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思考
2014-01-22赵玲丽
种业导刊 2014年4期
赵玲丽
(新乡县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河南 新乡 453700)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社会稳定、百姓乐业的基础,是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农村繁荣和谐、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途径。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利器”,更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强心剂”。近年来,新乡县不断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并结合实际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主要做法
1.1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管责任
新乡县成立以县农牧局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细则》等工作方案。确立了“农产品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县农业局各专业口分管领导及相关科站(股、室)直接监管本专业口的农产品及农资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分工。
1.2 分工协作,各司其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了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乡县以“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形式合力、齐抓共管”的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要求各监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监管工作责任制,构建责任到人的监管体系,并与各自监管区域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基地、市场、门店、鱼塘负责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生产(经营)承诺书》,承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决杜绝销售、购买、使用禁用农药、违禁渔药和假劣农资,依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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