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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记》征引文献体例探讨
——以经部文献为中心

2014-02-06李玲玲

关键词:类书小字初学

李玲玲

(浙江工商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0)

《初学记》是唐玄宗朝开元年间编成的一部重要类书,编纂目的是为了让皇子与贵族子弟在学习诗文时,有一个检事与查看文体方便的本子。因其特殊的使用对象,该书的编纂较一般类书要仔细得多,是唐代类书中最精良的一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该书云:“在唐人类书中,博不及《艺文类聚》,而精则胜之,若《北堂书钞》及《六帖》,则出此书之下远矣。”[1]书中保存了大量唐及唐以前文献的原貌,是唐代文化研究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书籍,学者常用以作为校勘、辑佚的来源。

类书一般都有成书于众手、编写时间较长、体例不一、引文混杂等通病。《初学记》虽编写精良,这些问题却也在所难免,这就给使用和引述《初学记》征引文献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如果不明其引文体例,往往会出现错引文字、标题不当、引文混乱等问题。因此,我们以引经部文献为例,拟对该书的引文体例作一个简要的梳理和归纳,以为进一步的研究和使用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 、全书通例

《初学记》按照“以类相从,务要省便”的原则进行编选,共24部,313个子目,每一具体子目下又分叙事、事对、诗文三部分。

首为叙事。此乃总叙该子目的相关内容,不仅包含名义,亦兼及缘起与沿革变迁。文中多引《尔雅》、《说文》、《释名》等字书说明含义,亦杂引经史子集,阐述发展变化。阐释如有不足,编者复加案语。阎琴南指出,凡此节文字,多书为大字,注文、案语则往往以小字夹注之。[2]然偶有案语亦作大字者,故不能一概而论。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此部分的评价是:“其叙事虽杂取群书,而次第若相连属,与他类书独殊。”[1]其它类书,往往只是引文的汇总,每一条目下,只是把征集到的引文杂乱地逐条抄录,并无一定规律。而《初学记》则不同,它是把各种引文按照内容的不同,以一定的顺序组织起来,统一在每一子部类目之下。经过整理后的文字没有拼凑之嫌,语义顺畅,宛若天然。

次为事对。这是当时“缀文”、“辞对”等文学风气影响的产物。首以大字书事对之辞,下以小字夹注出典。对辞往往是二字对二字,偶或有三字、四字者;出典往往为一条对一事,但偶遇复杂之事,亦有书三四条出典来解释对辞的情况。出典若词句晦涩,又复加注文来解释典故。因出典已为小字夹注,故注文与出典同为小字,引文与案语间并无明显标志,需特别加以分辨。如《初学记·岁时部上·春》事对“化鸠 归雁”:“《礼记》曰:正月鸿雁来。来,归也。北有雁门,故曰归雁。”[3]45“来,归也。北有雁门,故曰归雁”即为注文,用来解释上一句“正月鸿雁来”。

末为诗文。《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其诗文兼录初唐,于诸臣附前代后,于太宗御制,则升冠前代之首。较《玉台新咏》以梁武帝诗杂置诸臣之中者,亦特有体例”。[1]诗文体颇杂,有诗、赋、篇、文、序、颂、赞、述、诏、制、册、奏、章、表、箴、碑、铭、书、论、启、笺、约、诫、教、歌、行、吟、辞、词、诔、墓志、册文、祝文、杂文、弹文、祭文、集序等诸体。每一子目下,诗文种类不一,多为诗文之一体,亦有诗、赋、颂等多种类型附于同一子目下的情形。相较而言,这部分内容引文情况较为明确,均先以大字标诗文之题,后以小字出诗文之具体内容。

二、 引文体例

《初学记》引用诗文,情况较为简单明了,故这里只探讨叙事与事对引文的情况。我们选取引用经文的条例进行讨论,注文加括号说明。全书引用其他文献的情况,大致与此相仿。

全祖望云:“《孟子》七篇所引《尚书》、《论语》及诸礼文互异者,十之八九。古人援引文字,不必屑屑章句。”[4]全氏认为《孟子》引书常与原句相别,则其它古书引文亦可推而得之。章学诚云:“惟是古人著书,援引称说,不拘于方。”[5]但这并不是说古人引文毫无节制。通过对《初学记》引经材料的分析,我们发现《初学记》在引书时往往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意引

