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的德育主体地位研究
2014-02-12李敏张军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李敏,张军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高校教师的德育主体地位研究
李敏,张军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高校德育的主体,不仅包括教师,也包括学生。就教师主体而言,其外延应该有所扩展,高校所有教师皆有育人之责;其内涵应当有所厘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不是权威与顺从的关系,而是守望者与成长者的关系。对外延和内涵的重新理解,要求教师将自身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有机统一,并赋予这些素质以新的内容。
高职教师;德育主体
在高校德育系统中,关于德育的主体,有教师主体、学生主体和教师学生双主体等争论。从德育过程中教育者的主动施为和受教育者自我品德的主动构建来看,作为德育活动中人的要素,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师和学生都是德育的主体。
教师是德育系统中的教育者主体,在对德育的教育者主体进行研究时,首先需要回答三个问题:德育教育者包括哪些人?德育教育者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为了实现其角色功能,德育教育者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1 德育教育者的外延定位:全员育人
在高校,承担育人职责的人有哪些?实践中,不少人认为德育是思政课程教师和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者的职责。前者重在道德理论的传授,后者重在管理和指导学生的道德实践。这种观点对德育过程、专业课教师以及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职责的认识都存在偏颇。
在这种观点看来,专业课教师仅仅承担着专业知识和技能传授的任务,这割裂了德育过程和其他教育过程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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