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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违法犯罪防控面临的困境及破解路径

2014-02-11林少菊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犯罪校园大学生

林少菊,华 婷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410008)

一、关于高校违法犯罪的界定

《刑法》第13条对犯罪的定义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高校违法犯罪认定为与高等学校有关的犯罪。根据传统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分析,高校违法犯罪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之一,即犯罪客体为高校管辖范围内的人和物,或者犯罪主体为高校管辖范围内的人和组织。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将“高校违法犯罪”界定为高校工作人员(包括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犯罪、学生的犯罪和与学校有关的校外人员的犯罪。

高校工作人员的犯罪主要是职务犯罪,包括管理人员的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相关行为,以及教师体罚造成伤害、非法拘禁等行为。学生的犯罪其犯罪主体主要是在校大学生,主要特征是年龄小、文化层次相对较高、犯罪对象多与校园有关等。与学校有关的校外人员的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对学校师生、财物以及环境秩序的侵害所造成的犯罪,特征在于其犯罪客体是高校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财物和环境秩序等。

高校违法犯罪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学生的犯罪和其他犯罪主体对学校师生、财物的侵害上,对高校工作人员犯罪的研究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实际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行政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成为治理重点,高校行政管理也不例外。另外,随着互联网在社会生活中的进一步广泛应用,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升,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大幅提升,曝光的教师违法行为也屡见不鲜。我们研究高校违法犯罪就无法回避高校工作人员犯罪领域。

综上所述,本文将高校违法犯罪研究对象界定为三个方面,即高校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犯罪、高校学生犯罪、与学校有关的其他人员犯罪。三个方面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本文试图从三位一体的整体层面对其存在现状和应对措施进行分析研究,为有效控制和管理校园违法犯罪现象提供系统的理论支持。

二、高校违法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一)高校工作人员犯罪日益突出

高校曾被认为是社会的一片净土,但近年来高校领导和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新闻屡见不鲜,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当前高校职务犯罪呈现以下趋势。

1.数量逐年提升

据统计,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武汉市检察机关查办武汉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1件,涉案46人。其中2003年立案5件,2004年立案16件,2005年1月至10月立案20件[1]。2004年至2006年间,海淀法院受理涉及高校教职工职务犯罪共计20件28人。其中,2004年1件1人,2005年4件6人,2006年15件21人,案件平均增长率为287.5%[2]。据《环球人物》杂志新媒体编辑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至少有34名高校领导或正在接受调查,或已被移交司法机关[3]。从诸多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

2.犯罪主体日趋群体化

从众多曝光的高校违法犯罪案件来看,犯罪实施主体由个体职务犯罪向群体性职务犯罪甚至集团职务犯罪推进的趋势明显。实施犯罪时,常常不仅是领导还包括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相互串通形成利益的同盟进行作案。以原陕西经贸学院的经济犯罪案件为例,此案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涉案人员达33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2人,是陕西省高校涉案人员最多的经济窝案。四川某高校2004年的“教材腐败系列案”也是这样。小小的教材科,上自科长,下到普通职工,几乎被“一网打尽”,前任科长落马,继任科长又倒下[4]。

3.涉案人员文凭高、职级高、反侦查能力高

众多曝光的高校违法犯罪案件集中在基建、招生、采购、财务等环节,涉案人员多为案件高发领域的主管领导。他们实权在手,常常因上级疏于监督,下级不敢监督,权力监督制约不力而放松了自我约束。同时,他们文化程度高,社会阅历较丰富,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作案手段隐秘,自我保护能力和反侦查能力强,办案机关侦查难度加大。如南京某高校原院长、副院长、会计合伙贪污案,就是通过私设所谓的“院长基金”,把办补习班收入的30万元公款纳入“小金库”,以发“奖金”等名义私分了其中的20万元。

(二)大学生犯罪数量不断增长且恶性案件突出

大学生一直被誉为祖国的栋梁、天之骄子,然而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问题日趋严重,许多曾经被认为是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因触犯法律而成为阶下囚甚至死刑犯。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的数量占高等学校学生总数的1.26%[5]。以南京浦口区大学生犯罪案件为例,犯罪案件从1997年起一直呈上升状态,其中2001年较2000年约上升了300%,2002年较2001年又约上升了120%[6]。马加爵、药家鑫等恶性犯罪案件更是引起了全社会对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高度关注,使之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当前,大学生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日趋多样化