《初学记》作为一部类书,在引用古籍时往往要考虑上下文内容的语意衔接,且古人引书多凭记忆,因此意引是《初学记》引经最常见的现象,其中又以“叙事”部分为最。

1.《初学记·居处部·宫》叙事:“此诸宫,皆范金合土而为之,以为贵也(见《礼记》)。”[3]568-569

按:《礼记·礼运》:“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6]1416当为此条引文所出。《初学记》编者为与上文相衔接,没有直接引用原文,而是对原文进行了加工改编,只在文末标明出处。

2.《初学记·人部中·富》叙事:“《春秋左氏传》曰:‘齐庆氏亡,分其邑与晏子,晏子不受。’人问曰:‘富者,人所欲也,何为不受?’对曰:‘无功之赏,不义之富,祸之媒也。我非恶富,恐失富也。’”[3]442

按:《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及庆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与晏子邶殿,其鄙六十,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对曰:‘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6]2001《初学记》引文乃编者之概括,然较之原文更为简洁,且文辞工整,故后世类书往往转引而径标《左传》之名。如《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二九引文即与《初学记》全同,当即引自《初学记》。

(二)合引

《初学记》每一小部之“叙事”乃该小部主要内容之综述。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言:“其叙事虽杂取群书,而次第若相连属,与他类书独殊。”叙事部分的内容文意统一,语气连贯,读来朗朗上口,较之唐时的其它类书实胜一筹。然编者有时强求一致,会将不同章节的内容接在一起,只标一总书名。读者若不了解这种体例,很容易误认为引文是对应书籍的佚文,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我们将这类情形称为“合引”。

3.《初学记·礼部上·宗庙》叙事:“《礼记》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远庙为祧,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去墠为鬼。”[3]322

按:此段引文“天子七庙”至“庶人祭于寝”为《礼记·王制》的内容,“远庙为祧”至末尾为《礼记·祭法》的内容。且今本《祭法》:“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曰鬼。”[6]1589与《初学记》引文稍有不同,当是《初学记》为求简练,省略了具体的祭祀形式而保留这些名称之故。

4.《初学记·礼部上·祭祀》叙事:“《礼记》:孟春之月,其祀户,祭先脾。孟夏之月,其祀灶,祭先肺、中央土;其祀中溜,祭先心。孟秋之月,其祀门,祭先肝。孟冬之月,其祀行,祭先肾。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徧。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徧。大夫祭五祀,岁徧。士祭其先。祭日于坛,祭月于坎。日于东,月于西(以别幽明,以别内外)。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王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诸侯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大夫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士二祀(曰门,曰行),庶人一祀(或立户,或立灶)。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日月星辰,人所瞻仰;山林、川谷、邱陵,人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族犹类也)。”[3]317

按:引文乃《月令》、《曲礼下》、《祭义》、《祭法》等四章的合引,而《初学记》只标了《礼记》这个大标题。引文“孟春之月”至“祭先肾”为《月令》的内容;“天子祭天地”至“士祭其先”为《曲礼下》的内容;“祭日于坛”至“怠则忘”为《祭义》的内容;“王立七祀”以下均出自《祭法》。这篇错综复杂的引文,由四时之祭而及天子乃至士大夫的祭祀,进而言祭祀的方法与对象,语义上前后相承,毫无间断。因此,我们在使用《初学记》叙事的引文时,尤其要注意与原文的比较与对勘。

(三)选引

引文为表意需要或为简练起见,有时会对原文有所选择,经常会只引表达同一个主题的内容,而将其余内容舍弃不录。

5.《初学记·礼部上·宗庙》事对“冬荐 秋尝”:“《毛诗》曰:《潜》:季冬荐鱼,孟春献鲔也。猗欤漆沮,潜有多鱼;以享以祀,以介景福。”[3]323

按:《诗·周颂·潜》:“季冬荐鱼,春献鲔也。猗与漆沮,潜有多鱼。有鳣有鲔,鲦鲿鰋鲤。以享以祀,以介景福。”[6]595相比之下,《初学记》引文较今本《潜》诗少“有鳣有鲔,鲦鲿鰋鲤”句,概因此句与“冬荐”关系较远,而《初学记》此处引《诗经》语是为说明对辞“冬荐”,故省略之。

