备的信息运用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能够胜任保险业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工作,以实现大数据背景下精算技术、统计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的进一步融合。
(四)具有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和业务操作能力
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层次性,相对于技术型、管理型高端人才而言,应用型、操作型、业务型人才的需求量更大。“新国十条”要求不断提升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发挥中介机构在风险定价、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以自贸区支持发展的航运保险为例,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航运险实力相差甚远,不仅需要产品研发、风险定价、战略管理方面的高端人才,也需要大量核保、理赔、检验、追偿等业务经营人才以及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等保险中介人才,他们除了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外,还需要在航运、保险、外贸等领域具有很强的业务操作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应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客户,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五)具备正确的道德伦理观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保险业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交易并不符合一般商品交易的严格等价原则,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投保人骗保骗赔和保险人惜赔拒赔等问题。如果保险从业人员缺乏正确的道德伦理观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很容易为一己私利损害其他相关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危害整个保险行业的声誉。“新国十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着重考虑从法律、监管层面进行约束,事实上保险经营文化的培养也很重要。西方国家保险业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的诚信文化,这种文化在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中也会逐渐渗入。我国保险教育在这方面的缺陷急需弥补。强化道德品行教育,从而培养更多具有诚信意识、自律精神和人文关怀的高素质保险人才。
二、上海高校保险教育与新型保险人才需求的矛盾
以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为代表的上海诸多高校都开设了保险专业,在保险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受制于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方式,尚不能满足“新国十条”时期以及自贸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保险人才的需求。
(一)上海高校保险教育的现状
根据2013《上海保险年鉴》及相关资料统计,2012年度上海共有9所高等院校开设了保险专业(见表)。
总体来看,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较早开设了保险专业,已经为保险行业输送了大量的人才。2000年以后,更多的在沪高校开设了保险专业,迎合了我国保险业迅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2012年度在校的保险专业学生总数为2160人;人才结构从大专到博士,涵盖全面。以2012年为例,大专生占比5.6%,本科生占比85.3%,硕士研究生占比8.5%,博士研究生占比0.6%;专业设置上除了一般意义上的保险专业外,还有一些高校专门开设了精算专业,满足了保险业对精算技术人才的需求;2012年师资总数为103人,其中讲师占比43.7%,副教授占比36.9%,教授占比19.4%。考虑到“新国十条”时期上海对保险人才的需求特点,现有的高校保险教育与实际需求还存在一些矛盾。
(二)人才需求结构与人才培养结构的矛盾
根据《上海市金融人才开发专项目录》(2013版),保险市场非常紧缺的人才包括风险管理和控制人才、保险精算人才、再保险业务人才和核保核赔人才等。另据西南财经大学的研究预测,到2015年,我国对高级保险管理人才的需求将超过5.8万名,保险精算人才需求将超过700名,保险核保人才需求将达到1.3万名。一方面,“新国十条”时期和自贸区建设对保险高端人才的需求主要是保险精算人才、风险管理和控制人才、保险产品研发人才等。从上海的情况看,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6所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2012年共招收184人,但有些学校是将保险专业包含在金融学专业中的,所以实际的硕士研究生数量更少;博士研究生只有三所高校培养,2012年共招收13人。硕、博士研究生合计占比不到10%,比例偏低,难以满足保险业对高端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再保险、核保核赔、航运保险、保险中介等领域需要大量的业务操作人才,而专科生只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一所高校培养,占比仅5.6%,虽然还有一些高职高专院校也在培养保险应用人才,但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目前,上海高校保险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在本科生层面,但是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够清晰,或者只是将保险作为金融学的一个附属学科,缺少明确的专业特色。
(三)复合型人才需求与知识结构单一的矛盾
保险业是一个涉及多个专业门类的交叉学科。20世纪末期以来,保险业与金融业的融合、互联网技术的渗入等促使保险人才的知识结构向多层面、复合型发展,尤其是本科阶段的教育更应该是一种专业基础教育。例如,美国的本科生无论主修什么专业,前两年都必须选修文学、数学、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不同专业的基础课程,通识教育的学分比重通常占总学分的20%~30%。上海各高校对人才培养方案也在进行改革,如华东理工大学在入学两年内按专业大类设置课程,涵盖了经济学、统计学、多元应用统计学、财政学、会计学、管理学、民商法、金融学等专业基础课程,保证了学生的“厚基础”教育。但是,在保险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多数高校没有开设与保险信息学相关的课程,航海物流、国际贸易、医疗健康、海商法、船舶工程等课程也较少涉及,限制了相关人才的培养。