人们普遍认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体都是那些学习成绩差、调皮捣蛋不听话、性格暴躁冲动、学校档次低环境差的学生群体。但从现有的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来看,沦为犯罪主体的大学生类型涵盖面非常广:有成绩差的,也有成绩优异的;有家庭贫困的,也有家境富裕的;有民办职院的,也有重点名牌大学的;有大专、本科学历的,也有硕士、博士学历的。在2001年大学生犯罪案件抽样调查28件34人中,就有硕士研究生2件2人。从性别上来看,女大学生犯罪也在不断增加。上海市2002年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表明,在2002年67名犯罪大学生中,女大学生有11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2001年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仅1件,2002年2件2人,2003年前9个月就有5件5人,其增长速度要大大超过男生同期增长速度[7]。

2.犯罪种类日趋多元化

长期以来,大学生犯罪的种类比较单一,主要是侵害财产罪和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据上海检察机关统计,2000年至2002年共三年间,由公安机关提请、经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大学生共有48人,侵害财产型违法犯罪占到了75%[8]。但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所涉及的罪名不断增加,几乎涵盖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种类。据某监狱对大学生在押犯的罪名统计,侵犯财产罪的比例为56.3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比例为27.33%,盗窃罪占25.81%,抢劫罪占23.95%,诈骗罪占3.96%,故意伤害罪占8.06%,故意杀人罪占4.79%,强奸罪占3.9%[9]。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犯罪种类如贩毒、走私、组织介绍卖淫罪等出现,并且有增长的趋势,如2011年福州查获的走私毒品案件中,有多起女大学生沦为外籍毒贩走私毒品工具的案例[10]。

3.犯罪形式日趋智能化

大学生对科学技术有较强的接受能力,因而其违法犯罪的方法、技术呈现出较明显的智能化特点。尤其在当前网络信息社会,互联网在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犯罪渠道。一些大学生利用自身的计算机专业知识,使用盗号木马、虚假邮件等非法手段盗取他人的银行账号、证券账号、密码信息等,以达到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据广东省统计,2004年至2006年,广东网络侵财违法犯罪人员中大学生比例分别是40%、49%、和54%,呈逐年上升趋势[11]。

除此之外,由于大学的日益开放和当前大学生心理状况普遍比较敏感脆弱等,大学生违法犯罪有着团体化、社会化等发展趋势。而各大高校为了自身名誉和利益,对发现的一些情节较轻的案件往往采取了内部处理的方式,有意控制范围减少影响,因此导致还有许多被掩盖不易察觉的现象和问题,这也值得我们进一步去发现和分析。

(三)校外人员犯罪日趋复杂

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推进,高校与外界社会的联系不断加深,高校不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纯粹“净土”。许多高校由原来的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校园人员从原来的成分单一向社会各界人群混杂发展。如地处长沙的湖南师范大学和湖南大学均没有校园围墙,也没有明确的校园界限范围,与当地社会环境完全融合。在此背景下,外来人员进入高校实施违法犯罪的通道更加顺畅,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当前与学校有关的其他人员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多为文化素质偏低、流动性大的外来务工人员

近年来,高校社会化发展不断推进,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大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涌入校园。这部分人员大多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尤其是流动性大,没有固定单位和住所,难以管理。他们有的以打工做掩护,盗窃学校公私财物,也有的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重扰乱了校园治安秩序。2011年,长沙河西某高校电子阅览室100多台电脑机箱里价值30多万元的电脑芯片和配件一夜被盗,涉案人员为长沙某电脑城打工人员。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

2.犯罪对象多为防范能力和意识较低的学生

当代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由于从小都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呵护下长大,活动范围大多限于单纯的校园内,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缺少认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就相对比较弱,如:缺乏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的经验,易于发生财物被盗;缺乏辨别真伪的经验,容易受校外兼职、网络传销等诈骗手段欺骗;缺乏维权意识,在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后,常常怀着“自认倒霉”的心理,不及时报案处理。还有些学生心理脆弱,缺乏突发情况应急能力,在遇到犯罪实施行为时,因为不知所措而不能阻止犯罪,甚至顺从犯罪行为,这也导致近年来有多起女大学生在宿舍内被凌辱、残害的案件发生。

