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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无错”论

2014-02-11常宏才

中外文摘 2013年24期

常宏才

近读一本著名杂志上的一篇妙文,为其哲理性和寓教性所折服:妻子投入他人怀抱,是自己无能,是亨先未能发现她的品格,更是自己在各个方面都逊人一等;为朋友所骗所害,是自己眼瞎心瞎,更是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样是他人无错——这些令人沮丧的事端是该文主要梗概。

我试着推而论之:买来了假酒或假药,是自己的识贷能力不强,是色盲,错归于己;事业凋零,是自己经营不善;换了几个单位都得不到赏识,是自己适应能力缺乏或是个性独特所致……

我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名牌大学毕业生,工人家庭出身,非常符合当时的政治条件,事实证明我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也并非逊色,只因不懂得“祸从口出”的道理,常常轻率地发表一些评论,引火烧身之后便成为各种政治运动的批斗对象。再之后是两次下放劳动改造,虽未打成右派,但几十年来始终处于另册,不仅30多年不调工资且长期遭人另眼看待。拨乱反正后我恢复了原有的技术职称直至又考取了高级工程师,但又因年龄所限职务竟也得不到提升,退休时仍是个小小科员。

这些沮丧经历的形成,当然是不怨天不怨地全赖自己口无遮拦,更赖自己天真幼稚,不理解当时局势。相比之下,一些条件不如我的同学,飞黄腾达者不在少数。再放眼左邻右舍,同是风华正茂且条件所差无几。可十几年之后竟是穷富各异,故此少埋怨他人多检查己之不足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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