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深改“三原则”
2014-02-05刘亭
浙江经济 2014年10期
刘亭
改革是破,但更是“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否则,我们的改革就会成为“为改革而改革”的徒劳,春华不得秋实,“是非成败转头空”
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全深改《决定》横空出世,一时间群情振奋、摩拳擦掌。一晃半年已然过去,如今回过头来看看,有三条原则还是要牢牢把握的。
一是以改革促发展、稳增长。改革固然重要,但改革毕竟不是目的。生产关系的变革,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然,在我国进入新世纪以后,由于粗放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改革的目的又进一步提升为了谋求科学发展。改革从长远来看,的确是促进发展的,但并非在短期内就会立竿见影。有时还恰恰相反,因为搅动了过往的平衡——或许这种平衡是低效的、不可持续的——反而会对当下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也就警醒了我们,要非常谨慎地对待改革和发展的关系: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急于求成,造成经济运行的“过山车”甚至是“休克”。认清这一点很重要,可以防止改革的冒进主义。
但和事实上很容易发生的改革延误和阻滞相比,改革其实更需要壮士断腕、义无反顾。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已有系统的顶层设计前提下,精选重大改革举措的突破口和时序。就像当年“大包干”石破天惊那样,一下子调动起了这么多人的积极性,解决了多少年困扰执政党的“吃饱肚子”问题,为改革的深化和递进提供了信心、合理性和基本的路径。笔者过去也曾建议过本轮全深改的突破口,希望落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上,力求“一化带多化、一化解千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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