6.《初学记·器物部·弁》事对“麟韦 象邸”:“《周礼》曰:弁师掌王之皮弁,象邸玉笄也。”[3]623

按:《周礼·夏官·弁师》:“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璂,象邸,玉笄。”[6]854比之今本《周礼》,知《初学记》乃节引《周礼》经文也。《初学记》引《周礼》文是为了说明事对主题“象邸”,故只取与“象邸”相关的文字,“会五采玉璂”句不涉“象邸”,即略之。

7.《初学记·居处部·门》叙事:“大夫士出入君门,由闑右,不践阈。凡与客入者,每门让于客。客至于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见《礼记》)。”[3]582

按:《礼记·曲礼上》:“大夫士出入君门,由闑右。不践阈。凡与客入者,每门让于客。客至于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然后出迎客,客固辞,主人肃客而入。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6]1238今本“则主人请入为席”句后,较之《初学记》引文多“然后出迎客,客固辞,主人肃客而入”句。此礼节显然繁杂,《初学记》引文在保证句意完整的情形下,删繁就简。

8.《初学记·器物部·饭》叙事:“《礼记》曰:毋搏饭,毋放饭,毋扬饭。”[3]637

按:《礼记·曲礼上》:“毋搏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6]1242今本较《初学记》引文多“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句。相较可知,因叙事的主题为“饭”,故仅选引句首与句尾与“饭”相关的词句。

(四)补足原书省略成分

中国古代典籍在语言技巧上为求简省,上文已出现的句子成分,下文经常承前省略。面对这种情形的原文,《初学记》因只引其中一段,为使句意明了,往往补足省略部分。不明此例者,易将《初学记》引文当作古籍佚文来处理。

9.《初学记·岁时部上·秋》事对“逆寒 迎气”:“《周礼》曰:籥章掌仲秋击土鼓,吹豳诗,以逆寒气。”[3]55

按:《周礼·春官·籥章》作“中春昼击土鼓,龡《豳诗》,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6]801据文意可知,中秋夜与中春昼情形相似,亦当击土鼓、龡《豳诗》以迎寒,故《初学记》编者补足之。补足部分非《周礼》原文,然据《周礼》原文文意当是如此,故仍题“《周礼》曰”。

10.《初学记·武部·箭》事对“金仆 石砮”:“《左传》曰:鲁庄公以金仆姑射南官长万。杜预注曰:金仆姑,矢名也。”[3]535

按:《左传·庄公十一年》作“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6]1770“公”即“鲁庄公”。但《初学记》因无上下文提示,若只言“公”,读者会不知所云,故作全称以明确所指对象。

三、引文标识

《初学记》引文,除了在引文前加书名或作者作为引文标识外,也有于文末以小字加注的方式说明出处;或以“又曰”提示新引文;或以句末加案语,提示引文结束。下面分类说明之。

(一)小字加注

《初学记》引文,有时会将两部书的内容统在前一书名之下,中间不加提示,只在末尾以小字注明出处。读者若不细辨,乍读之下,易误认作前一书的内容。

11.《初学记·政理部·赏赐》叙事:“《说文》曰:赏,赐有功也。赐也者,命也(见郑玄《礼记注》);惠也(见何晏《论语注》)。”[3]471

按:《说文·贝部》:“赏,赐有功也。”“赐,予也。”[7]可知引文“赐也者,命也”句非出于《说文》。小字注作《礼记注》,核之《礼记·曲礼上》“三赐不及车马”郑注曰“三赐,三命也”,[6]1233《初学记》之注当是由此句概括而来。然何晏《论语集解》无“赐,惠也”之语,唯《论语·宪问》“民到于今受其赐”句,何晏集解:“受其赐者,为不被发左衽之惠。”[6]2512则引文“惠也”疑为据此句意引。

