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院校协同创新模式的探索与借鉴
2014-02-02朱军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教育
□朱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854)
警察院校协同创新模式的探索与借鉴
□朱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854)
警察职业教育的目的性,决定了警察院校的行业性特征,也决定了警察院校必须与公安实战部门利益一致、协作共赢。2011年以来,各地警察院校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指导下,一直在积极探索警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其中在与各地公安机关联合建立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了可贵的尝试。但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问题仍然制约着警察院校协同创新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借鉴国外警察教育机构开放式创新模式的经验,对推动警察院校与各地公安机关、科研院所以及社会相关机构教育和科研资源的深度融合,不无裨益。
警察院校;协同创新;模式;探索;借鉴
引言
为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协同创新能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2011年,“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开始实施。该计划引申到警察院校,结合警察院校教学、科研与公安机关警务实践以及社会相关机构的合作,就形成了警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通过该模式,可以鼓励警察院校同当地公安机关以及社会相关机构开展深度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实现警察院校创新能力的显著与持续提升。一直以来,为了加强实践教学,许多警察院校采取与公安机关联合共建的方式,与各地公安实战部门搭建教师调研和学生实习基地,把教学、科研与公安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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