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度”
2014-01-22于成文项晓栋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于成文,项晓栋
(宁波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当前,理论界对共同富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质”的方面,比如:共同富裕是人们一种理想和道义要求;共同富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诉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如此等等。然而,很少有学者从“质”与“量”的结合上对共同富裕理论进行分析,这不利于把研究引向深入。研究共同富裕,必须从质与量统一的“度”的层面进一步做出有说服力的回答,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撑。
一、共同富裕的“度”是“质”与“量”的对立统一
作为一个哲学范畴,质就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共同富裕作为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层次的范畴,它与普遍贫穷的平均主义以及两极分化是有质的区别的。从质上讲,共同富裕是相对于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而言的,但又不同于绝对平均、同步富裕,而是指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富裕,使人人共享发展成果,每个人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共同富裕的“质”与其自身的存在直接同一。共同富裕必然具有一定的质,如果它丧失了自身固有的质的规定性,他就不是原来的自身而可能变成他物,比如普遍贫穷的平均主义以及两极分化,而他物也具有自己质的规定性。共同富裕作为社会发展的一种状态,有着十分丰富的独特的质上的规定性:第一,共同富裕不仅是一种理想和道义要求,而且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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