表 2012年度上海高校保险专业设置、学生培养及师资情况
(四)国际型人才需求与传统培养模式的矛盾
上海很多高校都开设了保险类的双语课程,引入外教,提高学生专业外语的阅读写作能力和交流能力,但是在课程、教材、师资等方面依然停留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上。从课程设置来看,各高校存在高度雷同的现象,国际保险学、海上保险学、国际贸易保险甚至被视为相对冷僻的课程而很少开设,或者即使开设了,选修的学生人数也较少。从教材使用情况来看,多数高校以本土教材为主,部分引进了翻译后的外文教材,直接使用外文原版教材的很少。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本土教材难以反映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翻译后的教材使用效果普遍不理想,而原版教材因为版权、价格等因素引进比例较低。从师资来看,上海高校的保险专业教师以国内高校培养的硕、博士学位教师为主,知识结构普遍老化,有出国留学或访学经历的高学历、高职称的国际化专业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很难满足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需要。
(五)应用型人才需求与实践教育缺乏的矛盾
保险人才学历教育的主体部分是本科生教育,区别于大专生和高职高专学生侧重于业务操作技能的培养,本科生应该是具备宽厚理论基础和良好职业素质,同时紧密贴近保险经营机构和市场需求,能够适应风险管理、核保核赔、资金运用、市场营销等保险经营环节的应用型人才。上海高校的保险人才培养大多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课程设置中理论知识过多,实践课程占比较低。具体表现在:一是教师大多缺乏保险经营机构的实践经验,对市场了解较少,又很难深入保险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导致课堂教学拘泥于教材或现成的案例材料,与现实脱节较大;二是实验室投入少,一些高校甚至没有专门的保险实验室,或者只有象征性的挂牌而没有实质设施,软件配备严重不足,很多是为了应对教学主管部门的检查而购买的模拟实验软件或简单的教学软件,与保险经营机构实际使用的软件相差很大;三是校外实习基地严重不足,有的学校建立实习基地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或评估,缺乏实质性内容,保险机构也大多敷衍了事,实习效果较差,不能满足学生实习的需要;四是学历教育的后续职业教育薄弱,难以推动保险人才职业技能的进一步提升和职业道德的完善。
三、上海高校保险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路径
基于贯彻落实“新国十条”、上海自贸区及“两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面对保险人才供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上海高校的保险教育必须转变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保险高等教育的质量,培养出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复合型、国际型保险专业人才。
(一)转变保险教育理念,明确专业特色和市场定位
上海高校培养的保险人才已渐成规模,然而高素质保险人才储备严重不足,除了保险企业的招聘理念和用人思路需要转变外,高校保险教育也必须从外延式的数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国际的教育理念,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不仅要注重国内保险业自身发展的需求,而且要关注国际化大市场的人才需求;二是从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向知识传授与实务技能培养并重转变;三是从培养单一性专门性人才向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转变。
另外,保险业的人才结构主要包括营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每类又可以分为低、中、高级三个层次。除少数保险专业历史悠久的大学可以继续致力于高级管理型、战略型人才的培养外,其他高校应注重应用型、专业型人才的培养,摒弃以前一味追求的“高、精、尖”模式,根据自身的办学资源和条件,准确定位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并进行有特色的培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例,因其具有理工类学科尤其是化工学科的专业优势,可以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化工相关企业保险的风险管理、产品研发、核保核赔等方向,充分运用既有的教学资源,形成独有的专业特色。
(二)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式
在课程设置方面,各高校应调整原有的课程结构,优化课程体系。一是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设置课程,在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合理匹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实践课程比重。二是要注重借鉴国际化的课程体系,增加原版教材的使用和双语课程的设置,吸纳国际最新的保险理论知识和研究成果,并不断更新,使教学内容与国际接轨。三是迎合互联网新技术的来临,增加互联网金融、网络技术、保险信息学等新兴课程,培养学生在保险信息挖掘、分析、应用等方面的技能。四是进行课程整合,避免重复讲授。如“保险学(原理)”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课程内容存在重复现象,可将后两门课程变成纯粹的实务课程,讲授保险条款、保险产品、承保、核保、理赔等具体的实务性内容。五是注重相关学科课程的开设,如化工原理、船舶工程、航海物流、汽车保养与维修、保险医学等课程,扩大学生选课的范围,提升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此外,还应开设消费心理学、职业道德教育、商务礼仪等相关课程,培养学生的人文综合素质。
课堂教学始终是高校保险教育教学的基础,是实现基础理论传承的核心和有效手段。但是,在教学方式上,应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倡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开放式教学,采用情景模拟、案例教学、专题讨论、行动引导式教学方法,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影音等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形成有互动、有交流、有思考的双向学习模式,使学生的认知过程从接受知识的初级阶段向认识、反思、产生新知识的高级阶段推进,将育人目标从获得专业知识转向提高综合能力。
(三)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
