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区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4-02-11张秀兰
图书馆学刊 2014年3期
张秀兰 马 科
(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并就实现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四项任务及一系列具体要求,任务之一是“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1],文化部也于2013年1月21日发布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党的政策是一贯的。
自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以来,辽宁地区就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也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问题与不足,尤其是在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方面,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差距,我们需要总结经验,反思问题,寻找对策,改进做法。
1 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我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主要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站等,其中图书馆特别是以提供全民普遍的知识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图书馆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基本文化需求、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1 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主要承载者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现阶段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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