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死,生命最后的抉择
2014-02-13萍侠
情感读本·意志篇 2014年1期
萍侠
正如著名作家史铁生所言,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但随着医疗手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生命支持系统投入使用,“活着还是死去”成了一个全新的命题。据卫生部统计,一个人一生中在健康方面的投入,60%~80%都花在了临死前一个月的治疗上。那么,在生命的尽头,我们究竟应该选择在过度治疗下“苟且地生”,还是选择更安适地死?其实,死亡权与生命权都是人的基本权利,或许,只要忠于了自己身体和内心的需求,弥留之际的求生和求死都值得尊重。
死生无法统一的“必修课”
2011年3月,时年58岁的王明达被查出肺癌,当儿子王光亮带着父亲的胸透片子找到主治医生时,主治医生很直接地说:“癌症晚期了,已经发生了骨转移和脑转移,治疗的意义不大。如果条件许可,你们也可以表表孝心,住院化疗。”
其实不用主治医生明说,王光亮早已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竭心尽力挽救父亲。为了他能过上好日子,文化不高的父亲在市机械厂勤扒苦做几十年,终于熬到了他结婚生子生活稳定。三年前,为了解除他的后顾之忧,父亲退休后又学着煮菜、烧饭、帮他带孩子。所以,无论从为人子的孝道来说,还是从顾忌亲朋好友的口舌来看,他都必须尽力而为。
于是,王光亮拿出了所有的积蓄,租房到医院附近陪伴父亲。有人设身处地为他着想,极力劝阻他放弃无谓的化疗,换用保守疗法,让父亲顺其自然地尊严死,但王光亮果断拒绝,并这样解读自己的决定:“一个人连生命都快没有了,尊严、自由、快乐这些矫情的字眼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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