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触法律红线村官获刑
2014-02-02胡丰盛
浙江共产党员 2014年11期
胡丰盛
不懂法触法律红线村官获刑
胡丰盛
遂昌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决了一起村支书挪用公款案,该名村支书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1月,时任遂昌某村村支部书记的章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45万元,期限为一年。2003年11月,因为手头没有现金,章某挪用了县里下拨给村集体账户的移民款35.6万元以及账户内原有的9.4万元集体资金,共计4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贷款。之后,章某将其挪用的45万元与该村需要支付给自己的挖机、铲车工时费予以抵扣。
2004年11月,章某小舅子银行贷款到期,向章某借钱。章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从村账户挪用30万元资金借予其归还贷款。一星期后,章某将30万元归还。
据了解,多年来,村里需要钱的时候,章某会用个人资金替村集体垫付,但每笔垫付款,章某都图省事,没有开具票据给自己,这意味着,相应转账记录将不能被用作证据。
此案在遂昌法院立案后没几天,承办法官收到了一份村民们的求情书,上边密密麻麻地有467个村民的签名和红指头印。但是因为不懂法章某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碰到法律的红线,如果换个途径,也许就不会犯法了。
(本栏目绘图:施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