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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刑事侦查课中的传统及创新使用方法

2014-02-12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案情案件案例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侦查系,天津 300382)

刑事侦查课是公安院校普遍开设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也是最早使用案例教学法的课程之一。使用案例法教学,可以使学员验证和运用刑事侦查的原理和方法,以此达到学员深刻领会、掌握和运用这些知识的目的。在刑事侦查课的教学实践中,在运用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的同时,一些教师勇于探索和创新,对传统的案例教学法进行了改革,创新出几种新的案例教学方法,有效提高了案例教学的质量。

一、案例教学法含义及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案例教学法,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langclell)首创的,是围绕一定培训目的将实际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员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育模式和方法。

如今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以其开放互动、生动活泼、真实客观的优势已经在军事学、教育学、法学和管理学等领域被普遍应用,并且其内容和经验日趋丰富和完善,不仅遍及美国,而且成为一种风靡全球的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

(二)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传统教学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重点是知识的传授,知识的流动是从教师到学员的单向流动方式。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教师为中心,学员则处于从属地位,学员按照教师的选择与要求被动的学习,不利于激发学员学习的主动性。案例教学法,以案例为背景,通过知识的综合运用与实际问题的分析与解决为核心,以课堂讨论和辩论为主要手段,知识在教师与学员间双向流动。教师虽然是教学的发起人与组织者,但同时也是聆听者,使教学由教师的“单核心”,向教师与学员的“双核心”转变。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激发和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培养与提高学员的概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原则

(一)分层分类、循序渐进原则

由于学员的年龄层次、知识水平、能力结构参差不齐,因此,在开展案例教学时,不能千篇一律、笼而统之,而应当体现差异性,富有针对性,由浅入深,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梯次提升。

(二)实战、实用、实效原则

刑事侦查案例教学,要以服务侦查实战为导向,富于实用为目的,力求实效为标准,设计、运用案例要突出公安工作打击防控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实践性专业性质特征,并能将案例教学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三)坚持教师主导作用和学习者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员的角色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教师由单向传播者变为课堂的组织引导者,学习者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变为课堂的主动参与者,其主体作用大大增强。要将教师主导作用和学员的主体作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突出学员对主体作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精心设计案例,组织教学过程,创造教学气氛,适时引导。学员的主要作用主要体现为:认真分析、思考案例,开展交流讨论,参与解决实际问题。

(四)鼓励参与、交流互动原则

高度的参与性和较强的互动性是案例教学的两大特征。没有学员热情参与,案例教学仍不免变成传统的“一言堂”;没有双向或多方的交流互动,案例教育则易变成“不言堂”。只有学习者积极参与、良性互动,才能确保案例教学取得成功。这就必须由教师采取一定的措施方法,如案例教学开始前的说明、动员、案例教学过程中的启发、引导,案例教学结束后的点评、考核等,使案例教学教师的预先设计的轨道上进行,并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三、案例教学法在刑事侦查课中的传统使用方法

(一)列举案例法

列举案例法是教师在授课时,为了解释某一侦查制度、某一侦查措施或某一侦查手段而列举一个或一组案例进行示例性解说的教学方法。其目的在于揭示现象、说明问题。列举的案例既可以是发生的真人真事,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后的案例;既可以整个案件全部呈现,也可以只讲与本次课内容相关的部分关键性内容;既可以是十分严肃的案例,也可以是轻松自由的生活小事,可以根据讲课的具体内容由教师自主灵活的掌握和使用。列举案例法使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紧密结合,增强了刑事侦查课堂教学的生动性和吸引力。

(二)讲评案例法

讲评案例法是教师通过事先布置难度大、综合性强、具有侦查实战典型意义的案例,所选案例一般要讲明具体案情及其他背景资料,让学员运用侦查知识对案情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得出表明自己独立观点的书面分析结论。书面分析结论可在教师与学员或者学员与学员之间相互交流评论。最后教师运用侦查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得出带有指导性作用的分析结论,并对学员的案例分析情况进行讲评总结。讲评案例法在于培养学员独立思考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讨论案例法

讨论案例法是讨论教学法在刑事侦查教学中的运用,是对某些重要知识点在课程讲授后,为了加强学习印象,巩固学习效果,检验学习水平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这一方法要求教师必须事先准备好有一定针对性和难度的,有不同意见和结论的案例。运用讨论案例法,教师事先需要布置学员课前复习相关知识,给学员提供详细的案例资料,要求学员运用所学的侦查理论知识,回答案例中设定的实际问题,并让学员准备书面发言提纲。上课时,教师将学员分成若干个小组分别进行讨论,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再由每一小组的代表陈述各自的观点,供全体学员共同讨论分析,相互提问回答,最后教师还要对学生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进行评析,给出标准答案并说明理由。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运用讨论案例法的关键和目的。