12.《初学记·乐部下·磬》:“《周礼》注曰:在东方曰笙磬,在西方曰颂磬(笙,生也。颂作庸。庸,功也)。古磬名有离磬(见《礼记》)、湘阴之磬(见《汉武内传》:西王母侍女成花君所拊)。”[3]398

按:《周礼·春官·眡瞭》郑玄注:“磬在东方曰笙,笙,生也。在西方曰颂,颂或作庸,庸,功也。”[6]797《礼记·明堂位》:“垂之和钟,叔之离磬,女娲之笙簧。”[6]1491当是“古磬名有离磬”句所出。《汉武内传》今已失传,当为“湘阴之磬”句所本。

(二)“又曰”提示新引文

《初学记》引用一书的内容之后,又引该书其它章节段落的文字,有时会在前一引文后加“又曰”以说明。

13.《初学记·人部中·贫》叙事:“《毛诗》曰:‘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又曰:‘自我徂尔,三岁食贫。’”[3]444

按:“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出自《诗·邶风·北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出自《诗·卫风·氓》。因两诗均出自《诗经》,故总于《毛诗》名下,但因属于不同篇章,故编者以“又曰”相区分。

14.《初学记·人部上·友悌》叙事:“《论语》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又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3]423

按:“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句出自《论语·学而》,“又曰”后“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句出自《论语·为政》。因两引文出自《论语》不同的篇章,故统之于《论语》的总名下而以“又”区别不同篇章。

(三)句末总结式

《初学记》引述前人文献,有时在引文末尾加上编者案语,多以“今按”、“按”等词语作为提示;或以“是也”作为引文结束的标志;更多时候则不加任何标志,直接把案语附在句末。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15.《初学记·州郡部·山南道》叙事:“《尚书》曰:‘荆及衡阳惟荆州,华阳黑水惟梁州。’今按:荆州之南界属江南道,东界入淮南道;梁州自剑阁而南为剑南道,其北垂又入陇右道。”[3]181

按:此条乃引《尚书·禹贡》语,“今按”之后文字当为编者语。

16.《初学记·州郡部·关内道》叙事:“《尚书》曰:‘黑水西河惟雍州。’按:雍州自陇而西,分为陇右道。”[3]171

按:此条以“按”作为编者案语的提示。

17.《初学记·政理部·贡献》叙事:“《周礼》:‘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财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是也。献者,谓贡篚锡贡之外所进奉者也。”[3]474

按:“是也”之前为《周礼》引文,之后为编者语。“是也”标志着前一段引文的结束。

18.《初学记·文部·经典》事对“备三圣 掌四方”:“《周礼》曰:‘掌四方之志。’郑玄注曰:‘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已上《春秋》。”[3]501

按:此乃引《周礼·春官·外史》语,句末之“已上春秋”乃编者对前文出处的总体说明。因先秦史书通名“《春秋》”,“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皆可概言曰“《春秋》”,故编者于句末总结“已上《春秋》”。

19.《初学记·政理部·贡献》叙事:“《礼记》曰:‘献车马执绥,献马者执靮,献人虏者操右袂,执琴瑟者上左手,献几者拂之,献杖者执其末。’此其制也。”[3]474

按:最后一句“此其制也”非《礼记》内容,乃编者对诸物上献时礼法的总结。

以上总结了《初学记》引用书籍时存在的意引、合引、选引、补足省略成分等情况,而在引文标识上,除上通行的书名在前、引文在后的情况外,也有小字加注、又曰提示新引文、句末加编者总结按语等类型。因此,我们在引用和研究《初学记》这部书籍时,需要对引文内容细加分辨,准确领会编者的本意。

参考文献:

[1]永瑢,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M].北京:中华书局,1965:1143.

[2]阎琴南.初学记研究[D].台北:台湾文化大学,1981:28.

[3]徐坚.初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2.

[4]全祖望.经史问答[M]//清经解:第2册.上海:上海书店,1988:522.

[5]叶瑛.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5:1040.

[6]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7]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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