保险专业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高素质保险人才既要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也要具备很强的实务操作技能。构建基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校内模拟实验教学系统,并联合行业资源为学生提供校外实习机会,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基础。一方面,高校应增加实验室硬件投入,建设独立的、数量足够的保险实验室,参照保险公司的岗位情况进行模拟设置,提高实验中心的仿真性;同时要加强实验室的软件建设,根据保险行业的发展变化,及时更新实验软件,使学生在校内就可以进行保险业务流程的模拟实训。另一方面,各高校应主动强化与保险业界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与更多的保险企业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将实习基地建成双向互利的载体,学生通过实习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业务能力,缩短未来工作的适应期,同时,高校也可为保险企业提供人才储备和职业培训。此外,教师可以到实习基地进行调研或挂职锻炼,积累丰富的现实案例和行业经验,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企业也可以参与教学计划的修定,由业内专家进入课堂讲学或座谈,增强保险教学的实践性。
(四)采取开放式办学,培养国际化保险人才
国际化视野与国际交流能力是“新国十条”时期上海对保险人才需求的重要能力标准,上海各高校必须创造条件,为保险专业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国际交流机会。首先,通过中外高校联合办学,开拓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上海已有许多高校采取了国内与国外授予双重学位的联合办学模式,使保险专业学生有机会到国外去接触和感受西方文化,但是针对保险专业的高校选择应该更具有针对性,交换学生的频次也需要增加。其次,引进或培养更多具有东西方文化教育背景的专业教师,提升师资的国际化水平。一是可以聘请国外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来上海长期授课、开展短期讲座或学术报告;二是引进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者国外保险行业从业经历的高素质教师;三是为本土教师提供出国交流和深造的机会,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国际化视野。最后,引进国际上认可程度较高的职业资格认证项目,包括精算师、理财师、管理人员资格认证、承保师资格认证等项目。上海高校可以借鉴国际保险从业资格认证的培训经验,引进国际培训课程和教材,利用远程教育培养国际化保险人才。同时,上海各高校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也可以自主研究开发适应国内保险市场特性、扎根中国保险业务实践的保险从业资格认证项目。
(五)强化高端人才培养和职业后续教育
上海高校培养的保险硕、博士学位学生比例偏低,且大多是偏向学术型、研究型的培养模式,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相对薄弱。从招生情况来看,一些高校存在招生数量少、实际招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调剂生居多等现象,更多高校没有招收保险专业硕士,这严重阻碍了保险高端人才的培养。因此,一方面应扩大现有研究生授权点的招生规模,批准符合相关要求的高校开展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另一方面在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上需要改进,以应用型高端保险人才培养为目标。此外,保险人才整体素质的提高,不仅需要补充高学历保险专业人才,更需要对现有员工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保险企业和高校应加强联系,合作办学,积极探讨合适的后续职业教育模式,使高校成为保险从业人员提升业务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的基地。
表3 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情况
三、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挑战
(一)长期投资收益的竞争
养老资金是长期投资资金,需要良好的资本市场支撑,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收益。参考国外的养老制度,美国401K计划取得成功离不开美国的政策土壤,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有成熟的资本市场。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正在逐步发展过程中。
2013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为696亿元,收益率达到6.29%。而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3年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成绩单来看,近6000亿元企业年金运作资产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仅为3.67%,整体投资收益近200亿元,较2012年的5.68%下滑了约2个百分点。
从历年投资收益看,社保基金平均投资收益远高于企业年金及保险业的投资收益。在养老保障逐步市场化的过程中,第二、第三支柱投资收益率的表现,直接影响着其发展前景。从长期来看,要体现养老资金作为长期资本的收益差别和竞争力,就需要不断发展的资本市场的支撑。
(二)与企业年金保险的协调发展
为了便于税务处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试点初期采用“个人投保、企业安排”的“个险团做”方式,不接受个人单独购买。从投保形式来看,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通过企业进行投保,缺少个人投保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从而影响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个人投保这一重要优势的发挥,很容易陷入与企业年金的同质化竞争,从而将个人税延保险置于与企业年金在投资收益方面短兵相接的境地。
(三)避免陷入“分红保险”的发展怪圈
寿险公司分红险的设计理念是与投保人利益共享,但在实际的发展中却陷入分红与保障选择的怪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作为保险的一部分,需要发挥保障优势,而不是仅仅作为养老资金的储蓄与增值。在养老保障方面,保值增值的渠道很多,大多以基金、账户方式积累,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投保人的长寿风险得不到保障。而作为保险公司,应该发挥自身在风险保障方面的专长,设计有别于其他养老保障方式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