(四)模拟案例法

模拟案例法是实践教学法在刑事侦查教学中的具体运用,是借助模拟侦查实验场所进行现场勘查、搜查、缉捕、跟踪守候等侦查实践教学。模拟案例法是教师组织学员在模拟现场环境中设定具体的案情,进行案件侦查某一环节的模拟演练。模拟案例法以学员为主体,为学员提供综合实战环境,引导学员自主深入案例情境,体验案例角色,在参与、分析、讨论和行动中积极感悟,进而检验并强化学员的实践动手能力。模拟案例法的评价指标包括个人和小组两大组成部分,根据学员个人和小组的实际操作完成情况给出综合评判。模拟案例法使课堂知识从抽象走向具体,一方面提高了学员的创新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学员的参与积极性,大大提高学员自主学习的兴趣。

四、案例教学法在刑事侦查课中的创新使用方法

(一)刑侦案例实战模拟多维教学法

中国刑警学院刑事案件侦查教研室通过多年的教学积累与积淀,结合教学与实战的需要,在刑事侦查课的教学中运用了“刑侦案例实战模拟多维教学法”,在教学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刑侦案例实战模拟多维教学法”是刑事侦查课中具体使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这种教学法要求学生按照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过程,以真实的刑侦案例为背景,以多媒体教学设备为平台,通过再现案件情景,逐步完成受理案件、现场勘查、案情分析、开展侦查、突破僵局、侦查终结等模拟侦查、案例研判、总结提高等任务,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达到锻炼学生的侦查思维,提高综合职业素质的目的。该方法具有以下几个功能:

1.案件真实情景再现功能

在教学实践中,通过图片或音像资料如实展示案件现场情况及侦破过程,最大限度的保证案件的原始性、真实性,让学生耳濡目染真实的案件情景。这种情景再现法主要是通过视觉、听觉让学生感受身临其境的体会。

2.侦查思维训练功能

在案例多维教学法中,结合案件情节,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探索犯罪规律,研究破案方法,力争培养既能根据一般规律进行侦查思维,又能敢于创新,不受传统侦查思维束缚的开拓型人才。

3.模拟侦查功能

案例多维教学法采取的模拟侦查侧重的是案情分析讨论、侦查措施的运用、犯罪嫌疑人的刻画、侦查计划的制定等活动,旨在训练学员的分析判断、归纳推理的逻辑思维能力。这种模拟侦查模式通过多媒体设备展示案件现场真实情景,经济便捷,省时、省力,可将数月实战侦破过程凝练成几个小时的模拟侦查过程,不仅向学生输送了大量的信息,而且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实现良好的教学互动。

4.互动交流功能

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主体展开,教师在教学中起引导和指导作用,学生不仅要在本组内进行互动交流,而且要将汇报讨论结果与其他组进行交流学习;教师要点评,要表达自己的见解,进行高质量的师生交流。

5.示范拓展功能

每一起刑侦案例,无论是成功的案例,还是失败的教训,都有很多值得总结、学习、借鉴之处。因此,从正反得失多维度总结案件侦破的经验教训,对于学习推广有益的经验,避免重犯同一个错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制定侦查计划案例教学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在多年的刑事侦查课教学的基础上,根据公安实战部门对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逐步探索了一种“制定侦查计划案例教学法”,也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制定侦查计划案例教学法”是教师通过多媒体公布案件情况、现场勘查和现场调查结果,学员对案件情况进行独立思考之后,学员以组为单位,在组长主持下召开模拟案情分析会,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在分析、判断案情的基础上,对整个侦查破案工作作出的全盘规划和具体部署,最后形成统一的侦查计划,完成“侦查计划”书。“制定侦查计划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场景真实性

在制定侦查计划的案例教学法中,学生要分组召开案情分析会,确定案件性质、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之后分工布置,制定侦查计划,并就侦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判断,真实再现了侦查工作的现实场景,无论是课堂气氛,参与学员的角度定位,还是最后的工作模式,都最大限度的与侦查实践相似。

2.学员的充分自主性

普通的案例教学法,强调学员的主体性和教师的主导性,尤其强调教师在整个案例教学中的主导地位。但是,制定侦查计划案例教学法教师仅负责案例的挑选和公布,之后一系列的案情分析会、侦查计划制定,全部交由学员自己组织、管理,学员有了很大的自主性。学员在整个组织参与中,表现出极大的参与能力和自我组织能力。

3.过程连续性

制定侦查计划案例教学法,从接报案件、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案情分析会,一直到制定侦查计划,包括完整的刑事案件侦查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把侦查过程割裂开来的不足,让学生多参与了案件的每个侦查阶段,真实的感受到侦查实践的全过程。

4.内容综合性

制定侦查计划式案例教学法,既涉及到案情分析,又涉及到各类侦查措施,因此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得到全面的展示和考察,同时还锻炼和培养了学员的组织、应变、团队合作及口头表达等多种能力。可以说,这种案例教学组织方式比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的内容更为综合实用,学员的收益更大。

参考文献:

[1]李永涛.刑侦案例实战模拟多维教学法研究[J].公安教育,2009,(10).

[2]马忠红,井晓龙.侦查案例教学法新探[J].公安教育,2009,(06).

[3]陈美荣.浅谈警察案例教育[J].警察职业化教育训练,2010,(12).

[4]吴秋玫.侦查案例教学的课程设计[J].江西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01).

[5]王朝晖.论教师在刑侦案例教学中的主导作用[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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