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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力量的有效补充
——中国环保NGO

2014-01-31刘晓星邵聪慧

中华环境 2014年1期
关键词:非政府环境保护力量

刘晓星 邵聪慧

政府力量的有效补充
——中国环保NGO

刘晓星 邵聪慧

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在中国的环保事业中,始终有一支特殊的民间力量,它们植根中国20多年,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包容”环境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们就是环保NGO,即“环保非政府组织”。由于环保NGO在参与环境决策、实施社会监督和公众环境事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环保NGO作为“政府力量的有效补充”正被越来越多的人和政府、组织认同。

中国环保NGO分为四类,即由政府部门发起并组建、民间自发组建、大学生环保社团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在中国注册机构,经历了诞生兴起、发展壮大和步入新的发展三个阶段。尽管成长的路上艰辛各异,但他们始终坚守在环境保护的前沿阵地,以激情和专业为环境保护鼓与呼。

中国环保NGO的出现和发展机缘来自上世纪中国社会领域发生的体制变革,政府管理走向法治化,并逐步向社会组织让渡公益资源,这给处在婴儿期的NGO提供了合理的生长空间;而后,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作为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一部分,中国环保NGO继续挥洒汗水,用实际行动见证变革;如今,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也被提到从未有过的新高度。在全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下,中国环保NGO正整装待发,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目前,中国环保NGO已由初期的单个组织行动,进入相互联合的多元时代。环保NGO也从“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境意识”的基础工作延伸到“促进公众参与环保,引导公众自觉行动”、“携手企业,助力绿色发展”、“为政府建言献策,推动环境保护进程”、“深入基层普法,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向世界传递中国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负责任的立场和态度”等众多领域中。

实践证明,在政府缺位之处,或在政府职能难以覆盖之处,民间社会组织都能发挥它的独到作用。并且,在慈善捐助、公众权益维护等方面,社会组织往往比政府更专业,更有影响力。随着人们对NGO的认同,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服务变得切实可行。

回首环保NGO参与环保的进程,我们总能找到一些令人欣喜的进步,但在环保志愿者高涨的热情之外,环保NGO的生存尴尬和面临问题却并未得到破解。例如,一些环保NGO无固定经费来源,无专用办公室,还有一些全职人员不领薪酬,超过一半的全职人员没有任何福利保障……

另外,国内许多环保NGO一直都希望走专业化道路,以小规模专业化团队为火车头,带动社会这列大车厢。但现实的世界却是残酷的,由于目前中国环保NGO,尤其是公众自发组成的“草根”组织在开展活动、吸引人才、筹集资金、招募志愿者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以及非政府组织天然具有的自发性、盲目性等特点,他们往往结构松散、人数有限,对内部制度建设没有足够重视,从而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缺乏监督,不利于环保NGO自身能力的提升。

同样,和类似专业化这样的道路困境相比,经费问题是中国所有社会组织都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重要问题。虽然当下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付费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但真正分到钱的环保NGO却很少。因为,一些环保NGO因自身定位和能力不足,与很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失之交臂,参与的项目屈指可数。

过去的一年,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我国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升到了一个全新高度,随之而来的则是中央巨额的资金投入与地方政府大量政策的密集出台。

在现实情况下,无论是环保事业还是以推进环保事业为己任的非政府组织,虽然整体向好,但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而众多的环保NGO更需要政府进一步的支持。政府转变观念,对于环保NGO应该持鼓励和扶持的态度,充分发挥环保NGO联系基层及弱势群体的优势,政府与环保NGO联手整合公共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能。而NGO通过与政府的合作,能够积极推动环保领域内的公共参与和吸纳更多的资源,从而提高公益活动的效果。这无疑是既有利于政府,也有利于NGO,更有利于社会的多赢局面。

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更好地发挥“政府力量补充”的有效作用,以满足公众对于良好环境和生态安全的需求,是中国环保NGO未来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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