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探讨
2014-02-02周秀峰周玲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4年8期
周秀峰 周玲
(1广州市江蓝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510110 2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东分院 广东广州 510110)
随着我国工业的迅速发展,各类行业的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迅速增加,特别对于电子行业、表面处理行业,其产生的大量重金属废物不容小视。这些重金属废物大多具有可再生性,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可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但同时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颁布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对危险废物处置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称环评)进行了规范。由于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类与最终处置类项目相比,环评关心的重点有所不同。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重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工作中需要关心的要点进行了探讨。
1 关于选址与废物处置规模
由于重金属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等特点,可能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在环评中,首先应关注的是厂址的选择。
1.1 环评单位应依据的选址基本原则:
1.1.1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01)要求,选址处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面水最高水位;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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