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乌克兰文化法》立法宗旨与基本框架述略*

2014-02-13肖梅林孟莉霞夏秋菊

山东图书馆学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活动文化

肖梅林 孟莉霞 夏秋菊

(1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信息学系,上海200241;2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图书馆,上海 201620)

《乌克兰文化法》立法宗旨与基本框架述略*

肖梅林1孟莉霞2夏秋菊3

(1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信息学系,上海200241;2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图书馆,上海 201620)

2010年12月14日,乌克兰最高拉达通过了《乌克兰文化法》,并于2011年1月12日起正式生效。该法规范了乌克兰文化设施、文化经费、文化艺术从业人员、文化活动、社会力量参与和国际文化交流等基本内容的保障,从而在国家层面上明确了乌克兰文化发展路径,以期促进乌克兰文化繁荣发展。

乌克兰文化法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乌克兰

1 引言

自十七世纪中叶以来,乌克兰进入了持续300多年的领土破碎时期。长期复杂的历史环境,造成了乌克兰东西两地区的文化差异很大,以致当下乌克兰遭遇民族认同的艰难困境[1]。再加上乌克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作为苏联的一部分,文化和艺术活动都为政治服务,各文化机构运营直接由国家管理,导致乌克兰人民文化需求的满足取决于国家意志。这种不以人民需求为中心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剧了乌克兰民族、社会不满情绪的滋长。因此,如何推动文化认同与繁荣发展,已经成为乌克兰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2]。

2005年伊始,乌克兰最高拉达(即议会)开始了关于文化法的立法讨论。经过多年的不断磋商、发展与完善,2010年12月14日,乌……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活动文化
文化与人
“六小”活动
“活动随手拍”
年味里的“虎文化”
“国潮热”下的文化自信
行动不便者,也要多活动
牛年到,节日活动可以这么“牛”
“拍手歌”活动
谁远谁近?
三八节,省妇联推出十大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