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种业发展存在的三个问题
2014-01-23王圆荣张君慧侯立功
种子科技 2014年4期
王圆荣,张君慧,侯立功,张 维
(1.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山西 太原 030006;2.山西省农业厅,山西 太原 030002;3.绛县种子管理站,山西 运城 043600)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可以说,谁控制了种子,谁就控制了粮食,谁就控制了农业。在我国农业实现历史性“十连增”的背后,良种在科技进步中的贡献率超过了43%,这标志着种子已成为农业科技水平的集中体现。但是我国种业发展基础还很薄弱,还存在套牌侵权、品种选育水平较低、良种良法关系认识不清等问题。
1 侵犯品种权的问题
1.1 品种侵权的现状
目前,我国种子市场中假冒套牌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科研人员自主创新的动力。
2009年以来,国家连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和“双打”专项行动,加大了品种侵权执法的力度,仅2010年就查处了100多起侵权案件,涉案价值达3000余万元。农业部组织开展的2010年种子执法年市场检查结果显示,被查企业中约1/3存在套牌侵权行为。种子市场秩序乱,侵害了守法企业的权益,损害了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山西省近年来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查获的假冒种子中,由育种人员变换、改良或误用亲本组合(如姊妹系)导致的高达40%,由企业生产、加工、包装等失误导致的约占40%,不法商贩假冒套牌侵权的约占20%。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推广的现象偶有发生,非种子冒充种子的基本没有。
在品种权纠纷中,因品种高度近似、品种仿真、品种雷同等原因引起的居多,主要表现为:冒自己、冒别人,套自己品牌、套别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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