3.犯罪方式呈团体化发展,暴力恶性案件不断增加

校外人员在校园内实施暴力并不是近几年来才出现的,但近年来校园暴力不断升级的趋势日益明显。许多校园暴力事件已经超出单纯的打架斗殴的可控范围,在个别地方甚至正在演变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制造的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如有媒体曝光赌博集团已有渗入大学校园的趋势。另外,许多社会犯罪人员心智较弱、自制力差,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常常难以抑制冲动,一些案件常常由犯罪动机简单的普通案件演变成手段凶残的恶性案件。

三、高校违法犯罪防控面临的困境

(一)纪检监督缺位化

高校工作人员的犯罪主要集中在职务犯罪上,防范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便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严格监督。然而,我国高校虽然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但与其他单位、部门相同,纪检监察部门都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展开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会受到教育部门的指导,就行政级别而言,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相当于高校的二级学院。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同级党委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各项工作具有指挥权和决定权。高校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人事调整、经费分配等方面对同级党委的依附性必然存在[12]。同时,由于高校纪检人员大都来源于普通教职工,与监察对象都是同事或好友,难免不受“人情观念”影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是面对上级领导的“招呼”和“关照”,往往不敢坚持原则,造成监督工作的缺位。

(二)思想教育滞后化

思想教育包括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重应试教育而轻思想教育是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唯分数论、唯升学率的教育思想指导下,学生的道德素养、法制观念和心理健康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进入大学后,大学生们从封闭的中学校园空间进入广阔自由的高校环境,开始大量接触网络和社会外界,非常容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大学里采取的辅导员管理制,在思想疏导和精神引导上难以细致地照顾到每一个人,开办的各种法制教育课、心理健康课也常是以大班为主,产生的效果非常有限。在国内目前这样一种教育环境下,一般学生从小到大都难以有机会接触系统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很多人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这就为他们产生违法犯罪行为留下了隐患。

(三)保卫工作边缘化

高校违法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对高校保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内部治安环境日益复杂、外部势力渗透更加严峻、和谐校园目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日益边缘化的现状显得更为突出。

首先,组织领导力度不够。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专门设置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机构,目前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接受公安、教育、安全等部门多头管理,运转不畅。同时部分高校保卫机构设置不合理,把保卫机构作为后勤等中层部门的下属机构来设置,大大降低了保卫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与高校安保力量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

其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高校是知识精英和先进科技的聚集地,而高校安保人员却很少接受过正规专业培训,尤其在高科技掌握和专业安保刑侦知识学习上离高校要求有较大差距。据一项针对77所高校的调查数据,在1139名从事安保工作的职工中,有高级技术职称的30人,占2.6%,有中级职称的119人,占10.4%,有初级职称的100人,占8.8%,无技术职称的890人,占78%[13]。有的安保人员文化程度低、情商缺乏,在处置事情过程中简单粗暴,容易引起师生和社会人员的反感,甚至导致违法犯罪事件的严重性加剧。

(四)治安环境复杂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高校呈现了规模扩大、人员增多的整体趋势。首先是高校合并潮,两个甚至多个专业型学校组建成学科门类齐全、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学。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并后的大学办学条件和综合实力明显加强,同时也带来了学校规模的日益庞大、学校人员的迅速增加。其次是高校扩招潮,国家对招生自主权的开放,导致了高校录取比例不断提高,学员人数大幅增加。原来一些素质较低、文化水平不高的学生也得以进入高校,增加了人员的复杂性。

在高校不断扩张的进程中,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也一直在推进。通过改革,高校的后勤部门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自身服务的专业化、集约化,为高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环境。但同时,这一改革也使众多社会服务工作人员进入校园,造成了高校人员管理的日益复杂化。

此外,高校校园周边环境日益复杂也是导致高校治安不稳定的一大原因。高校不同于中学和小学,很少会采取封闭式管理,学校常常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因此高校人群对商家也意味着巨大的商机。众多数量的小摊小贩、网吧、酒吧、饭店的聚集成为校园的独特风景,其中也蕴藏了许多不稳定因素,给校园治安管理带来了更大难题。

(五)社会矛盾转移化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思潮层出不穷,针对中国发展现状发出了不同的声音。由于高校学生思想活跃但理想信念还不稳定,同时他们涉世未深,求新心理很强,高校很容易成为社会思潮的扩散地,学生们容易受到种种社会思想的影响,造成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动摇和扭曲,埋下不稳定因素。

