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师专业标准的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
2014-02-12李妙兰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 2014年2期
李妙兰
随着教师专业化的世界潮流,同时为满足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12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以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为理念,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分十四个领域和六十二项基本要求强调了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标准》为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更新理念、调整课程结构、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构建科学的幼儿园职前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
一、幼儿为本:幼儿教师职前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
“幼儿为本”就是以幼儿的发展需要为本,这既是教育工作的起点,也是教育工作的追求。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必须注重培养学习者对幼儿发展特点的把握,强化他们对幼儿发展需要独特性的理解和敏感性,把以幼儿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整个职前培养过程中,使学生自觉树立尊重幼儿独立性、 主动性、特殊性的理念。
(一)幼儿教师职前教育应关注3~6岁幼儿发展的特点,帮助师范生树立正确的幼儿观
一是情感发展特点。这一阶段,幼儿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幼儿从家庭走向幼儿园,开始了集体的校园生活。在情感发展方面,幼儿在家庭里由血缘关系产生的对父母的依恋感、归属感是生物性的社会情感,幼儿园教育应通过建立亲密的师幼关系把这种生物性的社会情感扩展提升为更高级的社会精神性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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