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的若干问题
2014-02-03王建国
中国司法鉴定 2014年4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王建国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 杭州 310012)
我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是检察技术专业门类之一,20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在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败方针的认真贯彻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在职务犯罪预防领域显示了其特殊的优势。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如何抓住机遇,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司法会计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检察机关从更高水平上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本文就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的主要领域、方式、途径和工作的结果、责任等进行探讨。
1 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 必要性
1.1.1 有利于检察机关司法会计的职能发挥
检察机关司法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对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的会计事项进行审查、检查和鉴定,为侦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提供线索或证据。同时,在预防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1]。1996年刑诉法将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范围局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等,而把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涉税犯罪、金融犯罪和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犯罪等经济犯罪划归公安机关管辖,使司法会计检案的范围大幅缩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