此外,当前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日益凸显,一些丧失理智的极端分子仇视政府,报复社会,为尽可能地扩大社会影响,常常选择人口集中的学校作为发泄地,因此高校也容易成为社会冲突的爆发地。如国外多次出现恐怖分子劫持或枪杀高校师生案件,举世震惊。国内近年来报复社会性案件也呈上升趋势,高校一再成为罪犯选择的行凶地点。

四、高校违法犯罪问题的破解路径

(一)完善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监督和管理制度体系,是预防高校违法犯罪的第一道保险,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首先,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高校应针对高校工作人员犯罪特点,正确处理和摆正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有效防止“一言堂”,合理制约权力运行。其次,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高校应设置独立的机构,配齐配强审计人员,重点加强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的审计,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再次,进一步完善纪检监督制度。高校应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特点与规律,制定治理的措施和对策。当前,我国对纪检监察制度正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管理垂直化和职能独立化将进一步增强高校纪检监督部门的震慑力,充分发挥其对于高校违法犯罪的预防作用。此外,要继续加强各项校园安全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涉及高校学生生活、学习、娱乐以及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行政管理、后勤管理、教学管理各司其责、环环相扣的完善系统。

(二)强化队伍建设

首先,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部门队伍建设。高校应挑选社会经验丰富、法律财务知识完备、思想道德过硬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部门,对纪检干部进行专业知识和思想道德的培训,使其能够从事艰巨的反腐工作。

其次,进一步加强高校安保队伍建设。保卫工作涉及公安学、法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多学科专业知识,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尤其在调解各种矛盾纠纷、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时,需要更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因此,提升自身素质、掌握现代化技术是对高校保卫人员的基本要求。高校要重视安保队伍建设和安保部门设置,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引进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实现高校安全保卫队伍结构的合理化、专业化、现代化。

(三)加强思想教育

首先,加强高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高校应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进一步增强高校干部职工的社会正义感和荣誉感,实现工作作风的具体转变。注重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到监狱、看守所和相关纪检部门实地开展实践教育,使干部职工切身感受违法犯罪的代价,树立自我警示、自我约束的心理围墙。

其次,加强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导。高校应在校园内全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整体校园氛围,引导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学生能正确处理好个人思想与现实的关系,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经受住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重点关注高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将其纳入学校常规教育体系,通过辅导员指导、心理学教师引导、学生互助疏导等方式,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帮助心理异常的学生缓解压力,重建心理健康。

再次,加强校园内社会人员的法制教育。加强对在校社会人员的法制教育是减少校外人员违法行为、维护校园稳定与安全的有效途径。要针对校内外来流动人员群体的特点,开展与他们日常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外来群体的法律素质和文明意识。

(四)健全预警机制

安全预警机制是一种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方案。建立健全高校安全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突发事件因素,降低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和意外性,同时也可以有效保障有关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首先,实现预警工作常态化。高校应通过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共建工作;制定专项预警工作方案,把安全漏洞检测、违法犯罪苗头打压融入日常工作当中,与行政管理、科研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其次,确保预警工作渠道畅通。高校应充分发挥高校师生和团体组织的信息收集作用,信息传递向网络化发展,形成上下联通、内外畅通的沟通机制。最后,强化预警工作技术支持。高校应利用先进设备和网络技术,建立综合性的安全防范网络,如视频监控全覆盖、信息查询与公安网络联网、设立医疗救助直通车等等。总之,要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预案,实现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形成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五)创新管理手段

校园违法犯罪情况日益复杂,影响安全的因素随着社会发展也在不断变化。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具有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的勇气和智慧,才能不断适应校园安全工作需要。

首先,积极探索校园警察制度。美国校园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加强学校和相关政府和部门的合作,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14]在此基础上,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校园警察制度。以美国为例,学校以内部机构形式设立校园警察机构,向地方警察局申请备案组建校园警察队伍。校警执法范围不仅限于执行联邦、州、市、县的成文法,还包括执行各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15]。当前,校园警察制度确立和校园安全立法是现代许多国家法治发展的一个趋势,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和社会发展现状,借鉴他国经验建立适当的校园警察制度,对于预防和处置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其次,努力构建多方联动机制。高校周边环境和内部环境的治理离不开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卫生部门、交通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共建,理顺工作对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某些地区高校较为集中的特点,可以打造以“大学城”为范围的立体防控体系,在依托各高校自身安保力量和安防手段的基础上,整合各方资源,建立联防巡防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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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网.高校反腐大提速:基建招生是重灾区[EB/OL].http://news.sohu.com/20140805/n403144703.shtml,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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